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论绅士兵丁百姓及官员公馆逐户编联填注户册
谨查户册之式凡三一曰民户之册编绅士军民各户用之一曰铺户之册编铺店及煤窑各厂无家室者用之如铺户有家室者则仍用民户册一曰方外户之册编庵观寺院用之各册之式现俱刊发尔等造册时查照分别填注
一巴邑城市及各场镇半系铺家以一铺为一户注明铺户姓名伙计几人其与居民杂处者不拘居民铺户着于十户中选一端谨之人为牌长如十户俱系铺民即就户中选一端谨之人为牌长
一路旁小店腰店客店以一店为一户庵观寺院以一处为一户各列之附近之场市或村落牌内
一巴邑除城厢及场市外所有居民俱系住处畸零并数里绝无邻居者应查明相隔最近之场市或最近之亲族房主田邻附入牌内
一穷苦孤独之民及游手无业之徒往往数姓或十数姓同居一院藏垢纳污在所不免保甲正为此辈而设编联时除同院而同姓同宗者可并为一户外若同院而俱异姓及虽同姓而不同宗者必须以一姓为一户各填户册每户半纸于册尾上格填写此户一院几家字样但此等杂户颇难择立牌长编联时仍应以一院为一户查明房主在内居住则以房主出名立户如房主不同居则以有妻室或丁口最多者出名立户
一牌甲中有平日犯窃及习过各色邪教并一切作奸犯科不安本分之徒各牌众多不敢与之同牌或不屑与之为伍不知编联保甲正为此辈而设倘不编联使成漏户彼反置身牌外恃无稽查肆无忌惮又安用此保甲为也本县为尔牌众等作主务即一体编入牌中不准一户遗漏准于册内该户之上盖用自新二字戳记以示区别一二年内能改过则去之
一甲内各户如有搬去迁来者牌长查明搬往何甲何牌迁自何甲何牌十日内告知甲长保正于牌册内后幅注明每季将搬去者门牌缴县迁来者禀请补给
一甲内各户如有添生幼丁及患病身故等事牌长五日内告知甲长保正各于牌册内后幅注明
一烟户既清草册造竣保正将草册送县本县将草册照式誊写登于正册各钤以印正册有二一曰循册一曰环册每保正先给循册一分每年腊月封印后送县换给环册
一正册既定每户给门牌一面每牌长给十家牌一而每甲长另给一牌开列该甲长及十家牌长姓名俱令各将牌实贴薄板之上朝挂夕收如有遗失准告知保正里长禀请补给
一甲内公事随时具禀往返奔驰殊非所以优待之意今给保正每人戳记一个甲长则五人共给戳记一个凡系保甲中公事准用戳遣人代递禀词不必亲递若与保甲无干者不准擅用违者即系多事之徒轻则训斥重则严究
一本县因公下乡即携带环册顺道抽查若公事稍暇则示期分路查点以便该保正甲长人等齐集听点本县一切夫马饭食俱系自备断不费尔一钱吃尔一饭倘有向尔索钱者本县大堂设有大锣一面准尔等鸣锣喊禀
一此次编查保甲一切纸笔刷印用费俱系本县捐办不要尔等花费一文尔等缴送草册及领门牌领循册并将来换领环册本县俱在大堂亲收亲发不假书差之手且随到随发不须守候倘有向尔索钱者鸣锣喊禀
以上十七条系本县悉心酌议简便易行务即遵照办理毋稍违延至于各保中分讲 圣谕解说告示清查邪教侦缉要犯以及弭盗施赈禁赌逐娼与夫兴水利备灾荒建义仓设义学恤孤寡育婴孩等事凡可以因地制宜推广良法而承宣宪德均当次第举行应俟保甲编成后再行给发规条劝谕各保悉心办理可也各遵毋违
一民户 系 人年 岁 为业妻 氏
粮民 里甲 房系 业无粮佃 田土 房
祖母 氏年 岁母 氏年 岁
弟 年 岁 为业妇 氏侄 年 岁 为业妇 氏
弟 年 岁 为业妇 氏侄 年 岁 为业妇 氏
弟 年 岁 为业妇 氏侄 年 岁 为业妇 氏
子 年 岁 为业媳 氏子 年 岁 为业媳 氏
子 年 岁 为业媳 氏子 年 岁 为业媳 氏
子 年 岁 为业媳 氏子 年 岁 为业媳 氏
孙 年 岁 为业媳 氏女 口孙女 口
孙 年 岁 为业媳 氏
孙 年 岁 为业媳 氏曾孙 丁曾孙女 口
孙 年 岁 为业媳 氏亲友
孙 年 岁 为业媳 氏
雇工 亲友
雇工
此户共男 丁内幼 丁女 口内幼 口
巴县 里 甲 保正 甲长 牌长 第 甲 牌
道光六年 月 日民户册
一铺户 系 人年 岁现开 铺
招牌系 字号家住 里 甲保正
管下第 甲第 牌
合伙 系 人年 岁
合伙 系 人年 岁
掌柜先生 系 人年 岁
小伙雇工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