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父之于犹子。尚可以称嗣称臣。况宣之于穆。本弟之于兄乎。故弟之于兄。叔父之于犹子。皆以君臣例之。与父子无不同焉者。虽祖孙亦然。可以考则称考。可以兄则称兄。其名称皆不敢紊。至于叔父虽尊行。臣也。犹子虽卑行。君也。举其所重。惟以臣道自处。而不敢不以君道事先君焉。叔父之名。犹子之名。皆不必着于宗祝之文。而亦未尝废也、夏有天下四百三十余年、传十七世、凡十七君、而以弟继兄者二人、仲康之于太康则兄终弟及之始也、
商有天下六百十余年、传十七世、凡三十君而以以弟继兄者至十三人、孔光所谓殷之及王是也、周有天下八百六十余年、传三十二世、凡三十七君、而以弟继兄者犹五人焉、兄终弟及、自三代以来、不为少矣、三代宗祝之文。今虽不可考见、而凡嗣先君者。未尝不称嗣。亦未尝不以臣道自处弟之于兄。亦何以异于子之于父哉。春秋书公孙婴齐不曰公孙婴齐而曰仲婴齐者、见婴齐以弟而后兄也、列国陪臣、尚明此义、况有天下者乎、胡氏谓其乱昭穆之序者、以兄不可以子其弟。
故谓弟不可以后其兄也。不知例以君臣之道。而仍不废兄弟之名。固春秋之所予也。昭穆之序。何有于乱乎。独不记僖跻于闵。臣子一例之说乎。由前之说。则兄为弟后既可以行于国君矣。由今之说。何弟为兄后。乃不可以行于卿大夫乎。不知道虽例以君臣。而名不废于兄弟。则虽有天下者。无不可行。而况于有国有家者。何不可行之有哉。
又春秋于定公八年书从祀先公、三传皆谓先公为闵、僖以文公逆祀、至定公始正先公之位次为顺祀也、刘原父释经、至谓阳虎恶季氏以臣而陵君、犹僖公以子而先父、故先正逆祀以微谕其意、则直称僖为子、谓闵为父、而兄为弟后者。亦以君臣例之于父子矣况弟为兄后者乎。汉周举吊引闵僖二公事、以断殇顺二帝昭穆之序、谓殇帝在先。于秩为父。顺帝在后于亲为子。亦固以君臣例之。诚有得于春秋之义矣。自汉成帝以兄弟不得相入庙、舍其弟中山王而立侄定陶王、于是兄终弟及之典。
不复见于世。唐之敬文武三宗虽相继。而然皆乘时之乱。立不以正未有若我武宗皇帝遵奉祖训。而亲挈神器以授之于我皇上者也。念大统之所由传。思大义之所当尽。据经守礼。正名定分。岂非今日之第一义乎。今之不明此义者、乃曰皇上由宗藩入继大统、与宋之英宗素养育于宫中者不同、不思舍所生而后所继、大统所在、既身嗣之、自不得不以父道视之矣、岂为其有养育之恩哉、特兄弟之名。自有不容泯焉者耳。又曰孝宗有武宗为之后矣、今乃又后于孝宗、武宗无后矣、今顾不为之后、不思嗣武宗之统。
即为武宗之后。既后武宗。即继武宗而子于孝宗。正如孝宗原有二子。而兄终弟及。非越武宗而直上嗣夫孝宗之统也。统之所在。即当后之。嗣其统。即所以后其人而承其祀。武宗岂果无后哉。此义既明。则夫兄而父事之。不敢不以兄名称焉。弟而以子道自处。不敢紊夫弟之名以自称也。由是伯父而父之、伯母而母之、父矣而不敢自父焉、母矣而不敢自母焉、礼仪之节、称谓之等、一皆有义以制礼、有礼以防情、原乎天理之正、即乎人心之安、名无不正、
言无不顺施无不当、行无不宜者矣、知继正统也、知重大宗也、亲固在所略矣、小宗固有所不暇顾矣、使本生兼厚焉、小宗兼重焉、则为后之义不专矣、揆之于道、夫岂顺乎、度之于礼、夫岂协乎、春乎之义、不如是也、师丹之议讲于汉、明帝之诏行于魏、程子之论著于宋、虽言之浅深、义之精粗、未可以槩论皆有得于春秋之旨者也。议礼之臣、上濧三代、下则兼取汉魏唐宋以来行之而善者用之于今日、庶几不失圣人春秋之义伏、臣谨按宋儒朱熹谓礼家先儒之说、
兄弟传国、以其尝为君臣、便同父子、各为一世、此为礼之正法、由熹此言观之、则春秋臣子一例之说、虽圣人复起、亦有不可易者、古者为人后之义、至是益彰彰然明矣、
一汉宋名臣大儒为人后之议、汉宣帝初即位、诏议故太子谥、有司之奏巳谓礼为人后者为之子、及成帝召丞相御大大夫议宜为嗣者、又皆以为礼曰昆弟之子犹子也、为其后者为之子也、至哀帝欲加定陶共皇称号、师丹亦曰为人后者为之子、西山真氏取丹此议、编入文章正宗、且曰丹议甚得礼经本指、其曰为人后者为之子、本仪礼云、盖此语虽创见于公羊高春秋传中、而实本于仪礼、古之治礼者世守焉、所以语类载、朱子语学者英宗朝事、亦曰当时濮议之争、
都是不曾好好读古礼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