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一官。
七月五日,诏高丽人使经由州军,通判依旧堂除。
三年正月十八日,诏今后淮南通判并令朝廷选差。以中书门下省言,前降指挥令诸镇奏辟,朝廷审量除授,以致阙官故也。
四月二十三日,〔诏〕今后应遣发大兵,所至州县并专责通判充钱粮官,于界首伺候应副支遣。俟人马出州界,方得归州。
五月十一日,诏令吏部契勘有无知州所辟通判以闻。以监察御史郑作肃言:「近日帅臣稍奏

辟通判,切恐循习不已,欲乞降诏检会,应诸州通判系见在知州所辟者,并令罢任,今后毋得奏辟。」故有是诏。
十一月十九日,诏:「今后诸路州军遇遣发军马,并仰本州岛将不系军马经由县分钱粮通融移用应副。仍依已降指挥,专责通判充钱粮官,于界首伺候应副支遣。及令所委通判常切点检觉察。」
四年十月十二日,诏右(军)[宣]教郎、濠州通判国凤卿依旧还任,主管职事。先是,臣僚言淮南州军通判可并,有旨舒、濠州通判并罢,其国凤卿已罢,宣抚使刘光世契勘濠州系濒淮南,与伪界接境,正南控扼去处,故有是命。
五年三月九日,三省言:帅府通判今置两员,或有一员去处,致帅司逐旋申请添置,除潭、广、洪州、镇江、建康、成都府系见两员外,诏帅府通判今后并以两员为额。
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诏舒州许复置通判一员,从提点淮南两路公事张成宪请也。
九月十二日,知平江府章谊言:「本府系车驾驻驆去处,事务繁剧,虽有添差通判史愿一员,缘系从军。今来不敢陈乞创添官吏,乞于邻近州府添差通判内更那拨一员前来本府添差官,庶几可以分干事务。」诏添差常州通判孙邦就移添差通判平江府,仍通理前任月日,任满更不差人。
十八日,知成都府席益言:「州郡置倅,所以佐郡守之治,入则贰政,出则按县,方今军兴之际,尤不可阙。夔路所管州郡、军、监共一十三

处,军、监之小固无所用置倅,除夔州系帅臣及恭、涪大郡外,施、钤、达州、南平军系武臣知州,皆合置通判。又见今通判职事专管催促米运,前件州府系沿流,所有通判合行存留。」从之。
七年三月六日,诏随州通判鲁平之特令再任。以平之协赞郡事,谙晓民情,兼管干营田备见宣力故也。
二十一日,诏今后除授通判,不得差初改官人。
八年九月十四日,三省言:「福建六州二军,内六州及兴化军皆有通判,独邵武一军倅贰事付之幕职官,职任不专。乞依仿诸州军置通判一员,所有本军见任签判,乞令成资罢,今后更不差人。」从之。
十五日,诏濠州复置通判一员。先是,知濠州杨桂言「本州岛通判昨缘朝旨减罢,今来本州岛系极边冲要去处,全藉通判协力」故也。
九年六月十日,诏将新复州军同知州并合改作通判称呼,从同知顺州陈楚请也。
十一年八月十八日,诏临安府通判刘将、吕斌各特与转一官。以守臣俞俟言各有才力,究心职事,欲望恩赏,以为官吏之劝,故有是命。
十二年五月十九日,诏安丰军许置通判一员,今后堂除使阙差人。
八月八日,淮西安抚、转运司言:欲令(卢)[庐]州存留正任通判一员外,其添差通判乞行省并。从之。
二十年三月二十日,诏循州置通判一员,从本路提刑司请也。
二十六年四月三日,诏:「应自今知州、通判互论不法事件,须拘留在任,选委监

司之清正有风力者依公究治,取见诣实曲直情状,具奏施行。」以左正言凌哲言,比来守倅间有互相诋讦者,臣僚论列,乃欲先次并罢故也。
二十七年六月十四日,诏州郡令通判季点之外,不得辄遣官下县 刷,肆行刻剥。若二税之出违省限,经总制钱之欠于季终,月桩券食钱之欠不依月分,则许州郡按劾以闻。
七月五日,诏:「诸路州郡无通判处,遇守臣有阙,其以次官如系选人系:原作「保」,据《建炎要录》卷一七七改。,即具申本路监司,选差邻郡通判或见任京朝官时暂权摄。」
二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诏泸州、夔州添置通判一员,峡州通判一员并减罢。
二十九年正月二十五日,诏襄阳府、利州通判各减罢一员。以臣僚言(倅)[独]员为是故也。
三十年五月十七日,中书门下省言:「平江府系人使经由路分,事务繁重,见今通判止系一员,难以应办。」诏平江府更差通判一员。继而殿中侍御史汪澈言澈:原作「彻」,据《宋史》卷三八四《汪澈传》改。:「人使经由,自盱眙至临安府,何独平江为繁,若六郡援例,何辞拒之 乞赐寝罢。」从之。
孝宗干道元年二月十四日,诏买马州军通判,令茶马司依旧法奏辟,从四川都大提举陈弥作乞依祖宗旧法之请也陈:原缺,据本书职官四三之一一○补。。
四年七月二十日,诏均州复置通判。先是,京西南路安抚运司言:「本州岛通判昨缘省并,却置签判一员。今本州岛系极边控扼重地,乞行复置。」故有是命。
八月十四日,诏均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