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部。谨遵所奏办结此案。缮稿呈堂。未及具奏。

三月十五日。廷栋奉 旨补授直隶保定府遗缺知府。翼日谢 恩。蒙 召见。  上问直隶官。有汝同年否。奏曰。祗藩司陈启迈。是臣拔贡同年。  上曰。汝常读何书。对曰。臣尝读程朱之书。  上曰。何以学程朱者多迂拘。对曰。此正不善学程朱之故。程朱以明德为体。新民为用。乃由体达用之学。天下断无有体而无用者。其用不足。必其体尚多缺陷。凡临事迂拘不通。正由平日不能如程朱之格物穷理。而徒资记诵。非学程朱之过也。  上曰。明之杨大洪此等人。岂可谓非程朱之学。对曰。明朝开国。即崇尚程朱之学。人人奉为法守。故能培养一代人心廉耻。而节义最着。杨大洪。节义之士也。程朱非无节义。祗是自尽其性分之常。而不得仅以节义名。若节义之士。深以涵养。亦即程朱之学。但其至性勃发。迫于忠爱。每近激烈。非容纳直言之君。不能谅其心。  皇上深取于杨大洪。是崇奖节义之士也。而人心将自此振矣。  上曰。汝识曾国藩否。对曰。曾国藩曾署刑部左侍郎。臣实早与相识。其人励志不苟。亦是杨大洪一流人材。虽进言近激。而心实无他。  上曰。汝识倭仁乎。对曰。臣亦早与相识。是笃守程朱之学者。平日专在身心检察。日自记载。以为考验。臣尤佩其笃实。其守道似近迂。而能知大体。  上曰。其记载所著是何书。对曰。是非著书。乃每日自省课程。盖学问不从身心上讲求。则根本不立。其用处即不能无獘。昔宋臣程颐进说于君有三。曰立志。曰责任。曰求贤。志不立则规模不定。  皇上高居九重。天下之所瞻仰。意有所向。莫不如响斯应。若此志一定。何为不成。志在尧舜。斯为尧舜矣。初无难也。任不专。则大臣得以谢其责。奉  皇上以干纲独运之隆。称自处于奉令承教。而得失两无所预。天下事谁与  皇上分其忧。古所谓君逸臣劳。正惟各受其任。即各专其责也。天下事无大小。首在得人。不急于求贤。则无与共治。然欲得人。必在知人。知人之道。尤归本于人君之一心。  皇上读书穷理。以裕知人之识。而又清心寡欲。以养坐照之明。深宫寤寐旁求。则辅相得人。辅相进贤待用。则内而部院外而督抚得人。部院督抚各择其属。则内外司官州县无不得人。斯贤才出矣。  上曰。如某者才亦可用。对曰。小人无才。不足以售其欺。如某者。   成皇帝赦其重罪。畀以重任。复敢罔  上行私。其才何所赖乎。  上闻奏默然。廷栋乃悚然而退。廷栋已离部。至十八日。始具奏所结私酒案。奉 朱批严斥。荒缪坚执成见着再细心审讯等因钦此。得 严旨后。部中情悚惧。惟吕公贤基谓此案无可再讯。谨申明案情实已确凿。无可再讯。仍照原拟于二十二日具奏。始奉 旨依议钦此。此审办私酒案奏结之原委也。越日。廷栋往谒彭公。公告廷栋曰。  上尝垂询军机大臣。今之留心理学者。祁春圃相国以倭仁及君名对。予亦以曾国藩对。君昨 召对后。  上告我等曰。吴某学问结实。廷栋闻公言。为之悚惕无已。窃念逖小臣。一念爱 君之忱。发于不自知。不觉言之越分。乃  圣主不以为忤。反虚怀开纳。诱之尽言。得邀非分之知。正不知所以图报也。然则吾 君之聪明天亶。听言如转圜。尤独留心正学。岂下所能窥测哉。苟欲稍裨 高深。当知所先矣。己未仲冬月臣吴廷栋追忆恭纪。

  请暂禁烧锅片光绪四年     
李鸿章

直境粮价增昂。固由秋成歉薄。亦因耗费太甚。通省烧锅约计千余家。每日需用高梁两万余石。每月共需六七十万石。即以每人日食一升而论。该烧锅等一日之费。已占二百数十万人之食。境内及外来之粮。往往被其购用。遂致民食缺乏。虽招徕远近商贩。源源运粜。价不能平。查永平宣化顺天各属。烧锅最多。其在永遵者。并用海船运赴奉省大宗采买。今直晋灾区。皆指奉粮接济。势难任其争购。夫酒可终年不用。日不再食则饥。轻重原自有别。该烧锅等每岁应交课银。统其不过三万余两。所益于库款者有限。而占夺穷民口粮。贻害于闾阎者实深。自来荒政。本有禁酒之条。山西近已奉 谕饬禁烧锅。直省为 畿疆重地。际此粮价日增。民生困苦。更宜舍缓就急。应请除热河承德府岁丰粮贱。可勿庸置议。凡直顺各属烧锅。自明年正月起。暂行停烧。以济民食。俟秋成丰稔后。仍准开烧。依旧纳税。如蒙 俞允。即由臣出示晓谕禁止。傥有限内私烧。照例治罪。并通饬地方官秉公查察。不准胥役得规包庇。或藉端扰索。违则从严参办。分别重惩。

  筹议闱姓利害请暂弛禁以塞漏卮疏  
张之洞

奏为粤东闱姓。遵 旨熟权利害。拟请暂行弛禁。收回利权。恭折密行补陈。仰祈  圣鉴事。窃于光绪十年九月三十日。承准军机大臣字寄。九月初八日。奉  上谕翰林院代递检讨潘仕钊奏变通挽回巨一折广东闱姓赌局迭经申禁兹据该检讨奏称澳门开设闱姓公司利归他族现在海防需饷请饬体察情形能否将澳门闱姓严禁抑或暂将省城闱姓弛禁等语着张之洞倪文蔚妥议具奏至所称副将彭玉伙同奸民何贵等私收闱姓各节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