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将关税条例施布其余实无他事未夬至于本条约实施之权利当遵照日英条约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例一律办理我国政府已会商英政府准期于换约后五年施布今距换约将及四年矣虽此四年内尚未见诸实用然两国全权钦使往复公文于两国政府间已将现存之条约尽归消灭此举政府曾将法典发布于众到实施之际实于两国均大有便益计此例于明治三十二年某月某日当可夬然施行惟须先一年前照会与国令其准备至于照会与国时吾谓须先行布告本国乃为最急准备之事虽
期限未至然改正之条件不可不先自施行使国人力为遵奉无论何国均须一律发布悉令本国依照今将缔盟十六国改正条约之交换日期实施日期照会日期所有年限记列于左俱用明治纪年
缔盟国名
交换条约之期
实施条约之期
照会施行之期
英国
二十七年七月十六日
三十二年七月十五日
三十一年七月十五日
美国
二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三十二年七月十七日
义国
二十七年十二月一日
三十二年七月十七日
三十一年七月十六日
俄国
二十八年六月八日
三十二年六月九日
三十一年六月七日
丹国
二十八年十月十九日
三十二年七月十七日
三十一年七月十六日
清国
二十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德国
二十九年四月四日
三十二年七月十七日
三十一年七月十七日
比国
二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三十二年七月十六日
三十一年七月十六日
秘鲁
二十八年三月二十日
三十二年七月十七日
巴西
二十八年十一月五日
批准交约即便施行
瑞典
那威
二十九年五月二日
三十二年五月三日
三十一年五月三日
和兰
二十九年九月八日
三十二年七月十六日
三十一年七月十六日
瑞士
二十九年十一月十日
三十二年七月十七日
三十一年七月十六日
西班牙
三十年一月二日
三十二年七月十七日
三十一年七月十六日
葡萄牙
三十年一月廿六日
三十二年七月十六日
初我国与外国通商订立条约始于德川氏是时政府尚锁国民智未辟权利一切皆任他人主之自王政维新朝野知耻条约公法常欲力挽前失明治初年遣派岩仓大使至欧美各国特假重权专议改正条约之事所布之国不克允许继而井上外务卿当职专为此事竭心尽力挽回之机虽稍进步然内外疑忌仍多障膜遂又中止及大隈伯为外务卿时于明治二十二年因此事几及险难凡我国之著名政治家为此改正条约之事无不棘手计历年来均视此为难题不易望其成就纵坚意一志或终有成就
之一日然实无敢以速成期之不意明治二十七年故陆奥伯当国与英修约首议此事英竟乐于允从其后诸国改正条约均视此为标准噫平等之约本为公理昧心之所为岂能终违公理哉然未始非国民之热心当局之尽力故能次第进步至于有成非侥幸偶然而得此地步也惟此约虽立宜早施行此实我国人民所同深幸者近闻政府已将各法律急为审查现经开至第十一次议会虽然所开议会当议诸公固属乃心于国然注意所在只知速为发布勿误期限似此建议实未中肯我国历年以来反对
党之气焰众所共知今议会开议时虽不闻异议然劈头第一件试问政府诸公曾否于反对党中孚其信力虽信守与不信守我辈不能预知万一意见相歧于议会羊散后将一切法律埋没政府之本心是将何以挽救刻下实施约之限为期已迫若因此延阻不难将多年来与外国政府交涉非常困难之成议一旦中变且临期延误先自失信关系于国体实非浅鲜故今日开议他事尚可从缓惟最惊心动魄之处莫如奉行法律一案必先于此注意布置稳固而后实施乃为无误今议员辈尚幸不闻反对之事然综核历年之情埶此事究不可不虑敬告一言请注意可也
通筹南洋各岛添设领事官保护华民疏
奏为英国属埠拟添设领事官保护华民并通筹南洋各岛派员先后次第恭摺仰祈圣鉴事窃臣查光绪十二年两广督臣张之洞派遣委员副将王荣和知府余王嶲访查南洋各岛华民商务奏称该委员等周历二十余埠约计英荷日三国属岛应设总领事者三处设正副领事者各数处经总理衙门议复在案臣于光绪十六年七月准总理衙门咨称据海军提督丁汝昌文称此次洋如附近新嘉坡各岛曰槟榔屿曰麻六甲曰柔佛曰芙蓉曰石兰莪曰白蜡皆未设领事华商因受欺陵剥削无不环诉哀求拟
请各设副领事一员即以迶地公正殷商摄之统辖于新嘉坡领事应先与该外部商定核给凭照如能办到实于华民有裨等因到臣当经办文照会英国外部援照公法及各国常例声明中国可派领事官分驻英国属境俟商有端倪拟再咨明总理衙门详筹妥办臣窃思领事一官关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