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旅》《彖传》注足以小亨“足”不误“是”。
  《巽》《彖传》注处于中正“于”不作“乎”。
  《涣》《上九》疏去而远出者也“远”不作“逖”。
  《节》《彖传》注则物不能堪也“物”下无墨丁,亦无“所”字。
  《中孚》《彖》疏显著可知“著”不误“者”。《初九》疏故更有他来“来”不误“求”。
  《小过》《彖》疏过於小事“於”不误“之”。又为过矫之行“矫”不作“厚”。《六二》疏履得中位“位”不作“正”。《九三》注至令小者咸过“咸”不误“或”。《六五》注足及密雲“足及”不作“是乃”。
  《既济》《彖传》注以既济为家者“家”不作“安”。
  《未济》《大象》疏使皆得求其所“求”不误“安”。《九二》注用健施难循难在正“施”不误“拯”,“循”不误“靖”。疏循难在正“循”亦不误“靖”。
  《系辞》上 疏取纲系之义“纲”不误“刚”;下各有“纲系”,同。
  第一章“卑高”节疏则贵贱非唯天地“贱”字不脱。《方以》节疏同方者则同聚也上“同”字不误“固”。
  第二章“刚柔”节疏若细别之“若”不误“是”。
  第四章“一阴”节疏一阴至谓道“至”不误“是”。又有二三“三”字不脱。又虽无於阴“虽”不误“班”。《百姓》节疏恒日日赖用此道以得生“以”不作“而”。
  第八章末节疏谓应报对答“报对”不作“对报”。
  第十二章末节疏闇与理会又则得默而成就之又据贤人之德行也“闇”字、“成”、“就”字、“德”字,并不缺。
  《系辞》下
  第二章“日中”节疏葛天氏“葛”不误“万”。“神农”节疏乃至黄帝尧舜又今黄帝尧舜之等“黄”并不误“皇”。
  第三章“利用”节注皆安其身而後动也“皆”不误“由”。
  第四章经力少而任重。“少”不误“小”。“不远”节注得二者“二”不误“一”。
  第五章末节疏欲令取吉而避凶“取”不作“趣”。
  第六章经困德之辩也“辩”不作“辨”。“益以”节疏物亦盈已“盈”不作“益”。
  第九章“人谋”节注不劳探射“射”不误“讨”,疏同。“情伪”节疏情谓实情,“实情”不作“情实”,重刊本同。
  《说卦》第一节注尝受命如响“响”不作“向”。疏明是伏牺非文王等“明”不误“言”。“震为”节疏白为的颡“”不作“额”。
  《序卦》“比者”节注比非大通之道“比”不误“此”。“与人”节疏皆以为人君喜乐欢豫“欢”不作“游”。“有天”节注而不系之於离也,“离”不误“杂”。
  《周易略例》无卷数,前不载序,次行但题“王弼”二字,不题“唐刑璹注”。○案阮本失去《略例》,《校勘记》所据乃是岳本。此以家藏十行本为据,凡异於岳本者悉著之,其同者不复出。
  《明彖》注故假设问端故曰何下“故”不作“而”。注明辩卦体所由之主“明”下无“辩也”二字,“体”下无“功用”二字。注众不能理众“理”不作“治”,下同。注贞正之一者也“贞”下有“正”字。注动是众由一制也“众”字不重。注众皆所以得其存者必归於一也不作“众得皆存,其存有必归於”,故无心於存,皆得其存也。注天下之众皆无妄“众”字不重。注统之以宗主“以”不作“有”。注统而推寻“统”上无“无为之一者道也君也”九字。注天地大运“大”不作“之”。注思过其半矣此有“矣”字。注多之所主上无“为至”二字。注王弼云“云”不作“曰”。注王曰“王”下无“弼”字。注弃此中之一爻“此”下有“中之”二字。注君能养人“人”不作“民”。其孰能与於此下无“乎”字。注其谁能与於此其上无“神武之君”四字,“谁”不作“孰”。
  《明爻通变》注人之多僻“僻”不作“辟”。注故曰屈身“身”不作“伸”。注不能定其筭数“其筭”不作“筭其”。注诈伪长短也此有“也”字。注不必限高下“限”不作“均”:“下”不作“卑”,末无“也”字。注不必齐形质下无“也”字。注此明无识感无识下“无”不作“有”。不烦彊武“彊”不作“强”。注苟知外散之趣“外”不作“逃”。注男女睽而其志通也“通”不作“同”。注若中孚九二“孚”下无“之”字。注虽远利追“利”不作“而相”二字。语成而後有格“成”下无“器”字。鼓舞而天下从下无“者”字。注而无过差“差”不作“不”。注而无体可穷“穷”不作“明”。注道者虚也“虚”下无“无”字。
  《明卦適体通爻》注一时有丰亨之用“用”不作“吉”。注拔茅汇征下无“吉”字。注否初六“否”下无“之”字。注爻变示唯也“示唯”不作“亦准”。注则观知动静下无“也”字。注阳乘阴则逆“乘”不作“承”。终始之象也“终始”不作“始终”。注上为终也此有“也”字。注而动者有其应下无“也”字。注泰初九泰上无“则”字,泰下无“之”字。物竞而独安静者“安”下无“於”字。注在中应而动“中”不作“乎”,“应”下无“有应”二字。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