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八年四月封康国长公主。绍(兴)[圣]四年

二月,改定国。闰二月,降左卫将军王遇。元符三年二月,改韩国。崇宁二年五月,进封鲁国。大观元年正月,改陈国。二年二月,改郓国。六月,薨,追封潭国,赐谥贤孝。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贤孝长帝姬。绍圣四年二月十三日,诏:「康国长公主闰二月二十四日下嫁,婉仪宋氏率宫闱掌事人送至第外,命妇免从。」
郓国长公主,元丰八年二月薨,追封惠国公主。元符三年二月,追封郓国长公主。政和五年正月,改封贤康长帝姬。绍圣八年八月十八日,诏:故惠国、莘〔国〕、申国公主祔葬毕,于奉先资福禅院依故燕国公主例修影堂屋各十间,每位方二十五步。」
潞国长公主,元丰七年四月薨,追封莘国公主。元符三年二月,追封潞国长公主。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贤穆长帝姬。
邢国长公主,元丰七年正月薨,追封申国公主。元符三年二月,追封邢国长公主。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贤令长帝姬。
邠国长公主,元丰八年四月封沂国长公主。十月薨,追封邓国。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贤宜长帝姬。「政和」以下原为眉批。
兖国长公主,元丰八年四月封嘉国长公主。元佑五年正月薨,追封蔡国。元符三年二月,追封兖国。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贤和长帝姬。
徐国长公主,元丰八年四月封德国长公主。元符三年二月,封庆国。崇宁二年五月,封益国。三年十二月,降左

卫将军潘意,封冀国。大观元年正月,封蜀国。二年二月,封徐国。政和三年闰四月,改封柔惠帝姬。政和五年十一月薨,追封贤静长帝姬。
哲宗四女。陈国公主,绍圣三年五月封德康公主。元符三年二月(追)[进]封荣国。大观二年二月,封瀛国。四年二月,降左卫将军石端礼,封陈国。政和三年闰四月,改封淑和帝姬。政和七年七月薨,追封靖懿帝姬。高宗建炎元年八月十九日,诏靖懿帝姬依旧改封陈国长公主,从驸马都尉石端礼之请也。
秦国公主,绍圣四年六月封康懿公主康懿:原作「懿康」,据《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乙。。元符三年二月,进封嘉国。大观二年二月,改庆国。政和元年二月,改韩国,降左卫将军潘正夫。三年闰四月,改封淑慎帝姬。建炎初复公主号,改封吴国。孝宗即位,进封秦国大长公主。隆兴二年薨,谥康懿。「建炎初」以下原为眉批。绍兴二年四月十九日,诏:「吴国长公主所过州县,据所管的确人数批(文)[支]驿券。其人夫、器皿等量行应副,不得过有搔扰。仍札与本宅使臣照会,不得伪冒支请官物。如违,计赃重作施行。」六月十七日,诏:吴国长公主一行请给,依秦、鲁国大长公主自得指挥施行。八月十三日,诏:吴国长公主俸米,许诸司米内取拨;如不足,截拨上供米应副。其都尉并一行官属等请给,令所在州军依条勘给。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诏:今后驸马都尉不许出谒及接见宾客。十二月二十一日,〔诏〕:今后驸马都尉潘正夫至所居州军,许与知、通州官相见一次。四年四月五日,吴国长公主奏:「男潘长卿、粹卿系武德大夫,见

带遥郡。欲乞特与除落阶官。端卿、温卿并系武功郎,乞特与除转大夫带行遥郡。昨(过)[遇]建炎二年郊祀大礼,合奏补亲属白身恩泽,欲乞回授与驸马都尉潘正夫亲弟敦武郎、合门祗候潘尧(大)[夫],于职名上转行。」从之。七月十一日,吴国长公主奏:「与潘正夫儿男骨肉等请给、衣赐、生〔日〕、食粮,并乞依例施行。」诏潘长卿特(衣)[依]粹卿、端卿支破一分料钱。五年二月二十五日,吴国长公主奏:「有男二人,望依男潘粹卿、端卿例赐名授官,支破请给。」〔诏〕吴国长公主二男并依格与补武节郎,赐名令中书舍人训撰。十月十五日,吴国长公主奏:「长男潘长卿,次男粹卿,并昨自武节郎特转武翼大夫、遥郡刺史。有男端卿、温卿二人,各已系大夫,乞特依例,并与带行遥郡。」诏潘端卿、温卿并特除遥郡刺史。七年二月五日,吴国长公主奏:「男武义大夫、文州刺史潘温卿合趁赴朝参,乞依男长卿等例,除一外任宫观。」诏特差(立)[主]管台州崇道观。三月二十一日,吴国长公主乞赴行朝入觐。诏听指挥起发。绍兴七年八月九日,吴国长公主乞驸马都尉潘正夫依石保吉、魏咸信、柴宗庆等及见今宗室士例,除开府仪同三司,并将见任检校少保除落检校二字。诏:「士系任宗司十年,依故事除开府仪同三司。札与本位都监照会,自后不得妄有陈请。」八年六月十六日,上语宰相曰:「吴国长公主数日前到,留宫中三日,

为驸马都尉潘正夫求恩数。朕语之云:『官爵岂可私许人 须与大臣商量。况近日多事,未暇及此。』」上又曰:「当此极(署)[暑],朕每日着衣服相伴饮食,盖为长(生)[主]是哲宗之女、朕之姊也。」赵鼎曰:「陛下行家人礼于宫中,所以待长主之礼,虽盛暑不废;至于官爵,则不以私予。此帝王之公也。」九月五日,进呈都尉潘正夫乞加恩及援例乞使相。宰执言:「祖宗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