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用庙为!如令有知,我乃人之妃妾,岂宜辱帝之堂以陈馈食哉!”饮酒不乐而罢。
汉兵起,莽恶高庙神灵,遣虎贲武士入高庙拔剑四面提击,斧坏户牖,桃汤赭鞭,鞭洒屋壁。令轻车校尉居其中。
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立高庙於雒阳,四时祀,高祖为太祖,文帝为太宗,武帝为世宗,如旧。馀帝四时春以正月,夏以四月,秋以七月,冬以十月及腊,一岁五祀。三年正月,立亲庙雒阳,祀父南顿君以上至舂陵节侯。时寇贼未夷,方务征伐,祀仪未设。至十九年,盗贼讨除,戎事差息,於是五官中郎将张纯与太仆朱浮奏言:“礼,为人後者则为之子,既事大宗(大宗谓元帝),则降其私亲。今高庙,陈序昭穆,而舂陵四世君臣并列,以卑厕尊,不合礼意。昔高帝以自受命不由太上,宣帝以孙後祖不敢私亲,故为父立庙,独群臣侍祠。臣愚谓宜除今亲庙,以则二帝旧典。愿下有司博采其议。”诏下公卿。大司徒戴涉、大司空窦融议:“宜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代今亲庙。宣、元皇帝尊为祖父,可亲奉祠,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别为南顿君立皇考庙。其祭上至春陵节侯,群臣奉祠,以明尊尊之敬,亲亲之恩。”时议有异,不著。上可涉等议,诏曰:“以宗庙处所未定,且祭高庙。其成、哀、平且祠祭长安故高庙。其南阳舂陵岁时各且因故园庙祭祀。园庙去太守治所远者,在所令长行太守事侍祠。惟孝宣帝有功德,其上尊号曰中宗。”於是雒阳高庙四时加祭孝宣、孝元,凡五帝。其西庙成、哀、平三帝主,四时祭於故高庙。东庙京兆尹侍祠,冠衣车服如太常祠陵庙之礼。南顿君以上至节侯,皆就园庙。南顿君称皇考庙,钜鹿都尉称皇祖考庙,郁林太守称皇曾祖考庙,节侯称皇高祖考庙,在所郡县侍祠。
明帝即位,以光武帝拨乱中兴,更为起庙,号曰世祖庙。以元帝於光武为穆,故虽非宗,不毁也。後遂为常。
东汉制:高庙令一人,六百石,守庙,掌案行扫除。无丞。世祖庙令一人,六百石,如高庙。
《汉仪》:帝之主九寸,前方後圆,围一尺;后主七寸,围九寸。木用栗。
永平三年十月,祭光武庙。初奏《文始》、《五行》、《武德》之舞。
明帝临终遗诏,遵俭无起寝庙,藏主於光烈皇后更衣别室(《志》云光武庙更衣)。孝章即位,有司奏言:“孝明皇帝圣德淳茂,功烈光於四海,仁风行於千载,而深执谦谦,无起寝庙,扫地而祭,除日祀之法,省送终之礼,遂藏主於光烈皇后更衣别室。臣以为更衣在中门之外,处所殊别,宜尊庙曰显宗,其四时於光武之堂,间祀悉还更衣,共进《武德》之舞,如孝文皇帝祭高庙故事。”制曰:“可。”
《续汉书》:五年再殷祭,三年一,五年一。父为昭,南向;子为穆,北向。以夏四月,以冬十月。之为言谛,谛审昭穆尊卑之义。者,合也。冬十月五成,故骨肉合饮食於祖庙,谓之殷祭。四时正祭外,有五月尝麦,三伏立秋尝粢盛酎,十月尝稻等,谓之间祀,即各於更衣之殿。更衣者,非正处也。园中有寝,有便殿。寝者,陵上正殿。便殿,寝侧之别殿,即更衣也。
章帝临崩,遗诏无起寝庙,庙如先帝故事。和帝即位,不敢违,上尊号曰肃宗。後帝承尊,皆藏主於世祖庙,积多无别,是後显宗但为陵寝之号。
殇帝生三百馀日而崩,邓太后摄政,以尚婴孩,故不列於庙,就陵寝祭之而已。
安帝以谗害大臣,废太子,及崩,无上宗之奏。後以自建武以来无毁者,故遂常祭,因以其陵号称恭宗。
冲、质二帝皆小崩,梁太后摄政,以殇帝故事,就陵寝祭。凡祠庙讫,三公分祭之。
梁太后临朝,以殇帝幼崩,庙次宜在顺帝下。太常马访奏宜如诏书。谏议大夫吕勃以为应依昭穆之序,先殇帝,後顺帝。诏下公卿。大鸿胪周举议,曰:“《春秋》,鲁闵公无子,庶兄僖公代立,其子文公遂跻僖公於闵上。孔子讥之,书曰:‘有事於太庙,跻僖公。’《传》曰:‘逆祀也。’及定公正其序,《经》曰:‘从祀先公’,为万世法也。今殇帝在先,於秩为父,顺帝在後,於亲为子,先後之义不可改,昭穆之序不可乱。吕勃议是也。”太后从之,遂下诏曰:“孝殇皇帝虽不永休祚,而即位逾年,君臣礼成。孝安皇帝承袭统业,而前世遂令恭陵在康陵上,先後相逾,失其次序,非所以奉宗庙之重,垂无穷之制。昔定公追正顺祀,《春秋》善之。其令恭陵次康陵,宪陵次恭陵,以序亲秩,为万世法。”
灵帝时,京都四时所祭,高庙五主,世祖庙七主,少帝三陵,追尊后三陵,凡牲用十八太牢,皆有副ヘ。故高庙三主亲毁之後,亦但殷祭之岁奉祠。
献帝即位,初平中,相国董卓、左中郎将蔡邕等以和帝以下,功德无殊而有过差,不应为宗,及馀非宗者追尊三后,皆奏毁之。四时所祭,高庙一祖二宗,及近帝四,凡七庙。
时有司奏议宗庙迭毁。左中郎将蔡邕议曰:“汉承秦灭学之後,宗庙之制不用周礼。每帝即世,辄立一庙,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