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文;一名额外 用摄进勇副尉,日请食钱二百五十文,米二升,大礼赏二贯文例;四人并额外 用白身,日请食钱一百文,米二升五合,每〔月〕折麦钱七百二十文,粮米三斗,春冬衣绢各二疋,冬加绵一十二两,大礼赏一十五贯文例。所有诸军统制、统领、将队司并旧司共一千三百七十八人,于内多是进牌内籍定正带甲、准备带甲备差人数。今来若行置旁分擘,减落兵籍,窃恐人数太多。欲将逐人请给,仍旧各军历内帮勘,照依条具到事理,立为定额,理充见管人数。其请给等各照逐人见请则例,令行置旁批勘。仍仰今后不许巧作

名色,升差职事。如遇升转开收,申取朝廷指挥。」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二 行宫禁卫所

行宫禁卫所


【宋会要】


高宗建炎四年二月一日,行宫禁卫所言:「入出皇城宫殿门等 号,近缘散漫,已承指挥改造。欲乞从本所出牓,自二月五日为头,限三日,令官司等处赍旧号纳换。出限不纳其旧号,更不行使。如辄带者,从杖一百科罪。」诏依,辄带以违制科罪,今后准此。

十二日,行宫禁卫所言:「被旨,应官司自给号记,不许以黄色为号,听用他色,即不得入皇城门。如违,并以违制论。今来已改给号,虑官司未能遍知,故有违犯,欲乞刑部遍牒施行。」从之。

二十四日,诏:「行宫禁卫所已给散 号,并不许代名借


带。其借及借之者,并以违制科罪。许诸色人告捉,每名赏钱一百贯,日下于御前钱内支给。」
五月十七日,诏:「行宫禁卫所使臣、人吏等,可住罢赡家钱,特与依旧支破每日券钱。其余官司不得援例。」

七月十七日,行宫禁卫所言:「被旨,禁卫所改给牌子,入出皇城宫殿门,令本所条具立法。本所契勘,应去失牌子人,杖一百,陪偿价钱十贯。即将带牌子逃走,主司官并臣僚隐瞒,不即举行,杖八十,去失减二等。知情容庇,或诸色人故为偷盗牌子,规求赏赎,并从徒一年科罪。」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二 主管禁卫所

主管禁卫所


【宋会要】


绍兴元年二月三日,干办皇城司冯益等言:「禁卫所昨缘阙官,差皇城司官权领主管禁卫所,时暂申请,以行宫禁卫所为名。其所掌职事,各随事分隶主管。今若以禁卫所职事并归行宫禁卫所主管,本处使臣、人吏等系皇城司,即不经历自来禁卫职事。所有行宫禁卫所,乞改为行在皇城司称呼。其主管禁卫所,依旧欲存留主管官一员,使臣一名,手分二人,装界作画人各一名外,余并减罢。」从之。

三年正月二十一日,主管禁卫所言:「禁卫班直等服着绯、绿罗红盘鵰背子,因居民沿火烧毁。」诏令临安府造绯背子三千领,绿背子一千领。其合用罗,仰户部以绢代充。

十三年五月八日,兵部员外郎钱时敏言:「伏 《皇朝卤簿图记》,凡遇郊祀,其仗内


马步导从之人,悉以禁军诸班直、捧日、天武、拱圣、骁骑等军充焉。自顷用兵以来,禁旅卫兵颇多阙额,虽昨因臣僚有请,欲先将神龙卫上四军旋次招填,以充扈从宿卫之数,然逮今累年,诸路州军所招之数,未及三分之一。欲望检举前诏,申饬有司,并与神勇、宁朔等军增广招置,以补仪卫之缺。设或今次大礼未能遽足其数,亦乞预委殿前司选差,以字图分认仪物,前期教阅,务于习熟。」诏令殿前、马、步军司将招填到人充将来大礼使用,余依。
十四年十一月四日,主管禁卫所言:「四孟朝献,车驾至景灵宫,报引陪位官入殿,其禁卫正是摆拽未定,班路拥遏。若俟禁卫排立定报引班次,显是立班迟缓。欲乞今后俟催班时,令禁卫所使臣二人,于棂星门外指拨禁卫,通放班路。」从之。

三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臣僚言:「车驾行幸,从卫禁旅每以若干人为一列,相去若干步。其当乘马前导者,悉豫上其数,命有司举绘为图,先一月以闻。别具副本,报御史台。有不如令,及不在图中而辙冒至者,许有司即纠之。蔽而不言者,令御史台觉察,请其罪。」诏札与禁卫所。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八月十日,礼部太常寺言:「已降诏书,奉上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尊号。所有册宝,合随车驾经由道路,于禁卫前陈列迎奉,赴德寿宫行礼。」从之。干道六年加上尊号,并同此制。

隆兴元年正月十五日,诏禁卫所,今后车驾诣


德寿宫起居,可于见窠差随从。禁卫班直、(新)[亲]从内,减一千人随从。
淳熙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诏禁卫所,将来太一宫对御,本宫便门作行宫殿门垂拱殿门法。

十三年十二月九日,诏禁卫所减投送文字亲事官一人,背印亲事官一人。以司农少卿吴燠议减冗食,下敕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十五年五月十四日,诏后殿视事,排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