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如诏书及赞拜皆不名,如肩舆入朝,并赐元老大臣。
职任
百司
上自三省,下及仓场库务,皆为百司。或谓之有司,又谓之京局。
内诸司
自内侍省以下,在禁中置局,并应属内司子局者,皆是也。
左右厢
厢官之名,取廊庑间分职佐治之义。今之城南北厢,比通判资序。盖比拟开封府左右四厢旧制也。若在城兵马都监,则又廊庑管押之义也,故无刑禁。
外台
安抚、转运、提刑、提举,实分御史之权。亦似汉繍衣之义,而代天子巡狩也,故曰外台。
驻箚
沿江都统、诸路总管路钤等,及京畿、东南将副之类,皆曰某州驻箚者,盖本朝兵制所以示此乃天子之军也。
牌印
印司掌铜木朱记,以牌诣本官请关印。用印毕封匣,复纳之。凡牌入则印出,印入则牌出,盖立法防严之意也。
公参
小官赴任,诣长贰公参讫,衙前听候三日,方敢退归本职。今制遂禁廷拜。
成资
满任也。
举留
见任官有政绩,而吏民愿得再任者,须本处进士同耆老以下,列状经监司举留,次诣上司申乞。
不厘务
添差之官,则不理政事也。若许干预,则曰仍厘务。
朝野类要卷四 文昌赵升集録
法令
一司
在京内外百司及在外诸帅抚监司财赋兵马去处,皆有一司条法。如安抚司法许便宜施行之类是也。
海行
勅令格式,谓之海行。盖天下可行之义也。
续降
法所不载,或异同,而谓利便者,自修法之后,毎有续降指挥,则刑部编録成册,春秋二仲颁降内外遵守,一面行用。若果可行,则将来修法日,增文改创也。
进拟
刑部定法断狱奏呈也。
审覆
大理寺定刑,行下所属州郡断狱也。
勅杖
谓降旨而杖之也。
罚直
内外百司吏属,有公罪之轻者,皆罚直入官。毎一直即二百文足,如赎铜之例。
文书
诏书
翰林学士院四六句行文,而为典故大事者也。
制书
但是圣旨文字,皆为制书。
手诏
或非常典,或示笃意,及不用四六句者也。
御札
又严于诏书。
德音
泛降而宽恤也。
曲赦
特降,比赦颇轻,乃专为一事一处有兵灾罪 之类。
赦书
常制恕刑之命也。
翻黄
监司州郡备録赦文而行下所部也。自庆元末,诸县亦降黄赦,盖从臣寮请也。
批答
执政以上有章奏请,则降批答,以下则降诏。
宣帖
惟军校授宣,理为恩例升补。
白麻
文武百官听宣读者,乃黄麻纸所书制可也。若自内降而不宣者,白麻纸也,故曰白麻。(原注:唐元和初,凡赦书、德音、立后、建储、大诛讨、拜免三公宰相、命将曰制书,并用白麻,不用印。)
谘报
学士院关报朝省之称。
书黄
凡事合经给事中书读并中书舎人书行者,书毕即备録、録黄过尚书省给箚施行。如不可行,即不书而执奏,谓之 驳。故俗谚曰,不到中书不是官。
省箚
自尚书省施行事,以由拳山所造纸书押给降,下百司监司州军去处是也。
部符
六部行符,即省箚之义。其末必曰,符到奉行。
勅牒
凡知县以上并进士及第出身,并被旨挥,差充试官或奉使接送馆伴,及僧道被旨住持并庙额,并给勅牒。
官牒子
上司寻常追呼下司吏属,只以片纸书所呼叫因依,差走吏勾集。
奏箚
又谓之殿箚,盖上殿奏对所入文字也。凡知州以上见辞,皆用此。
旦表
在外帅守监司,毎月一日上起居表,所以代朝参也。各预先发上都进奏院,临期经合门投进。
谢表
帅守监司初到任并升除,或有宣赐,皆上四六句谢表。
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