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书》五十卷
唐中书舍人定武李百药重规撰。百药父德林先已创纪、传诸篇。百药因父业,受诏成之。
△《后周书》五十卷
唐秘书监华原令狐德棻撰。初,德棻武德中建言近代无正史。诏德棻及诸臣论撰。历年不能就,罢之。贞观二年,复诏撰定。议者以魏有收、澹二家书为已详,唯五家史当立,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次周史,李百药次齐史,姚思廉次梁、陈史,魏徵次隋史,房玄龄总监而修撰之。原自德棻发之。
△《隋书》八十五卷
唐秘书监魏徵、颜师古等撰。其十志,高宗时始成上,总梁、陈、齐、周之事,俗号“五代志”。
△《唐书》二百卷
五代晋宰相涿郡刘昫等撰。
△《新唐书》二百二十五卷
翰林学士庐陵欧阳修永叔、端明殿学士安陆宋祁子京撰。初,庆历中诏王尧臣、张方平等刊修,久而未就。至和初,乃命修为纪、志,祁为列传,范镇、王畴、宋敏求、吕夏卿、刘义叟同编修,嘉祐五年上之。凡废传六十一,增传三百三十一,志三,表四,故其进书上表曰:“其事则增於前,其文则省於旧。”第赏增秩训词,刘敞原父所行,最为古雅。曰:“古之为国者,法后王,为其近於己,制度文物可观故也。唐有天下且三百年,明君贤臣相与经营扶持之,其盛德显功、美政善谋固已多矣,而史官非其人,记述失序,使兴坏成败之迹,晦而不章,朕甚恨之。
肆择廷臣笔削旧书,勒成一家,具官欧阳修、宋祁创立统纪,裁成大体,范镇、王畴、宋敏求等网罗遗逸,厥协异同。凡十有七年,大典乃立,闳富糖覈,度越诸子矣。校雠有功,朕将据古鉴今,以立时治,为朕得法,其劳不可忘也。皆增秩一等,布其书於天下,使学者成观焉。”旧例,修书止著官高一人名衔。欧公曰:“宋公於我为前辈,且於此书用力久且深,何可没也。”遂於纪、传各著之。宋公感其退逊。今案旧史成於五代文气卑陋之时,纪次无法,详略失中,论赞多用俪语,固不足传世。
而新书不出一手,亦未得为全善。本纪用《春秋》例,削去诏令,虽太略犹不失简古,至列传用字多奇沚,殆类虬户铣溪体,识者病之。欧公尝卧听《藩镇传序》曰:“使笔力皆如此,亦未易及也。”然其《序》全用杜牧《罪言》,实无宋公一语。然则欧公殆不满於宋,名衔之著,固恶夫争名,抑亦以自表异耶?温公《通鉴》多据旧史,而唐庚子西直谓《新唐书》敢乱道而不好,虽过甚,亦不为亡谓也。刘元城亦谓事增文省,正新书之失处云。
文简云,《进唐书表》自言其文减於前,其事多於旧,此正其所为不逮迁、固者,顾以自衒何哉!《论语》记夫子与弟子问答,率不过数语,而季氏将伐颛臾,记所诘对甚详,不如是不足以见体要,各造其极也。今唐史务为省文,而拾取小说私记,则皆附著无弃,其有官品尊崇而不预治乱,又无善恶可垂鉴戒者悉聚,徒繁无补,殆与古作者不侔。始,唐史置局时,其同僚约日著旧史所无者三事,则固立於不善矣,弊必至於此。然其名臣关国治乱者,如裴度、陆蛰、魏徵传,悉致其详,则其有补亦不可掩。
△《五代史》一百五十卷
宰相薛居正子平撰。开宝中卢多逊、扈蒙、张澹、李昉等所修。居正盖监修官也。
△《新五代史》七十四卷
欧阳修撰。其为说曰:“昔孔子作《春秋》,因乱世而立法;余为本纪,以治法而正乱君。”发论必以“呜呼”,曰:“此乱世之书也。”诸臣止事一朝,曰某臣传,其更事历代者,曰杂传,尤足以为世训。然不为韩瞠眼立传,识者有以见作史之难。案韩通之死,太祖犹未践极也,其当在周臣传明矣。惟王皡《唐馀杂史》以入《忠义传》云。
△《三朝国史》一百五十卷
景德四年,诏王钦若、陈尧佐、赵安仁、晁迥、杨亿等修太祖、太宗正史,王旦监修。祥符九年书成,凡为纪六、志五十五、列传五十九、目录一,共一百一十卷。天圣四年,吕夷简、夏竦、陈尧佐修真宗正史,王曾提举,八年上之。增纪为十,志为六十,传为八十。
△《两朝国史》一百二十卷
熙宁十年,诏修仁宗、英宗正史,宋敏求、苏颂、王存、黄履等编修,吴充提举。元丰五年,王珪、李清臣等上之。
△《四朝国史》三百五十卷
绍兴二十八年置修国史院,修一朝正史。三十一年提举陈康伯奏纪成,乞选日进呈。至乾道二年闰九月,始与《太上圣政》同上。淳熙五年,同修史李焘言修四朝正史,开院已十七年,乞责以近限。七年十月,修史王希吕奏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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