,谓之喝赐,时车驾已兴。上御提举厅事,别宣召臣僚观御府书画。传呼置笏,皆置笏。及入,方罄折庭下。诏毋拜,喝不要拜。以次升。既受赐,皆再拜庭下,以次出。锡服者受赐殿门外。秘书少监翁彦深、王时雍、管勾雕造祥应记刘僩、提举秘书省管勾文字冯温舒、徐时彦皆改赐章服。进膳已,车驾幸太学。
四月十八日,诏:「朕若稽古训,祗率先猷。肆命臣工,载新秘府。比因万机之暇,命驾临观。重惟三馆图书之富,而历岁滋久,简编脱落,字画讹舛,较其卷秩,尚多逸遗,甚非所以示崇儒右文之意,朕甚悯焉。乃命建局,以补缉校正文籍为名,设官综理,募工缮写,一置宣和殿,一置太清楼,一置秘阁,仍俾提举秘书省官兼领其事。凡所资用,悉出内帑,毋费有司,庶成一代之典,顾不韪与。」同日,又诏:「

朕惟秘阁,古号藏室。爰自书契以来,河洛之文,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之书,下至诸子百家之说,收罗蕴崇,皆存不废。若乃综理经籍,考合异同,与夫掌邦典、方志之职官悉备焉。粤我太宗皇帝,底定区宇,作新斯文,屡下诏书,访求士逸,册府四部之藏,庶几乎古。历岁寖久,有司翫习,多致散缺,私室所閟,庶或不传,岂宜承平尚有阙典 可令郡县搜访,许士民以家藏书自陈,当优与支赐。或有未见之书,寔可观采,即命以官。若访求最多州县,亦具名闻,庶称朕表章阐绎之意。」
五月六日,提举秘书省言:「三代以来古文奇字见于锺鼎铭识,至若纪述一时之事,亦着在金石遗刻,愿诏诸路博访。」从之。
六年九月十九日,中书省言:「补完校正御前文籍,欲并归秘书省,止令馆职校勘。」从之。
七年二月二十日,提举秘书省所奏:「据秘书省申,契勘本省昨蒙措置到监门官二员,缘见任人各系兼职,并非时差出外路勾当,不得专一在局,深虑别致阙误。乞添差监门使臣二员,轮番宿直,许本省踏逐小使臣差填,其请给、人从等并依三馆、秘阁书籍库兼监门官体例已降指挥施行。」诏依奏。已上《续宋会要》。
高宗建炎三年四月十三日,诏秘书省权罢。
绍兴元年二月十九日,诏复置秘书省,权以秘书监或少监一员、丞、著作郎、著作佐郎各一员、校书、正字各二员为额。
四月十四日,诏:「秘书省合撰乐章、赞颂、

敕葬 祭文、夏国人使到驿宴设教坊白语、删润经词及答高丽书本,并依旧制,长贰分请官撰。」
同日,诏:「秘书省所辖太史局、测验浑仪刻漏所、文德殿锺鼓院,长贰丞郎轮季诣点检。内有系在禁中置局者,前期报皇城司,及经由门户听入。」
同日,诏:「本省官正字通除京朝官、选人,内选人到任一年有四考,许自陈,据状奏闻。如合入官,其省官不替人。」隆兴元年八月七日,诏秘书省正字张宋卿乞将前任连州教授两考零一个月二十七日通理今任月日成考。又,干道三年五月二十五日,诏正字李远乞将总护使司监犒设钱物库零考五十五日通理今任七个月零二十二日,揍及一年,历任实及四考改官。并特依。
同日,诏秘书省权置书库官二人,楷书十人,候就绪日,具元额申尚书省裁定。
十五日,诏秘阁书除禁中外,并不许本省官及诸处关借,虽奉特旨,亦不许。绍兴二年三月十九日太常寺及四月十六日讲筵所各请关借书籍。诏特从之。
六月十二日,诏应祀祭天地、社稷祝文令秘书省依旧修撰书写请降。先是,罢秘书省,令礼部郎官并太常博士分撰。至是复之。
十一月七日,诏秘书省依旧制日轮官一员止宿。遇请假验寔,即以次官,长贰五日一次点宿。
二年三月十六日,诏:「秘书省降下书籍依旧制分四库拨充秘阁,置进帐副帐门牌库经一本,仍分官日校二十一板,于卷

尾亲书『臣某校讫』。仍置课程簿,每月结押,旬申本省,入伏传宣住校。」详见勘书籍门
三年五月十三日,礼部言:「秘书省人额比附史馆,以点检文字孔目官、四库书直官、书直(言)[官]、表奏官、书库官各一名,守当官二人,正名楷书三人,守阙一人,正系名五人,守阙系名五人,投名人不限人数。已上点检文字以孔目官递迁补充,理二年半出将仕郎;正名楷书至头名,理七年出将仕郎。孔目官至守阙请给并依史馆支破。正系名、守阙系名、投名人不限数,并不支破请给。其立到前项守阙以上人额,据见在人名目高下比附「人」字下原衍「不」字,已删。,从上拨填试补,同等者以试补年月先后。其点检文字依旧为都孔目官。」从之。先是,有诏许本省权置书库官、楷书共一十二人,权住迁补,候就绪日具元额裁定迁补。继而正名楷书王孝忠等状,乞依旧迁补,至是礼部裁定,故有是命。
六月十九日,诏:「秘书省添补正名楷书二人,共作五人,依年限补至头名,理四年出将仕郎。」
四年四月十六日,诏馆职除郎官见兼著作郎二员外,仍以六员为额。
六月十八日,诏秘书省增置秘书郎、著作佐郎各一员,校书郎、正字各二员。从礼部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