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府县等处设一联合公所或一分公所复在东京设一总部以辖通国之公所开办后农商务省复增订各项专行条例其间至要者皆为译查今计其各项条例中与查勘之意颇相关系亟宜陈明者有二 一系农商务省光绪十二年九月所发检查蚕子防止伯撇灵病条例 一系光绪十二年九月所发检查蚕子专条也 七查得检查蚕子预防伯撇灵之病条例所载 一凡做造蚕子及贩卖蚕子均须请领准帖 二凡做造蚕子之人均须照此条例以听检查 三凡蚕子无检查印据不准贩卖饲养 四检查蚕子于各府州县适中合宜之地设立检查所但视地方情形或派人前往检查亦可 五凡检查蚕子之员由国家派充其检查之法则另有专条遵奉以行 六凡检查春蚕子于每年十月初一日为始检查夏秋蚕子则由该管官酌量相宜之时为始 七凡做造蚕子之人春蚕子则将现收子数及做种额数于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前呈报夏秋蚕子则将现收子数及做种额数于择定检查之日期三十日前呈报 八凡做造蚕子之人送蚕子至局检查宜将住地姓名及何行店属何联合公所一一开载并将为种蚕用之子分别呈明 九凡检查蚕子如病在百分之五以内准其为种□子用如病在百分中之十五以内准为制丝子用均分别盖以准用印据如过此分数则盖以不准用印据 十凡蚕子盖有不准印据不得贩卖饲养 十一凡做造蚕子及贩卖蚕子之人或歇业不做或往他府州县寄籍或移居均须呈明将准帖缴还若在移居及入籍之处再为此业仍照第一条请领准帖 十二凡本条例之第一条及二条十条如有违犯者罚洋二元至二十五元不等 八查得检查蚕子专条所载 一凡按照检查蚕子防止伯撇灵病条例第一条内所载发给准帖应分别其为做造蚕子与贩卖蚕子之准帖 二凡贩卖蚕子之准帖宜用轻便之物而成以便其贩卖时易于隹乃带 三凡蚕子检查所宜就各府州县分治署内设立以省经费 四凡产蚕子数目不多之处其做子人又复散处则按检查蚕子条例之第四条派人前往各处合宜之所暂行设局周检查 五凡检查蚕子之员必须为蚕业熟悉可靠之人其姓名履历须呈明农商务省 六凡检查蚕子在蚕子纸全面直条取下蚕子一百粒分为两分再取一分分为十分每分为五粒每五粒盛之小乳金本加药水一滴细为研碎用显微镜查看其汁于四围中间详细察阅此为一回检查也如检查一回中见汁内有克拍司格粒形即为该蚕子百分中有二分病之据故查十回每回见有克拍司格粒形即为该蚕子百分中有二十分病之据也 七凡为制丝用之子各子中见其有病则照上第六条检查如其病在百分中之十五分以内尚可准用 八凡检查蚕子之显微镜须能显大五百倍以上者方可用 九凡检查蚕子准用印据圆式径一寸五分其文曰某府州县检查所准为种蚕子用其准为制丝子用之印据长圆式纵一寸八分横一寸其文曰某府州县检查所准为制丝子用其不准用之印据长方式直一寸横五分其文曰某府州县检查所不准贩卖饲养 十凡检查所每年将检查之事开册于次年二月呈报农务省 九查得检查蚕子条例于光绪十三年开办查光绪十三四两年各府州县四十五处检查所呈报每年所查数目清册内所载该两年各处检查仅为种蚕之子计光绪十三年所查用旧法所做蚕子纸每百分得佳者七十七分不佳者二十三分用巴斯陡新法所做蚕子纸内每百分得佳者五十八分不佳者四十二分十四年所查用旧法所做蚕子纸内每百分得佳者八十五分不佳者十五分用巴斯陡新法所做蚕子纸内每百分得佳者九十分不佳者十分是可见一年之中蚕子之佳者已多而用巴斯陡之法其子为尤佳也 十查日本蚕务近二十年来所产之蚕茧与蚕子纸生丝乱丝头数目先后悬殊可知其蚕务日见兴旺
今特具图呈说如茧自同治八年至光绪元年其数无考二年出一百四十八万四千旦九年出二百七十六万五千旦十四年出二百九十六万二千坦是十四年较之九年每百分中多七分也如蚕子纸自同治八年至光绪三年其数无考四年出一百三十八万七千张九年出一百二十三万二千张十四年出二百三十一万五千张是十四年较之九年每百分中多九十分也其运出外洋之数同治八年为一百三十七万七千张光绪九年为七十五万张十四年则仅为七百五十五张如生丝自同治八年至光绪元年其数无考二年出二百四万九千斤九年出二百八十五万三千斤十四年出四百六十五万六千斤是十四年较之九年每百分中多六十三分也其运出外洋之数同治八年为七十三万斤光绪九年为三百十二万二千斤至十四年则为四百六十八万斤是此五年内每百分中几多至五十八分也如乱丝头自同治八年至光绪六年其数无考七年出一百二万六千斤九年出一百七万三千斤十四年出一百二十四万七千斤是十四年较之九年每百分中多十六分也以上所产之数虽或年分不齐而多寡已可比较其取数年为断者因同治十三年佐木自奥国回至东京设立讲求蚕务所光绪九年农商务省复有整顿蚕丝业之举也按数年来日本所产蚕子纸生丝日见其多而茧及乱丝头不与之俱多其数且相去悬远则为蚕多成佳茧之证此皆由日本早用西国查得天然利益之法整顿蚕病以致蚕生有力之明效余曾前往内地查勘蚕事屡见日本国家护助蚕业之意所需种桑之地年渐推广向来蚕业只在本道数处今则推广自通国皆有所设西式之缫丝局亦年见其多兹将产子与茧之分地绘为两图据光绪十二年分所产数目以定因仅有此年各处数目可稽也每一乡村悬有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