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帝纪》之“叟”、“更”异字,亦间有所辨证。其他传文句,则不尽然。然如《蜀志廖立传》首,忽注其姓曰“补救切”。《魏志凉茂传》中,忽引《博物记》注一“繦”字之类。亦间有之。盖欲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删弃。故或详或略,或有或无。亦颇为例不纯。然网罗繁富,凡六朝旧籍今所不传者,尚一一见其厓略。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皆翦裁割裂之文。故考证之家,取材不竭,转相引据者反多於陈寿本书焉。
△《三国志辨误》三卷(两淮盐政采进本)不著撰人名氏,亦莫详时代。《苏州府志》载陈景云字少章,吴江县学生,长洲人。少从何焯游,博通经史,淹贯群籍。长於考订,凡讹谬处能剖析毫芒。所著书凡九种,其四为《三国志校误》,似即此书。然考《义门读书记》中有何焯所校《三国志》三卷,其《魏志杨阜传》“阜尝见明帝著帽披缥绫半褎袖”一条,称“褎”、“袖”古今字。少章疑下一字衍,检《宋书五行志》果然云云。此书不载此条,则又似非景云作。
疑不能明,阙所不知可也。《三国志》简质有法,古称良史,而牴牾亦所不免。如孙权之攻合肥,魏、吴二《志》先后不同,当时已为孙盛所议。明以来南北监本,传写刊刻,脱误尤多。是书所辨陈书及裴注之误,凡《魏志》二十八条、《蜀志》八条、《吴志》二十一条。其间於字之讹异者,如《三少帝纪》“定陵侯繁”,“繁”当作“毓”:“少府褒”,“褒”当作“袤”之类。於文之倒置者,如正元二年八月戊辰不当在辛未后之类。
於正文与注淆乱者,如《王肃传》评末附刘寔语,本裴注所引之类。於原本之阙佚者,如徐详不当附《胡综传》之类。并参校异同,各有根据。虽所辨仅数十条,不能如何焯书校正之详,而不似焯之泛作史评。又大抵以前后文互相考证,参以《后汉书》、《晋书》,不能如杭世骏书徵据之博,而亦不似世骏之蔓引杂说。
其抉摘精审之处,要不减三刘之於《西汉书》、吴缜之於《五代史》也。△《三国志补注》六卷、附《诸史然疑》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国朝杭世骏撰。世骏有《续方言》,已著录。是书补裴松之《三国志注》之遗,凡《魏志》四卷,《蜀志》、《吴志》各一卷。松之注捃摭繁富,考订精详,世无异议。世骏复掇拾残剩,欲以博洽胜之。故细大不捐,瑕瑜互见。如某人宅在某乡,某人墓在某里,其体全类图经。虞荔之《鼎录》,陶弘景之《刀剑录》,皆按年编入。
而《锺繇》等传《书评》、《书品》,动辄连篇。其例又如杂记。
至於神怪妖异,如嵇康见鬼、诸葛亮祭风之类。稗官小说,累牍不休,尤诞谩不足为据。他如魏文帝角中弹棋,裴注已引《博物志》,而又引《世说》。曹操之发邱摸金,裴注已载陈琳檄,而又引《宋书废帝纪》。书各有异,而事迹不殊,亦何取乎屋上之屋。至於崔琬捉刀,刘孝标《世说注》中已辨裴启《语林》之误,乃弃置刘语而别引《史通》之文。张飞豹月乌本出叶廷珪《海录碎事》,乃明标叶书,又冠以《汇苑》之目。大抵爱博嗜奇,故蔓引卮词,多妨体要。
又《异苑》王粲识礜石事,佚其荆州刘表数言。诸葛亮《梁甫吟》不载出《艺文类聚》。辗转稗贩,疏漏亦多。然如《魏文帝纪》之王凌谢亭侯一条、《明帝纪》之孔晏乂一条、陈泰年三十六一条、《臧洪传》之徐众一条、《崔琬传》之陈炜一条、《华歆传》之东海郡人一条、严包交通一条、《蒋济传》之弊勉一条、《张辽传》之大呼是名一条、《楚王彪传》之徙封白马一条、《蜀志先主传》之谯周为从事一条、《后主传》之不置史官一条、《诸葛亮传》之躬耕南阳一条、
《邓芝传》之廖化襄阳人一条、《吴志孙休传》二子之名一条、《太史慈传》之神亭一条、《黄盖传》之黄子廉一条、《贺齐传》之徐盛失矛一条,皆参校异同,颇为精核。
馀如黄初五经课试之法,王昶考课五事之目,司马芝复钱之议,王肃秘书监之表,王象、缪袭之撰《皇览》,引《正义》辨郑玄解稽古同天之讹,引《后汉书注》证宗贼之义,引《风俗通》证周生为复姓,引《困学纪闻》证况长宁为蜀人,亦皆足以资考证。故书虽芜杂,而亦未可竟废焉。
末附《诸史然疑》一卷,亦世骏所撰,皆纠史文之疏漏。凡《后汉书》十四条、《三国志》六条、《晋书》三条、《宋书》三条、《魏书》八条、《北史》六条、《陈书》三条,盖后人抄其遗稿,录之成帙。其中引《史通》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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