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乙科 第一年所习 代数学 几何学 三角术 格致学 气象学 化学 动物学 植物学 地质学及土壤学 图画 林学通论 测量森林法 造林学 测量森林法实习 造林法实习 实际演习 第二年所习 森林算学 测量森林法 利用森林学 制造林产学 造林学 保护森林学 经理森林学 林政学 森林法律 理财学及财政学 农学大意 测量森林法实习 制造林产学实习 造林学实习 实际演习 第三年所习 利用森林学 造林学 经理森林学 理财学及财政学 林政学 狩猎术 造林学实习 经理森林学实习 实地演习 兽医学乙科 第一年所习 化学 解剖学及成形学 生理学 药物学及调剂学 蹄铁法 外科手术学 解剖学实习 蹄铁法实习 第二年所习 畜产学 病理学 外科学 蹄病论 动物疫论 寄生动物学 剖检尸体法 卫生学 解剖学实习 蹄铁法实习 外科手术实习 家畜病院实习及往诠实习 调剂法实习 第三年所习 畜产学 动物疫论 兽医警务法 家畜形貌学 产科学 眼科学 蹄铁法实习 剖检尸体法实习 管理家畜实习 家畜病院实习及往诊实习 第四条 农学每年自九月十一日起至明年九月十日止分为三学期自九月十一日至十二月二十四日为第一学期自一月八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为第二学期自四月八日至九月十日为三学期 第五条 农学科则于第三学期专从农土实际 第六条 农学科生徒在第三学期夏期不给假或停业亦不得三礼拜 第七条 入学者须品行方正身体强健年龄满十七岁以上有田亩五町以上不然则须有田亩五町以上之子弟 如无田亩为府县郡市町村给赀贷费之生徒则使此人约誓卒业之后从事于职务则亦可特许之
第八条 每年六月入学试业 于农学科及第者准入学就实习之业但须检其体质及意向之适否合格者方许以九月十一日入学 第九条 各学科欲入第一年级者据下所列课目验之合格者准入学 讲读汉文即华文 作文日本文 写国语 日本地理 算学 代数自初步至一次方程式 此条仅行于欲习林学科者 第十条 入学请试业者须纳验金二圆每一学年纳学金二十圆 第十一条 习农学科兼习兽医学科于第三学年终行卒业试验仅习兽医科则不行第三学年试验 第十二条 农学科学年评点数和学课平均点数以实习平均点数析半之是也 第十三条 农学科卒业评点以二乘三学年评点平均数加之以卒业试问评点数而三除其和是也 第十四条 关兽医学科乙科之卒业试问及卒业等条项准据兽医学科卒业章程但于该章程第二条所举课目中删解剖病体学而加入剖验尸体法及管理家畜实际二课目 第十五条 除前所示诸条外皆据分科大学通则不必准其休学规程 卒业兽医学科章程 第一条 兽医学科则不举第三年试业就第一年二年三年中所学习之主要科目行卒业试问 第二条 主要科目如下所开列 解剖学 生理学 药物学 内科学 外科学 解剖病体学 蹄铁法实习 畜病院及往诊实习 第三条 卒业试问凡主要科目之评点以一百为满点 第四条 卒业评点合第一第二学年评点而两分之又乘三加又以四乘第三学年诸课目评点平均数及卒业试问平均数而后以八除其和其所得之数即是也 第五条 以卒业评点数及卒业试问各课目评点数并得六十点以上者为卒业 第六条 虽得卒业评点数在六十以上如卒业试问课目中有未满六十点而在五十点以上者则姑止于原级 第七条 虽得卒业评点数在六十点以上如于卒业试问二课目以上未满六十点或一课未满五十点者则使其人退学 笃志农学章程 欲学习农事于实际上者为笃志农夫其章程如下所列 第一条 于本学所属农场欲学习农事于实际之上者曰笃志农夫 第二条 非年龄二十岁以上且身体强健堪农务之劳役立志三年在学者则不许为笃志农夫 第三条 欲为笃志农夫者须呈上愿书其式如下第一号式样 第四条 既许为笃志农夫则正副保上须呈上保证记其式如下第二号式样 第五条 保人及副保人须男子丁年以上且已立家计于东京府管内者或本学认为堪任为保人者 保人及副保人旅行远方时须选人代办而豫禀告 第六条如本学正副保人及其代办人不胜任则命其更选之 第七条 正保副保或死或移住别府县则须更选保人而更呈上保证记 第八条 笃志农夫定员为十人 第九条 在笃志农夫不给劳费 第十条 执业之方法从管理者所指挥 第十一条 执业于实际之时须目便利之服装 第十二条 如有疾病或他事故不能执业则须在就业前时刻禀告于管理人 第十三条 如生员怠惰不思成业或游荡不修业者及屡次停业者如此之员则命退学 第十四条 修业期满熟练有绩者则与以证明书 第十五条 虽未满其年期而已熟练有绩者亦与证明书而准其退去 第一号书式 愿为笃志农夫书 某本有志于农事今愿为贵学笃志农夫谨遵章程修业代请 准允 现在居所 本贯籍里 明治 年 月 日 姓名签印 诞生年月日 农学科大学长某殿 第二号书式 保证书 现在之所 本贯籍里 姓名 诞生年月日 右方所举之人得允为笃志农夫幸庆何加该人当遵行贵章程一从贵管理所命而修业该人在贵学费赀一切事件皆某等代办之保证无疑 如某等移居或更改印章当即禀告 现在之所 本贯籍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