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其尸。狱成,若水密访得奴,而放富民。后为参知政事。
  惨 刻(孟子曰:“戒之,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自古严刑以毒民者,未有不反于己者。)
  秦商君卫鞅变法令,重刑罚也,犯者多死。议令之初,一日临渭,刑七百余人,官民苦之。后遭车裂之祸。
  西汉王温舒为河内太守,捕逐豪猾,大者族,小者死,谄事有势穷治,奸猾糜烂,狱中无有出者。后以罪自杀。
  西汉翟方进为京兆尹,搏击豪强。及为丞相,持法深刻,中伤者多。其后自杀,王莽发其冢,烧其棺柩。
  西汉严延年为河南太守,务于折强扶弱,凡贫弱者虽犯法曲文以出之,豪杰者必以文而内之,所谓当死者生,当生者死。人号曰屠伯。后坐罪弃市。
  西汉义纵直法行治,不避贵戚,犯者多族之。为定襄太守,一日杀狱囚四百余人。后以罪弃市。
  西汉减宣以功迁御史,使治主父偃及准南反狱,以微文深诋,杀者甚众。后以罪自杀。
  东汉王吉为沛相,凡杀人皆磔尸车上,随其罪目宣示属县,腐烂则以绳束骨,周遍一郡乃止。视事五年,杀万余人。后死于狱,父甫及子萌皆死杖下。
  晋山阴县令石密先为御史,枉奏杀句容令万默,一日见默来杀之,遂死。
  《北史》:于洛侯为秦州刺史,贪酷残忍,犯罪者截腕、拔舌、断其手足而始斩之。以致百姓反叛,孝文命使斩洛侯以谢众。
  隋燕荣为幽州总管,性严酷,鞭笞左右,动至千数,流血盈前,饮啖自若。文帝怒,徵荣还京,赐死于蛆出之地。
  隋梁敬真为大理司直,炀帝命鞫鱼俱罗罪,敬真希旨,陷之极刑。未几,俱罗为崇敬,真死之。
  隋库狄士文为贝州刺史,发摘奸隐,长吏尺布升粟之赃无所宽贷,得千余人,奏上,悉配巅南,遇瘴疠死者十八九,于是父母妻子惟哭士文。高祖叹曰:“士文之暴,过于猛兽。”士文后狱死,三子朝夕不继。
  唐郭弘霸为监察御史,尝按李思徵,不胜楚毒,后屡见为厉,援刀自刳腹死。
  唐酷吏索元礼、来俊臣、周兴、侯思止等,造罗织狱,为火瓮铁笼惨酷之刑,以鞫囚徒,后皆死于非命。
  宋余晦为四川宣抚使,诬阆州知州王惟忠谋反,理宗命陈大方拷掠成狱,斩之都市。后晦颈生疬疮,百药不治,一日澡洗,烂断其首于浴室之外。大方亦卒中而亡。
  五伯马进传(宋王禹偁作)
  进隶滁州军籍,又为五伯三世矣。进之子生而无左臂,若髡截然,人以为伯世主杖笞,多纳财利,而高下其心,重轻其手,故天谴之。呜呼!鞭作官刑,朴作教刑,即鞭朴者,帝王之典也,可不慎乎。今之杖刑非古也,古者示耻而已,故有鞭蒲而诫者,有束杖而治者。虽然上失其道,民散久矣,非刑不足以驱人之善也,既不得已而用之,又可以喜怒财货易其心乎。彼五伯贱隶也,刑不自口出,但以重轻不平,而天谴若是,况执天下之刑者。即吾见世禄之家,子孙替坠,残癃疾废者有之,为人仆妾者有之,饥寒道路者有之,岂止用刑之滥也,其谄主忌贤,剥民固宠,斯天谴之大者矣。作《马进传》,以自诫云。
  为政九要
  为政九要自箴序
  四体百骸乃周乎一身,百揆万务而成乎一国。为政之道不一也,有政乎人才者,有政乎农畯者,有政乎礼乐者,有政乎刑法者,有政乎百工者,然殊涂而同归,万虑而一致。予童时于先大人赐号“归明阳子”箧笥中,见一书曰《自箴》,观之数百条,聊记其节目,不知始末谁作也。近为天家创制垂统,抚治万民,因书强记者数十条,庶俾后进者之为政云。
  特赐恒山皇极道院虚白处士河中心庵赵素才卿书。
  因书第一
  三皇圣纪,盘古氏之君,生而知之,神而化之,身心形体行践,不教而从,不言而化,为政治民者,使民巢居穴处,隐避其风雨也,茹毛饮血,养其饥渴也,此为政民之本也。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观俯察,观鸟兽之文,画卦造书,以生文籍也,俪皮为衣,以待寒暑,以佃以渔,以待庖厨也,上栋下宇,以待风雨也,治民饱暖是也。
  神农氏斵木为耜,揉木为耒,日中为市,货财交易,皇亲耕,后亲织,以化天下,使民不饥不寒,是治民之本也。
  黄帝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安四方,平四海,克九黎,教万民凿井耕田,教农桑,以为治天下之大本也。
帝尧之时,洪水横流,汜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一民饥,曰我饥之。一民寒,曰我寒之。洪水九年,民无菜色,土阶三尺,茅茨不剪,恐劳民也。知饥,知寒,知人,是知天下也。
  帝舜耕历山,人让畔;渔雷泽,人让居。一年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教民农桑,始成其孝悌忠信。管子曰:“礼义生于富足,盗贼起于贫穷。”
  禹薄饮食,恶衣服,肤毛不生,惟水是治,是爱民也。汤剪爪为牲,惟雨是祈。二王之圣德,不出乎救民于水火之中也。
  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人民育,农业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