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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清-永瑢*导航地图-第273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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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锢习,於《春秋》不为无功。惟五《传》皆具有成编,人所习诵,不待此刻而传。故取其卫《经》之意,而不复录其书焉。△《春秋年考》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不著撰人名氏。后有《自跋》,称初成於天启甲子,重订於崇祯辛未。自署曰“天畸人”。有三小印:一曰“三峨”,一曰“仲先”,一曰“且止菴居”。不知为何许人也。其书仿《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之例,以年为经,以国为纬,各书大事於年下。然体例颇为丛杂。如周为第一格,平王四十九年称“宰咺来赗仲子”。
此内鲁之词,当系之鲁,不当系之周也。至五十九年称“武氏子来鲁求赙”,则称“来”似内鲁,称“鲁”又似外鲁,更无体例矣。又瓦屋之盟列之於晋,则排纂有讹;晋获秦谍增晋伐秦字,则事实或误:均不足以为据。
卷三十一 经部三十一
○春秋类存目二△《春秋程传补》二十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国朝孙承泽撰。承泽有《尚书集解》,已著录。是编以程子《春秋传》非完书,集诸儒之说以补之。其词义高简者重为申明,阙略者详为补缀。书成於康熙九年。按伊川《春秋传》,《宋史艺文志》作一卷。陈亮《龙川集》有《跋》云:“伊川先生之序此书也,盖年七十有一矣,四年而先生殁。今其书之可见者才二十年。”陈振孙《书录解题》云:“略举大义,不尽为说。襄、昭后尤略。

考程子《春秋传序》作於崇宁二年,书未定而党论兴,至《桓公九年》止。门人间取《经说》续其后,此陈亮所谓可见者二十年也。是书《桓公九年》以前全载程《传》,十年以后以《经说》补之,《经说》所无者采诸说补之,中取诸新安汪克宽《纂疏》者居多。《纂疏》即明代《春秋大全》所本。其书坚守胡安国《传》,则仍胡氏之门户而已,未必尽当程子意也。又所补诸《传》皆不出姓氏,於原文亦多所芟改,其《桓公九年》以前程子无《传》者亦为补之。
则是自为一书,特托名於程子耳。考陈亮《跋》有云:“先生於是二十年之间,其义甚精,其类例甚博。学者苟优柔厌饫,自得於意言之表,不必惜其阙也。”然则何藉承泽之补乎?△《左传统笺》三十五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国朝姜希辙撰。希辙字二滨,馀姚人。明崇祯壬午举人。国朝官至奉天府府丞。此书循文衍义,所据者特杜预、林尧叟、孔颖达三家,参以朱申《句解》。其所引证,又皆不标所出,犹沿明季著书之习。△《春秋家说》三卷(湖南巡抚采进本)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已著录。是书前有《自序》,称大义受於其父,故以“家说”为名。其攻驳胡《传》之失,往往中理,而亦好为高论,不顾其安,其弊乃与胡《传》等。如文姜之与於弑,夫之谓不讨则不免於忘父,讨之则不免於杀母。
为庄公者,惟有一死而别立桓公之庶子,庶子可以申文姜之诛。不知子固无杀母之理,即桓之庶子亦岂有杀嫡母之理?视生母为母而视嫡母为非母,此末俗至薄之见,可引以断《经》义乎?闵公之弑,夫之谓当归狱於庆父,不当归狱於哀姜。哀姜以母戕子,与文姜不同,不得以人爵压天伦。此亦牵于俗情,以常人立论。不知作乱於国家,即为得罪於宗庙。唐武后以母废中宗,天下哗然而思讨,君子不以为非。彼独非母子乎?首止之会定王世子,所以消乱端於未萌。
世子非不当立,则不得谓之谋位。诸侯非奉所不当奉,则不得谓之要狭。夫之必责以伯夷、叔齐之事,则张良之羽翼惠帝,何以君子不罪之乎?如此之类,皆以私情害大义。其他亦多词胜於意。全如论体,非说经之正轨。至於《桓公元年》,无端而论及人君改元宜建年号之类,连篇累牍,横生支节,於《春秋》更无关矣。
△《春秋传注》三十六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国朝严启隆撰。启隆字尔泰,乌程人。前明诸生。其说谓孔子欲讨陈恒而不得,故作《春秋》以戒三家。不始惠公而始隐公者,以隐有锺巫之难,特托以发凡。不终於陈恒、简公之事而终以获麟者,欲以讳而不书,阴愧三家之心。又谓《春秋》治大夫,非治诸侯,以三十六君之事为经,而其馀为纬。以文公以前为宾,而以后为主。经之义当明,纬之义可以不问。主之义当明,宾之义可以不问。
又谓《春秋》一字一句皆史旧文,圣人并无笔削。其意盖深厌说《春秋》者之穿凿,欲一扫而空之,而不知矫枉过直,反自流於偏驳也。△《春秋论》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国朝严珏撰。珏字佩之,无锡人。前明诸生。是书凡九十九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