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奉回纥李顺与西南蕃(人)[入]贡从人 死,欲押赴开封府,依蕃部例和断,收偿命价。」从之。

三年九月,诏礼宾院:「进卖马蕃部引到日,令翰林司赐茶酒。」

九年正月,集贤校理张师德言:「近奉诏馆伴高丽使,所差伴宴及管勾皆近上臣僚,未有定式。欲乞起今外国人使到阙,先令有司详酌仪式。」从之。

天禧三年三月,诏礼宾院今后不得以外国人充通事。时有开封府民讼通事辛荣本夏州子弟,投礼宾院充小蕃通事「院」字原脱,据《长编》卷九三补。,虚称在京人府,移礼宾院,称无条约。诏以荣累该赦宥,免杖黥面配海州牢城「杖黥面」三字原缺,据《长编》卷九三补。。因有是诏。

五年三月,诏礼宾院,自来引诸州军蕃部原缺见并上殿,进呈奉目札子,自今并令原缺门原缺。

仁宗天圣八年十月,诏礼宾院,自今引见蕃部,止近上百人入见,余于本院依例赐食酒。」

神宗熙宁六年八月三日,详定库务利害所言:「礼宾院事务全少,亦无支纳,每诸蕃进奉人至,自专差官置局主领,逐时贩马,自押马赴群牧司「自」下原衍「有」字,又脱「赴」字,并据本书职官二五之三改。。本院司属纵有行遣,寔亦文具,因缘取赂,以困远人。今令本院量合用公人立为定额,增其请给。因事受钱者,以近降河仓法坐之,庶绝其弊。」诏下三司施行。

九年四月四日,诏省罢礼宾院,监官与依并废州县条施行。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五 寺务司

寺务司


【宋会要】



寺务司掌京城大寺、殿宇、廊舍补葺,听命于开封府,以内侍一人提点,三班一人监。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五 课利司

课利司


【宋会要】



课利司,雍熙四年置,掌京城诸寺、邸店、庄园课利之物。听命于三司,以寺务司官兼掌。

真宗大中祥符六年十月,诏:「寺务课利司掠房钱,三司亲事官自今后每一年一替。若亲事官辄敢请求占留,其寺务司及三司并各劾罪严断。」

英宗治平三年五月四日,勾当府司检校库及点检所许章上寺务司收支钱物,并有裁损及更张事节,诏开封府指挥寺务司施行。

神宗熙宁元年十二月十七日,权发遣开封府判官、专管勾使院公事李孝孙言:「应僧尼道士女冠等合纳官衣钵钱物等,并拨充寺务司充:原作「元」,据本书职官二五之三改。。今后隶属开封府,只令使院判官管辖。」

二年正月十一日,权发遣开封府判官、专管勾使院公事李孝孙言:「相国寺依旧许百姓出立课额,入寺务司相兼支用,委实公私之利。」从之。

八年七月二日,诏:「寺务司差入内供奉官梁从政提点,今后更不属开封府使院判官管辖。」以一司不须隶两处,从梁从政所请也。

七月二十三日,提点寺务司梁从政言:「本司既不属开封府使院判官管辖,即隶与不隶开封府 及尼非寺务司所管,出公凭例经由本司,(正)[止]合从逐处主首三纲申开封府施行。」诏寺务司依提举十禅院体例施行,余并从之。

九年五月十四日,提举在京寺务司言:「大相


国寺泗州院近火发,虽即行扑灭,缘僧院与寺庭阎闾相接,深为未便。乞拆僧院逼近之屋,遶寺庭高筑遮火墙。」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五 同文馆

同文馆


【中兴会要】



同文馆在延秋坊,熙宁中创置,以待高丽国进奉人使。舍宇二百七十八间,看馆执役者二十二人,后减十二人。神宗熙宁七年正月,差入内内侍省内东头供奉官张士良兼勾当同文馆。三月,差资善堂后行苏士安相兼本馆主管官物物:原脱,据本书职官二五之四补。、行遣文字祇应。十年十月十八日,入内内侍宋鼎臣言:「奉诏,每五日一次往同文馆教阅招箭班殿侍。如有诸国进奉人在馆,即权赴琼林苑。本馆言近制不许指占,然时暂往彼就射垛教阅,即非指占置局。乞自朝廷指挥。」诏只于同文馆教阅。

高宗建炎三年四月十三日,诏主管同文馆并罢。绍兴三年二月四日,诏:「行在同文馆改用法慧寺,令卢知原与本路漕臣同共疾速计置,应副修葺。」

四月十五日,诏同文馆依旧存留。先是,高丽奏遣使进奉,遂差官取接。至是国信所申:「高丽进奉,所牒一行到洪州洋内,猛风打破舟船,风信已祸,恐日久不便。抽差人兵官吏等,并发遣归元来去处。即(去)[未],审同文馆所合与不合结罢。」故有是命。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六 司农寺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六



司农寺


【宋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