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州路分都监,以知登州、吉州刺史刘涣兼青州路兵马都监,内殿崇班窦舜卿为郓州路兵马都监。以上封者言,京东武卫、宣毅军皆土人,凶悍者众,请选置青、郓州路分都监各一员,以时训练之。
七年十二月,诏陈留、雍丘、襄邑、尉氏、咸平、阳武等六县兵马都监,自今开封府及府界提点司更举合门祗候以上、曾经外任者为之。
皇佑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秦凤路经略司言:「窃见本路都监崔懿文在当路诸事周知,欲乞就差再任。」从之。
嘉佑二年八月,诏内臣为钤辖、都监押,逐路止置一员。
九月,枢密院言:「河北、陕西、河东路分都监,自转崇班以上「转」下原有「运」字,据《长编》卷一八六删。,更三任亲民,有本路安抚经略、转运、前两府五人同辞奏举者,方得差。其京东减亲民一任、举主二人。若有战功者勿拘。」从之。
三年正月十八日,诏:「开封府陈留、襄邑、尉氏县兵马都监,自今差诸司副使以上司:原作「使」,据《长编》卷一八七改。,三年一代之,与减磨勘一年。」
闰十二月十九日,大名府路驻泊兵马都监、钤辖潘若冲言:「三路州军所差驻泊都监、本城都监、监押,朝廷于历任中分别高下以定资序。自来多是本城都监、监押为见驻泊司差

占当直兵士数多,要近上禁军当直,或抽禁军手艺人占役,却于所辖处乞兼同管驻泊军马公事,事体不便。欲乞本城都监、监押除在帅臣手下自来例差管将分军马外,其余州军不得擅差同管驻泊公事。其驻泊臣僚如有不职及阙官,于邻近处选差,往彼填替。所贵各司其局,免致相侵。如违,乞重寘之法。其见同管勾驻泊军马去处,令勾收所差文字,各守本职。」从之。
八年十月,诏自今陕西四路极边城寨主、都监、监押、巡检,令帅臣举官。以上《国朝会要》。
《哲宗正史 职官志》:路分都〔监〕掌本路禁旅、屯戍、边防、训练之政令,州府以下都监皆掌其本城屯驻兵甲训练、差役之事,资浅者为监押。
治平四年六月,神宗已即位未改元。诏知钦州、宜州候见任官年满差官日,更不兼安抚都监。
熙宁元年七月二日,诏(泰)[秦]州大甘谷口寨新筑城,可名甘谷城,仍置知城监押。从陕西经略使韩琦请也。
二年闰十一月,京东转运司言:「乞今后应系本路都监、监押,并与选差曾经任都监、监押任使(精)[经]历之人,所(责)[贵]军政得人。况所养禁军乃是准备河北战(士)[事],军政当与三路一同,主兵之官资选即与三路不等,亦乞今后并与河北兵官一体选任。」从之。
三年七月三日,诏增开封府陈留兵马监押一员,从本府请也。
十三日,枢密院言:「夔州兵马都监只兼管勾训练本州岛驻札本路兵马,所有路分兵甲公事即不得管勾。」从之。
是月,诏减卫州驻泊兵马都监一员,从权河北监牧使周革之请也。
九月,鄜延路走马承受公事欧育言:「沿边监押官高高:原无,据《长编》卷二一五补。,即寨主却为监押所压,人情不能相下,由是罕得和同。乞自今选心力武干者充寨主,不以官资,并在监押之右。」从之。
十月,诏诸路见阙兵马都监处,如未有本等合入人人:原无,据《长编》卷二一六补。,即于选差一州驻泊都监内,差管勾本路都监公事差:原无,据《长编》卷二一六补。。
十一月,诏减同、陕二州驻泊都监各一员。上以西陲用兵多在边,内地官冗故也。
四年三月二十七日,诏府界诸县兵马都监,今后枢密院选人。
五年五月三日,诏河北、陕西、河东、京东路都监,自转大使臣后历三任亲民,内一任边任,有举主五人者充,第二任亲民者与权,第一任亲民者与权发遣。其京西等路自转崇班后经亲民一任及曾经边任方许差。其因战功升擢者,虽未成一任亦与权。并不许陈乞。
元丰元年八月十八日,诏自今路分官与将官互差。
三年三月十四日,上批:「近差梓夔路都监王宣,虽后累曾薄立战功,然皆就本路升擢,未尝一至京师,朝廷得以亲审其材否。闻宣人品椎钝,全少识略,常须得人指踪,或且稍堪驱策。今若委以处置职任,不惟于边事无补,亦恐缓急别致乖方,贻朝廷忧,可别选一稍可思虑者代宣选:原作「边」,据《长编》卷三○三改。。」遂以左藏副

使高遵治兼合门通事舍人代之。
五年二月十三日,诏熙河经略、都总管司至路分都监,并加「兰会」二字。
六年五月十七日,熙河兰会路制置司言:王愍已至本司,乞依旧充本路都监。诏赐愍装钱二百千,速发赴鄜延本任。
哲宗元佑元年十一月二日,诏三路、京东路都监并只差内臣一员。如未有可选之人,即权于前班内差。
六年闰八月六日,给事中兼侍讲范百禄言:「乞依祖宗旧制,以钤辖司移归遂州,其泸州止存沿边安抚司。」诏泸州乐共城差大使臣充知城,更不带路分都监;以梓夔路都监一员知泸州,兼管勾泸南沿边安抚司公事;移梓夔路钤辖归州。
绍圣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