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随扑随灭、终不能使之断绝、其扑灭之处。皆得之于水。盖彼舟小于我。自来捕贼者。皆捕于海。则无不粉碎。故倭贼所至。则焚舟登陆。而不待舟。杀掠既饱。然后寻舟以去亦有寻舟不得而巢穴于此者贼既登陆。则无如之何。故将兵者皆伺之于海。以大船冲之。则无不破碎。然不能御之于陆。以救生民之难。而伺之于海。使生民糜烂于干戈然后擒之。巳无及矣。是其得贼之功。犹不能赎纵贼之罪。而论者多以为功。亦未之思耳。
今以往事验之、安海之倭、仅二百四十、参将黎鹏举领兵四百、顿四十里之外、不敢助泉兵而击、使从容就莲河寻舟以去、今乃能擒倭于福宁州、则不能得于陆。而得之于海。可见也。戊午十月真假倭仅八十、参将合廵海漳浦福宁三千之兵、四路把截、竟不能得、使从容由南靖以去、则不能得贼于陆。又可见也。巳未同城之攻、参将曾清指挥朱亮朱相十户王道成等、合兵四千临贼远避、而参将乃能擒郑严山于海。则不能得贼于陆。而得之于海。又可见也。
又有可怪者焉。今虽曰倭。然中国之人。居三之二。为贼为兵。中国之人一也。为贼与官兵勇怯殊势不时倭寇为然然为贼则胜为兵则败何也中国之人为贼。则自分必死。皆于死中求生。以故不死。中国之人为兵。则自分必生。不复致死。以故取败。是知为贼为兵。中国之人一。而胜败异者。致死与不致死之故耳。今必使吾人为兵者。皆于死中求生。则勇同于贼。而吾之兵食又日增。贼之兵不能增。而食又日蹙。无可奈何矣。又焉有不胜之理哉。则平倭之要可识矣然欲使中国之兵不畏贼须先有以为之备。
吾之陈法既足以捍御。则我兵有所恃而不畏。敢于向前。岂有不胜之理。元以是献廵海分廵道、而不能用耳、
新宁盗议【拒盗】
按新宁之盗、所以反复不常者、官府姑息之政使之也、往年大征、贼卒不可尽、且无所惩、而复起者、所杀多良民贼反得逃其生。当道者急于成功。略无善后之策也。故为今之计、在于必征、然欲征之、亦岂易哉夫千山万林。深杳莫测。我进彼退。禽鸟无踪。此贼之不可得也。杀良之害甚于纵贼欲禁此患须功罪之议清而后可贼不可得而捕贼者岂肯空手良民始有不得免者矣贼不可得。而其志益骄。良民不可免。亦必相仿效。是大征一番。不惟不得贼。而且长贼不惟长贼。
且驱良民而从贼也。故曰征之不易也。夫征之既不易。不征又不可。然则将奈何。善兵者于此必有成算矣。夫古之用兵。有患战不胜者矣未有患不得战也若新宁之兵。则不患不胜。惟患不得战。不得战者。当求于战之外。夫用兵而不免杀良民。咎在兴兵惧于无功。上下交相蒙也。今必使贼有可得之势。我无空举之劳。兵将无侥幸之心。上下无相蒙之弊。则贼可尽矣。然贼之得。非可岁月计也。自昔之不得贼者。咎在急目前之功。不为久远之图也。夫不为久远之图者。
类以老师费财为词也。夫费数万之财而不得贼之要领与加数万之财而贼可尽其得失固相悬也。然卒不为者。急目前之功。而不暇为此也。是故贼之不可得者。非贼之不可得也。吾不欲得之也。夫何熟计今新宁之盗。所恃以为固者。必曰彼进则我退。彼退则我反。如此而巳。非但贼之所自恃者以是吾所以虑之者亦以是也。而愚则有不然者。何也。夫贼之逃。吾或不可得之矣。使逃而不返。岂有不可得者哉。何也。彼虽盗贼。固吾编户。其居必有室庐也。其耕而食。
必有田亩也。方其为盗也固舍其田庐而不顾。及其既逃也。使舍其田庐。终不忍。吾从其不忍而图之。此为反客为主之势取彼室庐为我兵居。取彼田园为我耕守。聚数千之兵。为久驻之计。因耕守之利。省粮饷之半。彼欲去则无途。欲归则不得。釜中之鱼。必无久活之理。向之不可得者。将以次而可得。不可尽者。将以渐而可尽故曰当求于战之外者此也然官府急于近功。肯从事于斯者鲜矣。故曰非贼之不可得。吾不欲得之者此也。夫得贼之策。大略如此。
而举兵之道。尚有当虑者。夫今之为举兵之说者。必曰非大征兵不可也然自吾策之亦徒为虚名而无实用徒为费财而无补于事也夫大征兵者。或舒国家之难。如唐之讨安禄山。或征不庭之国。如唐之讨淮蔡也。今新宁之盗。以山林为命。以善逃为技。非若国家之难。与不庭之国也。彼虽依凭山林。其耳目皆在州县。吾机方发。而彼巳先觉。我兵方集。而彼巳先道矣。徒费数万之金。亦将何所施乎。势必杀良民以塞责。在上之人。或惮于无功而姑恕之。上下交相恕。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