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06-史藏 -13-经世文编

1-皇明经世文编-明-陈子龙*导航地图-第300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此内地官军骑操之马耳。至于边方之马。所系尤大。与其得驽马而乘之以御虏。又不若不乘之为愈也。葢骑战非中国所长。而中国之马。比胡马为劣。以非常之技。而骑下劣之马。以角虏人之所长。非计之得也。请自今给马于军士。非良不与。而所与者必良。与之骑操而不倚之饲秣。宜于边城中择空闲地为马厩置长槽。或十或五。随其广狭不为定数。不分卫所队伍。因其近便而为饲养之所选其老弱之卒。不堪战阵者专一喂养置大团以贮草。支大镬以煮料。
每日遣官点见。时则捡其所储。夜半则视其所饲操练之日。军士持鞍就彼鞍骑。无事之时。轮班牧放。逐名调习。或有瘦损疾病。告官调治。如此则马得所养。而无损失之患。军得其用。而免赔偿之苦矣。或曰。今边城非一处。处处皆屯重兵、所骑之马。安能皆得其良。窃考五代时。李克用之立国制胜所畜不过七千今东起自辽东。西尽洮岷。其间历宣府大同延绥兴庆甘肃之境。边城万里。其马不翅数十倍矣。然马之数虽多。未尝以之临敌出阵。往往老死槽枥之间。
而责吾士卒之赔偿。又不幸而生于边界。天苦寒而地硗燥。物不生殖而人无畜积。天下之苦莫甚焉。既出其资力以为国防寇。又责其出财以为官偿马。以每岁所赐予之衣粮。犹不足以偿其逓年倒死之马匹。况望饱暖其妻子哉。则是无事之时。无故以是不战之马。而坐困我得用之士卒。而使之失所离心。葢亦不思之甚也。昔人有言。帝王之师、以万全为胜、中国之所以取胜于夷狄者、以人不以智、以德不以力、以守不以战、臣愚以为自今以后边境一以高城深池为固扼其要害。
塞其蹊径。来则拒之。去则不追。凡其制兵率以步兵为正。以骑兵为奇。大率步十而骑二。步兵十骑兵二犹嫌骑多也步军一万。骑军二千。马非壮徤。不以给军。军非骁勇。不以为骑。扼之使不得入而巳。而不遮其出。拒之使不敢来而巳。而不追其往。如此则无骑兵非良。而马亦易于办矣。或者以为马者兵之大用。兵非马决不能以制胜。吁此论战兵。非所以论兵之守也。所谓守者。我静而彼动。我逸而彼劳。我大而彼小。我众而彼寡。彼用其所长。我舍我之短而用我之长以制之焉。
则彼进不得战。而退可以回。自然屈服于我矣。
  马政议【市马养马】
按周人之马买于民间、故立官以为马质、质之为言平也。专以质平马之价直。葢马之材质有高下。气力有强弱。年齿有老壮。毛色有纯驳。故其价直不无多少之异焉。而其用之大。要有三、上焉者以供戎事之用、次焉者以供田猎之用、下焉者以供冗杂之用、马生于民间、而用之于公。上不可以空取之也。不可以槩取之也。空取之则民不复私畜矣。槩取之则民不加刍秣矣。是以三代盛时。其于马也。于民常赋之外有余畜者则官以价直易之焉养之闲厩之中。
以偕不时之用。卒有国事。民之无马者。则于是领给焉。其给之也。必书其马之年齿毛色。与原所买之价。使民受之者有定色。则不敢以驽易良。有常齿。则不敢以老易壮。有原价。则不敢以贱易贵。所受马在十日内死者则责其赔偿。其法细密如此可畧仿以为椿赔轻重之制受之未久在十日外死者惟取其皮耳恐其诈伪也在十日之外死者则予之民而官不取矣后世兵民既分。马养之民。而收之于官。然后散之于军。官府无复有质买之政。而马之死者。一切责军之偿。
在官者未必寔得马之用。而军民俱受其敝矣。近时马政亦有科钱买马之令。然所得者未必良。而给之于军。遇有倒死。赔偿如故。而西北之边。苦之尤甚。至有鬻子女而不能偿者。吁可叹也巳。臣请自今以后、朝廷酌为中制。定为马价。马之价公私交易皆不许过二十缗。违者马与价俱入官。牙行之人坐以违制罪。说者若谓物之不齐。物之情。大屦小屦同价。孰肯为其大者。臣窃谓天生之物与人为之物不同马之良乃天所生。人力不与焉。官府既为定价。则民间有马者。
不过求多直而皆市之官矣惟其市之官。所得有限。他市则可多得。官之给直亦未必全得此民之所以愈不肯售之官也以此官之所易者未必得良也。若夫马之倒死。不责之偿。则彼蔑视其马。而死者愈多若责之偿。则士卒贫窘。何由得钱。臣愚以为待其死而责其偿。不若先其生而为之备。凡有受马者。请如周制。书其年齿毛色。及其原价。而又量其材质之高下肥瘠。并书之册。其马有死者。诚瘠且老。则不责其偿。若其马寔壮而齿未老。驯致瘦损而死者。则责其同伍者合力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