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团并州军承他处起到钱物,如不依限交收转发,欲望立法约束,及许管押人越诉。』户部看详,欲依赵庠所乞,如他州或别路起到钱物,限次日交收。仍乞立法施行,诸路准此。」从之。
七年三月二十日,江南西路转运判官高述奏:「本路宣和七年合起发上供额米一百二十万八千九百石,依近降御笔处分,般至淮南下卸。依条分三限,内第一限二月,计四十万二千九百七十石,本司牒诸州县计置起发。今据申,已发过四十一万九千六百十一石九斗八升,前去淮南下卸。内已充足第一限合发米数外,又搀发过第二限米壹万陆千陆伯肆拾壹石玖捌升,已具纲名细数申尚书省去讫。」诏:「高述顷以事罢漕司,旋命复职。今能修举漕计,今春上供肆拾余万石,已足上限,继运下限亦起发,奉法修职。可特除直秘阁,

以劝诸路奉公之吏。」
【宋会要】

三门白波黄渭汴河催促装纲官二人,以京朝官、三班充;河阴至陕州、自京至汴口,催纲官各一人,并以三班充;广济河都大催纲官一人,许汝石塘河催纲官二人,并京朝官三班充;御河催纲一人,汴河至泗州催纲官三人,并以三班或内侍充。皆分地而领之。
真宗大中祥符四年八月,诏复置广济河催纲朝臣。是职旧命常参官,近岁省去,止用使臣,而州郡皆不承禀,故复之。
八年七月,诏三班院:「自今诸河催纲、巡检,并选曾经监押、巡检、殿直干事者充。」初,三班侍禁李世隆为蔡河拨发,兼巡检捉贼。真宗曰:「世隆年方二十五,未经历。」又上封者屡言催纲捉贼多差权势子弟,故条约之。
九年五月十五日,诏黄、汴、广济、石塘河催纲巡河京朝官、使臣,自今每岁许一次入奏;三门、白波发运使、判官,每岁许二人更番入奏。
仁宗天圣三年正月,三司言:「广济河催纲、太子中舍成璧到任二年,催纲斛伍十六万贰千陆百余石,比前界甚有出剩,乞降敕书奖谕。」从之。
庆历三年十二月,省(潮)御河催纲官。
四年三月,省广济河催纲朝臣一员,仍减岁漕军储贰拾万硕。
英宗治平三年三月,三司言:「许汝州石塘河催纲、屯田郎中徐说请令押纲人员除系抛失少欠诸般过犯申送

赴省,其余只本司施行。勘会石塘河催纲司所管纲船不少,乞令依蔡河拨发司并广济河例,如有押纲军大将犯笞罪,许令本司勘决讫申省,杖罪已上依旧条施行。又称所管纲船,其人员纲官多不用心钤辖梢工、爱护舟船,容纵偷卖钉,动使(遇)[过]有损坏,相验不堪修补,遂恣拆拽散失。今后乞据少数估价,令人员纲官承认陪纳。欲依所申,并诸河纲船准此。」从之。
哲宗元佑二年正月二十五日,左谏议大夫兼权给事中鲜于侁言:「蔡河拨发、催纲司督京西、淮南粮运以供畿内,半岁不能周一运。请令催纲司统按县道立赏罚,使人自为功。」从之。
政和五年七月九日,祠部员外郎胡献可奏:「(士)[土]人管押纲运,若不立定理界年限、轻重等第,更互交押,委是劳逸不均。今相度,欲乞应募(士)[土]人路分,纲运窠名轻重及理界年分,并理运数,并依自来都官差副尉条法施行,候界满日令更互管押。」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二 发运使

发运使
【宋会要】

太祖干德二年二月,以吏部郎中何幼冲充京畿东面水陆发运使。
景德二年五月,以崇仪副使李溥制置淮南江浙荆湖茶盐矾税,兼都大发运使。时新易榷茶法,故专任溥以集其事。
八月,以大理寺丞李渭为太子中舍,充黄河三门发运使。
三年二月,以虞部员外郎冯亮为度支员外郎、淮南江浙荆湖制置茶盐,兼都大发运使,赐金紫。
【宋会要】
太平兴国五年正月,命右赞善大夫姚沆为陕西三门发运。
十月,命太子中允刘顺监三门发运务。
八年九月,以儒州刺史许昌裔,洛苑使、演州刺史王宾,同知水路发运;军器库使、领顺州刺史王继升,驾部员外郎刘蟠,同知陆路发运。先是,每岁运江淮米四五百万斛以给京师,率用官钱僦牵船役夫,颇为劳扰。至是,每船计其直给与舟人,令自召募,甚以为便。既而舟数百艘留河津,月余不得去,计史自言有司除常载外,别科置皮革、赤烟、铅锡、苏木等物,守藏者不即受故也。太宗怒,夺三司使一月俸,分命昌裔等领水陆发运,自是贡输无滞也。
【宋会要】

景德三年,发运使李溥奏请取十年酌中之数为额。故六路上供六百万石,其后或增或减,然其大约以景(佑)[德]所定岁额为准。
【宋会要】
天禧二年二月,以崇仪使、高州刺史贾宗领昭州团练使,淮南发运副使、殿中侍御史薛奎为户部员外郎,并充淮南江浙湖南北路制置发运使。内殿承制、合门祗候郭盛为如京副使,充都监。
【宋会要】
仁宗明道二年六月三日,内侍邓守恭上言,自今制置发运使、副、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