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一十七
  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名九卿,相颉颃不得相压,实自我朝始,始于洪武十三年。
  三百一十八
  嘉靖初,浙江按察使陈鼎,山东人。才器卓荦,廉明有风裁。贪污之吏,望风走去。不久卒于官。戊申,茶陵廖希颜自浙参政升按察使,未上任卒。廖有文学修行检,为屯田郎中。当翊国横骄时,力摧其势,江南得不加赋。南巡行宫,亦廖疏得撤[七]。吏才精敏,又平恕不尽法,惜未尽其用。
  三百一十九
  铁冠道人张中,字景和,临川人。孝陵登钟山,词臣扈从拥翠亭,给笔札赋诗。鲍尚絅、朱升、张以宁、秦裕伯、单友中、李某暨道人并应制。道人初举进士不得,遇异人,授以太极数学,谈福祸多验。狷介寡言,尝戴铁冠,自称铁冠子,人皆呼铁冠道人。孝陵尝微行至一寺中,群僧伏门道傍迎。上曰:「何以知朕至?」对曰:「闻铁冠道人云。」即召道人至。上手饼食未半,即赐道人,问:「道人能先知我至,试言我国事,顾直述,无我讳。」道人讯口诵数十句,中有曰:「戌寅闰五龙归海,壬午青蛇火里逃。」至洪武、建文间始验,余不敢传。
  先是兵乱,归隐幕府山间,至城市,与人言避兵处,从之者多获全。壬寅,参政邓愈荐,召至,上问曰:「予定南昌,兵不血刃,市不易肆,生民自此苏息否?」对曰:「天下自此大定,但此地旦夕当流血,庐舍焚毁必尽,铁柱观亦仅存一殿耳。」后指挥康太反,果如其言。他日龙马两重之对,省署震扰之占,剪灯花,平友谅,类多奇中。
  三百二十
  洪武元年始设六部,以滕毅为吏部尚书,正三品,属中书省。十三年罢省,以山西参政偰斯为吏部尚书,改正二品。自偰至张紞,皆在南京。蹇忠定公以后皆在北京。
  三百二十一
  吴元年始封宣、信、鄂三国公。洪武三年冬,大封功臣,封公二人,侯二十八人。是年又封伯二人,侯一人。四年又封侯一人。十年进封公一人,侯一人。十二年又封侯十二人。十九年论云南功,进封公一人,侯一人。十七年定功臣次第。建文四年九月,长陵封公二人,侯伯各十三人,加禄一人,赠公二人,侯二人。已而又封侯三人,伯六人。徐增寿先赠武阳侯,永乐二年赠定国公。详见异姓诸侯传。
  三百二十二
  洪熙元年三月十五日,诏略曰:「若朕一时过于嫉恶,律外用籍没及凌迟之刑,法司再三执奏,三奏不允,至于五奏。五奏不允,同三公及大臣执奏,必允乃已,永为定制。」
  三百二十三
  正统四年四月灾异,修省,敕谕公、侯、伯、府、部、院等衙门官宽恤事宜。第一条,吏部擢用官员,宜精选贤才任之;或罢软无能者,或老疾不堪,平昔行止不端谨者,悉皆罢去。承差、知印、吏典人等,亦宜精详考察贤否,贪污及庸懦无能并不谙行移者,悉皆罢去。不许狥私滥用,糜廪费禄。盖先时皆因事因灾考察也。
  三百二十四
  广宁、辽阳间,中有三岔河,皆闲田,我戍兵遶而守之,若取而屯牧焉,我地益广,边备益省。马端肃、李康惠二公,皆尝议复此地,不果。盖三河汇流,土地沃衍,草木茂密,又多鱼虾之利。三卫夷人牧马其中,若夺其生业,兵隙必开。且地多沙沱,土亦疏恶,三河并趋,时遭垫没。不若守我封疆之为愈也。
  三百二十五
  周颠仙,不知其名,自言建昌人。长壮奇崛,举止不类常人。年十余病颠,尝操一瓢入南昌乞食。久之至临川,未几复还南昌。日施力于人,夜卧闾檐间,寒暑雨自若。尝趋省府曰「告太平」,人皆异其言,遂呼为颠仙。
  不数年,天下果乱。陈友谅入南昌,颠仙隐迹不见。及孝陵自将定南昌,将还,颠仙从道左拜谒,潜随至金陵。每遇上出,辄趋进曰「告太平」。间见,或扪虱而谈,击节而歌,词多隐语,上颇厌之。命饮以烧酒,酣畅不辍。衣带尝系菖蒲三寸许,日细嚼饮水。又自言入火不热,上命巨瓮覆之,积芦薪五尺许,燔瓮四旁。火尽灭,发而视之,端坐如故。如是者三。
  寓蒋山寺月余,僧言颠仙与沙弥争饭,怒不食半月矣。上幸翠微亭,召之,步趋如常。因赐食,乃食。上问曰:「能不食一月乎?」曰:「能。」乃坐之密室中,不食者二十三日。上将幸寺赐食,京师将士闻之,争持酒殽往食之。既食而尽吐之。须臾上至,与之食,乃复食如常。既醉,上将还,颠仙于道侧以手画地作圈曰:「破一桶,成一桶。」
  是时中原尚未定,友谅复围南昌,上欲勒兵往援,问颠仙曰:「陈氏已僣号,吾此行何如?」颠仙仰视良久曰:「可行。上面无此人分。」曰:「与汝偕行可乎?」曰:「可。」踊跃持杖,摇舞如壮士挥戈状。舟次皖城,无风,不能进。颠仙曰:「行则有,不行则无。」既而行不数里,风果大作。至马当,见江豚戏水,曰:「水怪见前,损人必多。」上曰:「颠者言何妄!复尔投之江中。」周曰:「吾入水不濡。」遂命投之江。久而复来谒见求食,命赐食。食已,正衣襟,前引项曰:「今可杀矣。」上笑曰:「杀尔何为。」乃纵其还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