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奏曰:「此人淮西两败事,如何可用 」「诚是诚是」。于是有旨,以吴胜为利州东路都统制,王权召赴行在。

闰七月一日,上宣谕宰执曰:「朕欲今后江上诸军各置副都统一员,令兼领军事。岂惟储他日统帅,亦使主将有顾忌主:原作「王」,据《宋史》卷一六七《职官志》七改。,不敢专擅作过。」叶颙等奏曰:「甚善。」

六日,宰执进呈:戚方守镇江,御军无法,惟务掊 ,侵盗入己。(入)[上]曰:「戚方朕初极委任之,至加以旄钺。方所为,皆负朕如此。卿等可(惜)[措]置理会,(遗)[遣]官体究。可降指挥,召赴行在。」方既到,除提举佑神观。军中闻方罢,莫不呼舞,中外叹仰上之英断。臣杞又奏曰:「


昨日得旨,欲置诸军副都统,未知合差何人 」上曰:「镇江郭纲如何 」臣芾奏:「臣询问得郭纲甚好。又尝问郭振,亦称之。」上曰:「更待询问,来日呈。」于是(翼)[翌]日郭纲除镇江副都统制。
十三日,宰执进呈郭纲除镇江军副都统制已供职,上曰:「郭纲之除,闻镇江军中甚喜。」叶颙等奏曰:「郭纲甚廉,军中素所推服。」

十七日,三省、枢密院奏:「勘会已(绛)[降]指挥,复置在外诸军副都统制,裨赞主帅商(义)[议]军事,觉察奸弊。今措置约束下(顷)[项]:一,合以副都〔统〕制称呼,(呼)更不给印。一,应干本司文字,与都统制连(御)[衔]申发。一,调发军马,并听都统制指挥,或有违戾,奏劾取旨。一,差拨亲随衙兵并马,并禀都统制差拨。一,每月支供给钱一百八十贯。一,差破(日)[白]直四十人。」并从之。

二十八日,诏武节大夫、利州路驻札御前中军统制郭欣降授武功大夫。以供其人马数失实也。

八月八日,诏镇江府驻札御前右军统制官李直与放罢。以隐落本军官钱,主帅体究得实也。

二十六日,诏:「诸军统制、统领官子弟,不许就本军任主兵差遣。如委有材武战功,可以任事,令赴宣武司呈试两易。」从虞允文之请也。

四年三月二十七日,虞允文言:「据利州西路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任天锡申,所管军马比诸路最多,边面阔远,事务繁剧,止有干办公事一员,委是阙官协济。乞依荆、鄂都统司例,差置主管机宜文字一员,干办公事一员。」从之。


八月二十八日,四方馆状:「进奏院缴申到外任臣僚九月旦表,内武功大夫、达州刺史、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副都统制郭纲,武功大夫、(逮)[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副都统制张荣,契勘逐官官职未应合上表章,进奏院称逐官职事系比将副以上,今来本馆未敢缴进。」诏今后都统制、副都统制并与投进。

十一月二十二日,诏时俊不候总领所审验,私行收刺 用,显属专擅,可特落军职。

十二月二十四日,利州西路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员琦札子奏:「乞依建康、镇江例,每军并都统制司各乞置酒库一所,趁办取息,专一置造军器,激犒军马。」从之。

五年三月十一日,诏利州防御使、兴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任天锡在军侵用官钱数万计,四川宣抚使虞允文奏劾来上,可责授忠州团练副使。

四月六日,四川宣抚使王炎札子奏:「臣面蒙圣训,令于在外及诸军偏裨或小官内选择人材,将来可以管干军马者,以姓名闻奏。臣已恭依。前路或有选择到人,乞且令带行新旧请给,差充宣抚司准备统制、统领将官、准备将,各添(文)[支]小券一道,俟试以职事,果堪任使,即具姓名闻奏。」从之。

十月十一日,王炎札子奏:「臣契勘昨来川路三都统并系随驻札州军系衔,(金)[今]来利州东、西路已降指挥并作一路,金、房、开、达四州分隶了当。目今员琦在兴州,吴拱在兴元府,王承祖在金州驻札,其阶衔内员琦


尚带利州西路,吴拱尚带利州东路,王承祖尚带金房开达州副都统制,委是名称未正。望将川路三都统并随驻札州军系衔。兼契勘员琦、吴拱是用印记,已系兴州兴元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印,不合别铸外,其金州都统制印记,乞以『金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印』一十二字为文,下所属别行铸造降下。」诏依奏,吴拱充兴元府,员琦充兴州,并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王承祖充金州驻札御前诸军副都统制。
六年九月十九日,英州刺史、差充池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吴总内殿朝辞奏事池州:原作「他州」,据《宋史全文》卷二五上改。,上曰:「将帅难得人,故文臣中择卿。将帅须先民事,然后统军。」

十二月十七日,诏:「今后诸军统兵官遇阙,须管依次升差。如有人材超异,仰具名申奏取旨。每月请到银,并依变卖实数俵散,不得令合干人减 侵盗,并将见钱兑换会子。仍令都统制常切约束,总领所不住觉察,如或违戾,实时具奏。」从臣僚之请也。

七年二月十六日,诏:「从来帅臣循习旧弊,于改除之际,额外多差将佐之属,以示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