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今核计实七百五卷。〕
律十二卷 宋志、不著撰人。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律疏三十卷 长孙无忌等撰。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志略、三十卷,不著撰人,今本题唐律疏义。〕
律音义一卷 孙奭撰。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开宝刑统三十卷 窦俨与法官苏晓等撰。
大中刑律统类十二卷 张戣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旧本脱律字,今校增,宋志、无刑律二字,又重出一部,大中作大小,误。〕
显德刑统二十卷 张昭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江南刑律统类十卷 姜虔嗣撰。
唐令三十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旧唐志、宋志、并不著撰人,书录解题云,宋璟等删定。〕
梁令三十卷 诸家书目,并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又有梁令三十卷云,朱梁时修。〕
开元格十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有开元前格、后格、新格三书,并十卷,不著撰人,唐志、前格姚崇等撰,后格新格并不著撰人。〕
开成详定格十卷 狄兼謩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志略作狄兼纂撰,误。
梁格十卷 宋志、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后唐长定格三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新长定格三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傍通开元格一卷 宋璟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不著撰人,宋志、误作宋景,又重出一部,误。〕
唐开元格令科要一卷 裴光庭撰。
判格三卷 张伾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式二十卷 姚崇等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梁式二十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式苑四卷 元泳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大和格后敕四十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又引艺文志、敕一作初。〕
大中刑法总要格后敕六十卷 原释,刑部侍郎刘瑑等纂,(见玉海诏令类。)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不著撰人,宋志、此书凡两见,并无格后敕三字,亦不著撰人。〕
度支长行旨五卷 李林甫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杂敕三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天成杂敕三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云,后唐诏敕伪蜀人编。〕
天福编敕三十卷 诸家书目、并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此书凡两见,并三十一卷,不著撰人。〕
建隆编敕三卷 窦仪与法官编,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四卷,宋志同,不著撰人。〕
太平兴国编敕十五卷 诸家书目、并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旧本脱敕字,今据玉海引崇文目校增。〕
景德农田编敕五卷 丁谓等编,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艺文类、食货类、引崇文目并作编敕,旧本脱编字,今校增,陈诗庭云,通志略无编字,宋志作田农敕,无景德二字,亦无编字。〕
仪制赦书德音十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诸路转运司编敕三十卷 陈彭年编,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无诸路二字。〕
大中祥符编敕二十卷 陈彭年编,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三十卷,宋志、二十卷。〕
诸路宣敕十二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礼部考试进士敕一卷 晁迥等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天圣编敕十二卷 吕夷简等修。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作天圣编敕十三卷,目一卷,读书后志、三十卷云,天圣中宋庠庞籍改修,一司一务敕三十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不著撰人,宋志作吕夷简撰。〕
杂制敕三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有蜀杂制敕三卷两见,并不著撰人。〕
江南删定条三十卷 伪唐李氏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唐律令事类四十卷 李林甫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刑法要录十卷 卢纾撰,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