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宝录也。
  △《春秋微旨》六卷,《春秋辨疑》一卷
  右唐陆淳伯同撰。淳,纂《三传》不同,择其善者,质以啖助、赵匡之说。助,字叔佐,闽人。匡,字伯修,天水人。《微旨》自为序。公武尝学《春秋》,阅古今诸儒之说多矣。大抵啖、赵以前学者,皆颛门名家,苟有不通,宁言《经》误,其失也固陋;啖、赵以后学者,喜援《经》系《传》,其或未明,则恁私臆决,其失也穿凿。均之失圣人之旨而穿凿之害为甚。
  △《春秋纂例》十卷
  右唐陆淳撰。其序云:“啖氏制《统例》,分别疏通会其义,赵氏损益,多所发挥,今纂而合之,凡四十篇。
  △《春秋折衷论》三十卷
  右唐陈岳撰。以《左氏传》为上,《公羊传》为中,《梁传》为下,比其异同而折衷之。岳,唐末从锺传,辟为江西从事。
  △《春秋经社》六卷
  右皇朝孙觉撰。其学亦出于啖、赵,凡四十馀门。论议颇严。
  △《春秋尊王发微》十二卷
  右皇朝孙明复撰。史臣言明复治《春秋》,不取传、注,其言简而义详,着诸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治乱之迹,故得《经》之意为多。常秩则讥之曰:“明复为《春秋》,犹商鞅之法,弃灰于道者有刑,步过六尺者有诛。”谓其失于刻也。胡安国亦以秩之言为然。
  △《春秋集传》十五卷
  右皇朝王沿撰。集三传解经之文。沿,字圣源,大名人。好《春秋》,所至以《春秋》断事。此书仁宗朝尝奏御,诏直昭文馆,后官至天章阁待制。
  △《春秋演圣统例》二十卷
  右皇朝丁副撰。田伟《书目》“副”作“嗣”,未知孰误。其序云:“《经》有例法,一家所至,较然重轻。杜预《释例》,专《左氏》而未该,唐陆淳《纂例》,虽举《经》而未备。”纤悉纟圭罗而咸在者,其唯此书乎?
  △《春秋权衡》十七卷,《春秋意林》二卷,《春秋刘氏传》十五卷
  右皇朝刘敞原父撰。《权衡》论《三传》之失,《意林》叙其解《经》之旨,刘氏传其所解《经》也。如“桓无王”、“季友卒”、“胥命”、“用郊”之类,皆古人所未言。
  △《黎氏春秋经解》十二卷
  右皇朝黎钅享希声撰。钅享,蜀人,欧阳公之客。名其书为《经解》者,言以《经》解《经》也。其后又为《统论》附焉。
  △《横渠春秋说》一卷
  右皇朝张载子厚撰。为门人杂说《春秋》。其书未成。
  △《颖滨春秋集传》十二卷
  右苏辙子由撰。大意以世人多师孙明复,不复信史,故尽弃《三传》,全以《左氏》为本,至其不能通者始取《二传》、啖、赵。自熙宁谪居高安,至元符初,十数年矣,暇日辄有改定,卜居龙川而书始成。
  △《刘质夫春秋》五卷
  右皇朝刘绚质夫撰。绚学于二程之门。伯淳尝语人曰:“他人之学,敏则有矣,未易保也。斯人之至,吾无疑焉。正叔亦曰:“游吾门者多矣,而信之笃、得之多、行之果、守之固,若子者几希”。有李参序。
  △《得法忘例论》三十卷
  右皇朝冯正符所撰。熙宁八年,何郯取其书奏之,而久之不报,意者王安石不喜《春秋》故也。其书例最详,悉务通经旨,不事浮辞。正符颇与邓绾、陈亨甫交私,后坐口语被斥。
  △《绎圣传》十二卷
  右皇朝任伯雨德翁所撰。解《经》不甚通。例如解“桓十三年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已,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取《梁》之说,战称人,败绩称师,重众之说。殊不知齐人代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何独不重众也。
  △《王氏春秋》十二卷
  右皇朝王当撰。当,眉山人。尝为《春秋列国诸臣传》十馀万言,今又释《春秋》,真可谓有志矣。
  △《冯氏春秋通解》十二卷
  右皇朝冯山字允南撰。普州人。之父也。
  △《春秋指南》十卷
  右吴园先生张根知常撰。以征伐会盟,年经而国纬。汪藻为之序。
  △《胡氏春秋传》三十卷
  右皇朝胡安国被旨撰。安国师程颐,其传《春秋》事,按《左氏》义,取《公》、《》之精者,采孟子、庄周、董仲舒、王通、邵尧夫、程明道、张横渠、程正叔之说,以润色之。其序略曰:“近世推隆王氏新说,按为国是独于《春秋》,贡举不以取士,庠序不以设官,经筵不以进读,断国论者,无以折衷,天下不知所适,人欲日长,天理日消,其效使夷狄乱华,莫不遏也。”
  △《春秋新说》十一卷
  右皇朝余安行撰。采左氏、公羊、梁及孙复四家书,参以己意为之。
  △《四家春秋集解》二十五卷
  右或人集皇朝师协、石季长、王、景先之解为一通,具载本文。
  △《春秋外传国语》二十一卷
  右鲁左丘明撰,吴韦昭弘嗣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