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朝东华续录选辑上

  同治十三年(十二月)

  光绪元年

  光绪二年

  光绪三年

  光绪四年

  光绪五年

  光绪六年

  光绪七年

  光绪八年

  光绪九年

  光绪十年

  光绪十一年

  同治十三年甲戌(一八七四)冬十二月庚辰(十一日),谕:『沈葆桢等奏「请将福建巡抚移札台湾以专责成」一折,着该衙门议奏』。

  光绪元年乙亥(一八七五)春正月戊申(初十日),谕:『沈葆桢等奏「台湾后山亟须耕垦请开旧禁」一折,福建台湾全岛自隶版图以来,因后山各番社习俗异宜,曾禁内地人民渡台及私人番境,以杜滋生事端。现经沈葆桢等将后山地面设法开辟,旷土亟须招垦;一切规制,自宜因时变通。所有从前不准内地民人渡台各例禁,着悉与开除。其贩买铁、竹两项并着一律施禁,以广招徕』。

  谕:『沈葆桢等奏请调员差委等语,工部候补员外郎陈一鹤、补用同知文炜、候补知县李益林,着杨昌浚、王文韶饬令该员等即赴台湾,交沈葆桢等差遣』。

  谕:『沈葆桢等奏「请将明室遗臣赐谥建祠」一折,前明故藩朱成功,曾于康熙年间奉旨在南安地方建祠;兹据奏称该故藩仗节守义,忠义昭然;遇有水旱,祈祷辄应,尤属有功台郡。着照所请,准于台湾府城建立专祠,并予追谥,以顺舆情』。

  谕:『沈葆桢奏「请将开山出力员弁奖励」一折,福建台湾府番地,经沈葆桢等督率文武员弁次第开辟,渐着成效;在事各员均属着有微劳,自应量予奖励。福建陆路提督罗大春,着开复革职留任处分,交部从优议叙。署台防同知袁闻柝,着俟补缺后仍留福建以知府尽先补用,先换顶戴。浙江温州右营游击王开俊,着以参将仍留闽浙尽先补用,并赏加副将衔。县丞周有基,着以知县留于福建尽先补用。署彰化县知县朱干隆,着俟补缺后以同知直隶州知州留于福建尽先补用。副将唐守赞,着俟补缺后以总兵尽先升用。降调总兵曾元福,着开复原官,并免缴捐复银两:以示鼓励。另片奏:「提督唐定奎统领铭、武等军到台,布置周密,纪律严明;恳请奖叙」等语。唐定奎,着赏穿黄马褂,以示优异』。

  甲子(二十六日),予台湾阵亡嘉义县义民潘缔等建祠。

  乙丑(二十七日),谕:『沈葆桢等奏「履勘琅■〈王乔〉形势拟建城设官」一折,即着照所议行。该大臣等即饬令委员将筑城、建邑等事,实力筹办。其余未尽事宜,并着随时具奏。沈葆桢现在回省,着将船政应办各事迅速料理,即前往台郡督饬该地方将「抚番开山」事务通筹全局,悉心经理,以副委任』。

  ——以上见光绪朝「东华续录」卷一(光绪一)。

  二月丁丑(初九日),福建布政使潘霨以病免,以葆亨为福建布政使、郭嵩焘为福建按察使。

  三月庚子(初三日),谕:『沈葆桢片奏请调道员段起差委,段起现在来京,已谕吏部饬令该员前赴台湾。惟闻该员向有嗜好,着沈葆桢留心察看』。

  壬寅(初五日),予台湾阵亡游击王开俊建祠,守备周占魁、杨举秀及勇丁九十三名附祀。

  ——以上见光绪朝「东华续录」卷二(光绪二)。

  夏四月壬辰(二十六日),以沈葆桢为两江总督兼办理通商事务大臣。

  谕军机大臣等:『南、北洋地面过宽,必须分段督办;着派李鸿章督办北洋海防、沈葆桢督办南洋海防。所有练军、设局及招致海岛华人诸议,统归该大臣等择要筹办。其如何巡历各海口、随宜布置及提拨饷需、整顿诸税之处,均着悉心经理。至铁甲船需费过巨,着李鸿章、沈葆桢酌度情形,如实利于用,即先购一、两只。开采煤、铁事宜,着照李鸿章、沈葆桢所请,先在磁州、台湾试办。出使各国及通晓洋务人才,并着李鸿章、沈葆桢随时保奏』。

  丙申(三十日),沈葆桢奏:修筑台郡城垣工程完竣。报闻。

  ——以上见光绪「东华续录」卷三(光绪三)。

  五月丁未(十一日),谕:『沈葆桢等奏「南路剿番攻克各社情形」一折,淮军自到台后,艰苦出力;准其择尤保奖,以示鼓励』。

  六月戊寅(十三日),谕军机大臣等:『台湾官军攻克狮头等社后,附近各社到营乞抚,经唐定奎示以条约,均尚输服。即着将应办各事次第妥筹,务令怀德畏威,以为一劳永逸之计。台北凶番出没,经兵勇击退,现俱安静;仍着妥为弹压。木瓜等社就抚、中路开山并卑南一带招集屯丁建筑碉堡等事,着饬该员认真经理。嘉义县滋事匪首业经格毙,在逃各匪责成地方文武缉获。沈葆桢已谕令来京陛见,所有台湾「开山抚番」事宜,着王凯泰妥筹具奏后,再行内渡将船政事宜妥为交代,即日起程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