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如诏书及赞拜皆不名,如肩舆入朝,并赐元老大臣。
 
职任 
 
 百司
  上自三省,下及仓场库务,皆为百司。或谓之有司,又谓之京局。
 
 内诸司
  自内侍省以下,在禁中置局,并应属内司子局者,皆是也。
 
 左右厢
  厢官之名,取廊庑间分职佐治之义。今之城南北厢,比通判资序。盖比拟开封府左右四厢旧制也。若在城兵马都监,则又廊庑管押之义也,故无刑禁。
 
 外台
  安抚、转运、提刑、提举,实分御史之权。亦似汉繍衣之义,而代天子巡狩也,故曰外台。
 
 驻箚
  沿江都统、诸路总管路钤等,及京畿、东南将副之类,皆曰某州驻箚者,盖本朝兵制所以示此乃天子之军也。
 
 牌印
  印司掌铜木朱记,以牌诣本官请关印。用印毕封匣,复纳之。凡牌入则印出,印入则牌出,盖立法防严之意也。
 
 公参
  小官赴任,诣长贰公参讫,衙前听候三日,方敢退归本职。今制遂禁廷拜。
 
 成资
  满任也。
 
 举留
  见任官有政绩,而吏民愿得再任者,须本处进士同耆老以下,列状经监司举留,次诣上司申乞。
 
 不厘务
  添差之官,则不理政事也。若许干预,则曰仍厘务。
 
朝野类要卷四  文昌赵升集録
 
法令 
 
 一司
  在京内外百司及在外诸帅抚监司财赋兵马去处,皆有一司条法。如安抚司法许便宜施行之类是也。
 
 海行
  勅令格式,谓之海行。盖天下可行之义也。
 
 续降
  法所不载,或异同,而谓利便者,自修法之后,毎有续降指挥,则刑部编録成册,春秋二仲颁降内外遵守,一面行用。若果可行,则将来修法日,增文改创也。
 
 进拟
  刑部定法断狱奏呈也。
 
 审覆
  大理寺定刑,行下所属州郡断狱也。
 
 勅杖
  谓降旨而杖之也。
 
 罚直
  内外百司吏属,有公罪之轻者,皆罚直入官。毎一直即二百文足,如赎铜之例。
 
文书 
 
  诏书
  翰林学士院四六句行文,而为典故大事者也。
 
 制书
  但是圣旨文字,皆为制书。
 
 手诏
  或非常典,或示笃意,及不用四六句者也。
 
 御札
  又严于诏书。
 
 德音
  泛降而宽恤也。
 
 曲赦
  特降,比赦颇轻,乃专为一事一处有兵灾罪 之类。
 
 赦书
  常制恕刑之命也。
 
 翻黄
  监司州郡备録赦文而行下所部也。自庆元末,诸县亦降黄赦,盖从臣寮请也。
 
 批答
  执政以上有章奏请,则降批答,以下则降诏。
 
 宣帖
  惟军校授宣,理为恩例升补。
 
 白麻
  文武百官听宣读者,乃黄麻纸所书制可也。若自内降而不宣者,白麻纸也,故曰白麻。(原注:唐元和初,凡赦书、德音、立后、建储、大诛讨、拜免三公宰相、命将曰制书,并用白麻,不用印。)
 
 谘报
  学士院关报朝省之称。
 
 书黄
  凡事合经给事中书读并中书舎人书行者,书毕即备録、録黄过尚书省给箚施行。如不可行,即不书而执奏,谓之 驳。故俗谚曰,不到中书不是官。
 
 省箚
  自尚书省施行事,以由拳山所造纸书押给降,下百司监司州军去处是也。
 
 部符
  六部行符,即省箚之义。其末必曰,符到奉行。
 
 勅牒
  凡知县以上并进士及第出身,并被旨挥,差充试官或奉使接送馆伴,及僧道被旨住持并庙额,并给勅牒。
 
 官牒子
  上司寻常追呼下司吏属,只以片纸书所呼叫因依,差走吏勾集。
 
 奏箚
  又谓之殿箚,盖上殿奏对所入文字也。凡知州以上见辞,皆用此。
 
 旦表
  在外帅守监司,毎月一日上起居表,所以代朝参也。各预先发上都进奏院,临期经合门投进。
 
 谢表
  帅守监司初到任并升除,或有宣赐,皆上四六句谢表。
 
 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