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其然,则指道以明之,上奏畏却,则锻炼而周内之盖奏当之成,虽咎繇听之,犹以为死有余辜,何则,成练者众,文致之罪明也,是以狱吏专为深刻,残贼而亡极,俞为一切,不顾国患,此世之太贼也,故俗语曰,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此皆疾吏之风,悲痛之辞也,故天下之患莫深于狱,败法乱正,离亲塞道,莫甚乎治狱之吏,此所谓一尚存者也,上深湣焉,乃下诏曰,闲者吏用法巧文寝深,是朕之不德也,夫决狱不当,使有罪兴邪,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伤之,今遣廷史与郡鞠狱,任轻禄薄,其为置廷平,秩六百石,员四人,其务平之,以称朕意,于是选于定国为廷尉,求明察宽恕黄霸等,以为廷平,季秋后请谳,时上常幸宣室斋居而决事,狱刑号为平矣。(路温舒传,及刑法志。)

地节四年,诏曰,令甲死者不可生,刑者不可息,今系者或以掠辜若饥寒瘐死狱中,朕甚痛之,其令郡国岁上系囚以掠笞若瘐死者,所坐名县爵里,丞相御史课殿最以闻。

元康二年,诏曰,狱者万民之命,所以禁暴止邪,养育群生也,能使生者不怨,死者不恨,则可谓文吏矣,今则不然,用法或持巧心,析律贰端,深浅不平,增辞饰非,以成其罪,奏不如实,上亦亡繇知,此朕之不明,吏之不称,四方黎民,将何仰哉,二千石各察官属,勿用此人,吏务平法。

五凤四年,诏曰,以前使使者问民所疾苦,复遣丞相御史掾二十四人循行天下,举冤狱,察擅为苛禁深刻不改者。

黄龙元年,诏曰,朕数申诏公卿大夫,务行宽大,今吏或以不禁奸邪为宽大,纵释有罪为不苛,或以酷恶为贤,皆失其中,御史察计簿疑非实者,按之。

成帝鸿嘉元年二月,诏曰,方春生长时,临遣谏大夫理等,举三辅三河宏农冤狱。

四年,诏曰,数敕有司务行宽大而禁苛暴,讫今不改,一人有辜,举宗拘系,朕甚痛焉,已遣使者循行郡国,务有以全活之。

哀帝元寿元年,诏曰,今有司执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执获名,其勉帅百寮,敦任仁人,黜远残贼,期于安民。(并本纪。)○女刑

城旦舂。(惠帝纪,应劭曰,妇人不豫外徭,但舂作米,皆四岁刑。)

女徒复作。(宣纪,李奇曰,罪轻男子守边,女子软弱不任守,复令作于县官,亦一岁刑,故谓之复作徒也,孟康曰,复,谓弛刑徒也,有赦令,诏书去其钳钛赭衣,更犯事不从徒加与民为例,故当复为官作,满其本罪年月日,律名为复作也。)

平帝元始元年,天下女徒已论归家,顾山钱月三百。(本纪,师古曰,谓女徒论罪已定,并故归家,不亲役之,但令一月出钱三百以顾人也,为此恩者,以行太皇太后之德,施惠政于妇人,如淳曰,令甲女子犯罪,当于山伐木,听使入钱顾功直,故谓之顾山。)

◎刑法三

○大赦高帝二年正月,赦罪人。(本纪,下同。)六月,立太子,赦罪人。

五年正月,兵事毕,赦天下殊死以下。六月,都长安,大赦天下。六年,以豪杰未习法令故犯法,其赦天下。九年正月丙寅,前有罪殊死以下,皆赦之。

十一年正月,立代王,大赦天下。七月,击英布,赦天下死罪以下,令从军。十二年,帝崩发丧,大赦天下。右高帝在位十二年,凡九赦。

惠帝四年,皇帝冠,赦天下。右惠帝在位七年,唯此一赦。吕太后临朝称制,大赦天下。六年,赦天下。

八年,遗诏大赦天下。右吕后临朝八年,凡三赦。文帝初即位,赦天下。七年,赦天下。

十五年,郊见五帝,赦天下。后四年,日食,赦天下。右文帝在位二十三年,凡四赦。景帝元年,赦天下。

四年,赦天下。中元年,赦天下。五年,赦天下。后元年,赦天下。

右景帝在位十六年,凡五赦。武帝建元元年,赦天下。元光元年,赦天下。四年,地震,赦天下。

元朔元年,赦天下,与民更始。三年,赦天下。六年,赦天下。元狩元年,赦天下。

三年,赦天下。元鼎元年,赦天下。五年,赦天下。元封二年,甘泉产芝,赦天下。

五年,修封禅,赦天下。天汉元年,赦天下。三年,修封祀,赦天下。太始元年,赦天下。

四年,修封禅,赦天下。征和三年,赦天下。后元元年,郊泰畤,赦天下。右武帝在位五十五年,凡十八赦。

昭帝始即位,赦天下。始元元年,赦天下。四年,立皇后,赦天下。元凤元年,赦天下。

二年,赦天下。三年,赦天下。六年,赦天下。右昭帝在位十三年,凡七赦。

宣帝即位,大赦天下。本始元年,凤凰集,赦天下。四年,立皇后,赦天下。地节二年,凤凰集,赦天下。

三年,立皇太子,大赦天下。元康二年,赦天下,与士大夫厉精更始。神爵二年,凤凰甘露降集,赦天下。四年,嘉瑞并见,赦天下。

五凤三年,娄蒙嘉瑞,赦殊死以下。甘露二年,赦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