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年满合该转官,如未系皇城使者,非有特旨,不许改转遥郡。
徽宗崇宁二年五月九日,诏:「御药院可候殿中省六尚建局日,除供到汤药事厘归尚药局,及供应御衣等厘归尚衣局外,其崇恩宫等处供应及排办香表、国信礼物、御试举人、臣僚夏药并自来应干事务,并依旧主行,仍改名内药局。其见勾当官已系六尚职事者,令兼勾当,依旧禁中(共)[供]职,今后新差到官准此。」
高宗建炎四年六月七日,诏:「御药院见管书写崇奉祖宗表词待诏等八人,(今)[令]本院依旧各自收管,出职、请给等并依御书院条例施行。遇阙召收试补学生,今后准此。余依大观二年七月十七日已降指挥施行。」
绍兴元年六月二十二日,诏御药院自今后遇道君太上皇帝本命,依令

检举设狱。
四年十月十九日,御药院言:「本院取赐宫禁、生日、节序等物色,今来已差留守司及留六宫兼。本院已奏分留人吏等看守官物,随从六宫。所有留(往)[住]六宫生日、节序等物色,今来合与不合取赐排办。」诏许取赐。
十一年九月八日,御药院典事王捻等言:「本院元丰令干办官差出及解罢,不得奏(讫)[乞]本院未经试中吏人恩泽各转一资,共不得过三人。自来本院官每遇解罢,遵依上条具奏,与曾经差使人各转一资,不得过三人。欲乞许依旧遵用本院元丰条法体例,将解罢恩泽陈乞收使施行。」从之。
十三年正月二十八日,诏:「御药院封题书艺学李升依御书院旧法满十年出职补保义郎。缘渡江之后无已前年代干照文字,出职未得,今为书写崇奉祖宗表词等,在院已实及二十三年有余,特与依已降指挥递减一官,补授名目出职,今后封题学生转至书艺学祗应十年,依此补授出职。」
十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诏御药院今后修设大会钱,止轮送诸寺院斋僧,更不修设大会。
五月二十一日,诏:「干办御药院王溥职事全不用心,可送吏部与合入差遣。」
二十年七月二十七日,诏:「御药院供进汤药方书不许传录出外。如违,徒二年。干办官不觉察同罪,许人告捉,赏钱五百贯。」
三十一年十一月四日,御药院言:「今来车驾巡幸,如缓急遇有修合汤药,合用火烛烘焙药材等,乞下提点六宫事务所权暂请火赴院,事毕洒熄。缘今来提点六宫事务官未曾差置,止有主管大内公事。今欲乞将行宫本院合用火烛报本处请领,事毕洒熄。」从之。
孝宗干道七年五月十八日,诏今后得旨取索钱物,于元取索日子内系写,(仰)[御]药院官印押。仍令御药院置往回历,分明批写所取物色名件、斤两数目,及本库批上已支,同依照会。
九年正月六日,诏每遇人使到阙,干办御药院官与合门官应奉事体一同,可特与依合门等处体例每及十番转一官,仍自干办本院日为始。
淳熙九年五月二十五日,诏:「御药院诸工匠系专一应奉乘舆、服御等物色,特与依制造御前军器处例,不得追呼于他处官司造作,并诸般科敷行役等。」
十三年十二月九日,诏御药院减缕金作、头冠作、戎具作各一人,腰带作、小木作各一人。以司农少卿吴燠议减冗食,下 令所裁定,故有是命。御药院。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九 御辇院

御辇院
【宋会要】

御辇院在右承天门外,掌乘舆、步辇供奉及宫闱车乘之事,以诸司使及内侍三人监。供御指挥使一人,副兵马使三人,辇官九十二人,主分番擎御辇。次供御辇官七十七人,主分番荷御衣箱。下都军使四人,副兵马使三人,辇官五百七十八人,分给宫中及戚里(眉)[肩]舆。车院兵士八十九人,掌禁中及诸宫院驾车。
真宗大中祥符九(十)[年]四月,诏御辇院自来提举诸司库务司依例拣选转填供御、次供御、辇官,并各引见,支赐例物。今来转填阙额,辇官人数只转收姓名,即不曾拣选,依例送军头司引见、支赐。或因过犯改易,不得随例引见。
仁宗天圣元年闰九月,诏御辇院旧管供御辇官九十一人,都虞候、军使、副兵马使各一人,十将、管押节级各三人,祗应节级七人。今拣选添填供〔御〕辇官十三人,员僚二人,十将、节级各三人,与旧管供御人员相兼管押,以备皇太后驾出祗应。
二年二月,诏御辇院添置供御并次供御、将虞候名目,以节级依次转补。
神宗熙宁初,有司定太皇太后出入,排大安辇、行龙担子各一,随行衣褥全管押 擎,并执擎从物祗应,其装着仪注冬夏与应奉圣驾同,一百四人供御,充管押 擎祗应,五十人次供御,五十五人下都。皇太后出入排六龙舆一乘,随行衣褥全管押 擎并执擎从物祗应,其装着仪注冬夏与应奉圣驾同,六十四人供御,二十三人次供御,五十五人下都。
高宗绍兴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诏:「行在御辇院辇官食钱犒设并系应天府立定食钱:原作「钱食」,据下文乙。,依禁卫则例支破。内食钱累经裁定,所有元降支给指挥则例因昨兵火散失,可依历内明州对到犒设并粮料院出到小历内人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