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商处所进内地传教者领事官与内地沿边地方官按照定额查验执照果系良民即行画押放行以便稽查
第九条
中国与俄国将从前未经定明边界由两国派出信任大员秉公查勘务将边界清理补入此次和约之内边界既定之后登入地册绘为地图立定凭据俾两国永无此疆彼界之争
第十条
俄国人习学中国满汉文义居住京城者酌改先时定限不拘年分如有事故立即呈明行文本国核准后随办事官员迳回本国再派人来京接替所有驻京俄国之人一切费用统由俄国付给中国毋庸出此项费用驻京之人及恰克图或各海口往来京城送递公文各项人等路费亦由俄国付给中国地方官于伊等往来之时程途一切事务要妥速办理
第十一条
为整理俄国与中国往来行文及京城驻居俄国人之事宜京城恰克图二处遇有来往公文均由台站迅速行走以半月为限不得迟延信函一并附寄再运送应用物件每届三个月一次一年之间分为四次照指明地方投递勿致舛错所有驿站费用由俄国同中国各出一半以免偏枯
第十二条
日后 大清国若有重待外国通商等事凡有利益之处毋庸再议即与俄国一律办理施行
以上十二条自此次议定后将所定和约缮写二分 大清国 大皇帝裁定大俄罗斯国大皇帝裁定之后将 谕旨定立和书限一年之内两国互交永远遵守两无违背今将两国和书用俄罗斯并清汉字体抄写专以清文为主由两国 钦差大臣手书花押钤用印信换交可也
  中俄续增条约十五则咸丰十年十月
第一条
议定详明一千八百五十八年玛乙月十六日即咸丰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在爱珲城所立和约之第一条遵照是年伊云月初一日即五月初三日在天津地方所立和约之第九条此后两国东界定为由什勒喀额尔古纳两河会处即顺黑龙江下流至该江乌苏里河会处其北边地属俄罗斯国其南边地至乌苏里河口所有地方属中国自乌苏里河口而南上至兴凯湖两国以乌苏里及松阿察二河作为交界其二河东之地属俄罗斯国二河西属中国自松阿察河之源两国交界踰兴凯湖直至白棱河自白棱河口顺山岭至瑚布图河口再由瑚布图河口顺珲春河及海中间之岭至图们江口其东皆属俄罗斯国其西皆属中国两国交界与图们江之会处及该江口相距不过二十里且遵天津和约第九条议定绘画地图内以红色分为交界之地上写俄罗斯国阿巴瓦噶达耶热皆伊亦喀拉玛那倭怕啦萨土乌等字头以便易详阅其地图上必须两国 钦差大臣画押钤印为据
上所言者乃空旷之地遇有中国人住之处及中国人所占渔猎之地俄国不得占仍准中国人照常渔猎从立界牌之后永无更改并不侵占附近及他处之地
第二条
西疆尚在未定之交界此后应顺山岭大河之流及现在中国常驻卡伦等处及一千七百二十八年即雍正六年所立沙宾达巴哈之界牌末处起往西直至斋桑淖尔湖自此往西南顺天山之特穆尔图淖尔南至浩罕边为界
第三条
嗣后交界遇有含混相疑之处以上两条所定之界作为解证至东边自兴凯湖至图们江中间之地西边自沙宾达巴哈至浩罕中间之地设立界牌之事应如何定立交界由两国派出信任大员秉公查勘东界查勘
在乌苏里河口会齐于咸丰十一年三月内办理西界查勘在塔尔巴哈台会齐商办不必限定日期所派大员等遵此约第一第二条将所指各交界作记绘图各书写俄罗斯字二分或满洲字或汉字二分共四分所作图记该大员等画押用印后将俄罗斯字一分或满或汉字一分共二分送俄罗斯收存将俄罗斯字一分或满或汉字一分送中国收存互换此记文地图仍会同具文画押用印当为补续此约之条
第四条
此约第一条所定交界各处准许两国所属之人随便交易并不纳税各处边界官员护助商人按理贸易其爱珲和约第二条之事此次重复申明
第五条
俄国商人除在恰克图贸易外其由恰克图照旧到京经过之库伦张家口地方如有零星货物亦准行销库伦准设领事官一员酌带数人自行盖房一所在彼照料其地基及房间若干并喂养牲畜之地应由库伦办事大臣酌核办理
中国商人愿往俄罗斯国内地行商亦可俄罗斯国商人不拘年限往中国通商之区一处往来人数通共不得过二百人但须本国边界官员给与路引内写明商人头目名字带领人多少前往某处贸易并买卖所需及食物牲口等项所有路费由该商人自备
第六条
试行贸易喀什噶尔与伊犁塔尔巴哈台一律办理在喀什噶尔中国给与可盖房屋建造堆房圣堂等地以便俄罗斯商人居住并给与设立坟莹之地并照伊犁塔尔巴哈台给与空旷之地一块以便牧放牲畜
以上应给各地数目应行文喀什噶尔大臣酌核办理其俄国商人在喀什噶尔贸易物件如被卡外之人进卡抢夺中国一概不管
第七条
俄罗斯国商人及中国商人至通商之处准其随便买卖该处官员不必拦阻两国商人亦准其随意往市肆铺商零发买卖互换货物或交现钱或因相信赊帐俱可
居住两国通商日期亦随该商人之便不必定限
第八条
俄罗斯国商人在中国中国商人在俄罗斯国俱仗两国扶持
俄罗斯国可以在通商之处设立领事官等以便管理商人并预防含混争端除伊犁塔尔巴哈台二处外即在喀什噶尔库伦设立领事官中国若欲在俄罗斯京城或别处设立领事官亦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