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不知其数,余党遂溃。是日,夺到旗六十三面、鼓四十面、钲五面、枪刀二十三条、牌十五面、甲七连、弓三张、弩二枝、牛五十二头、马九十匹、骡五头、驴十二头。自正月十五日至二月初四日,凡攻围二十日。今考,具措置于后:

  ──踏逐过往寄居官、进士勇敢者,借补官资,差摄职事。

  ──选募有心力百姓,分布诸门,上城御敌。乃分认地头,讥察奸细,及催督修城人夫工役。

  ──差使院典级黄谨等行军期司,专一行遣防城守御修城文字,及各带器甲,随规巡城。

  ──选差安陆县吏杨玠等,提辖防城军民弓手,日夜巡逻,及催促添修城壁。

  ──差拨军民弓手,分作四队,及选差弓手节级、长行,每二人共管押一队,内马立、马政管押四百一十五人,李全、许进管押三百一十六人,郭政、田全管押三百六十五人,刘德、李清管押三百五十人,各分布城下,准备出战。

  ──差拨有心力胆勇保正、队头黄寿等,部领保甲人兵一十六队,计八百余人,准备出战。

  ──招集到茶客杨政等,自召募人准备出战,并僧雷知和自召募僧行、百姓二十六人杀贼。

  ──城上极是尖狭,有不及一尺阔者,其上不能容立一人,及无女头,寻于城上里边,用锹钁直削向下三尺,以代女头。下城磴道,添造竹木棚栈,令人坐立可以施放弓箭等器械守御。

  ──城壁卑矮,遂于城外添立竹栅,间安篦篱,外可以遮隔弓箭,内可以施用兵仗。于土城之上,又立竹城一层。

  ──城有极卑薄处,遂于城内脚下,离城三尺,别立木栅一重,约高一丈五尺;间空五寸,立木一根。于城稍低薄处,无不周遍,系于土城之内,又立木城一重。于木城之外,每两步立一人,与城上更互上下守御。

  ──城门薄怯损敝,寻于门外别立小门一重,各以毡皮钉裹,上开门顶空隙,以备坠石及下施兵仗。又于门内两边栽立枋木作鹿顶,约高一丈五尺,长五十步,其中路阔六尺,至尽处用木拒马四五重闭定。每五寸立木一根,两边木外每步立一人,持长枪。

  ──城上以《千字文》为号,每步一字,每字一人,以五人为一甲,十甲为一队,互相统制,分布城上。又以在城火夫、客户,置籍结甲,上城守御。

  ──选人兵一百五十人,令保正副六人,甲头二人,管押统领,昼夜准备应援。如东壁有报警急,即提兵东应,西则西应。自攻围二十余日,每有警急,无有不至者。

  ──于贼退之后,其未远止在城外侧近围绕之中,寅夜偷工开壕筑城。仍命工人计城厚薄而中分之,先并力以筑其表,高及寻丈,度不可以骤登,则又并力以筑其里,适相当,然后增筑以成之。内具畚锸以督役,外荷戈矛以备警。起五邑之夫,万人竭作,不淹时而毕。

  ──城壁长八百八十二丈,高二丈五尺,上阔一丈六尺,底阔三丈七尺五寸。及于城壁外开筑城壕,绕城壕堑,计长七百八十八丈,上阔三丈,底阔一丈八尺,深一丈五尺。

  ○张世、李孝义寇德安四日引去

  建炎元年九月二十二日,李孝忠余党张世、李孝义贼马五万余众,已破襄阳、荆门军、荆南府、郢、复州,遂寇德安府。先行文字,称欲就招安,一面摆拽兵马,环绕府城。本府以方议招安,未敢御敌。是夜五更一点,忽同时发喊,云梯、火炮、弓弩箭凿攻城,势焰凶猛。本府官吏军民,以死御贼,至二十三日巳时,贼始退。是日,矢石杀死贼兵三百余人,贼拽尸以去,沈之河,及积薪焚之;被伤一千余人,诸门夺下云梯七十余座。二十四日夜,贼兵又乘暗至西、北两门,以城上肃静堤防,不能下手,夜半引去。其时,有御营使司同都统制范琼讨捕李孝忠等,领兵在府北,累遣至城下应援掩击,不至。二十五日,拔寨南去。

  ○杨进寇德安一十六日引去

  建炎二年二月初四日,群贼杨进号“没角牛”,领众至本府城外,四面下寨,遣人赍文字来,称有众一百五十万马三万五千余匹,自京东登、莱、沂、密、潍、淄、徐等州前来,逐州官员,尽皆剿杀。本府视贼寨约有十余万人,马三千余匹。是日,略来胁城,不多时,各退归寨。初五日以后,朝暮绕城,矢石所不及处,摆布人马三五重,更番替换。又于前分布攻城人马,大振金鼓喝喊,马军在后,用刀枪拥逼步人,并力攻城,一齐发弓弩及神臂弓箭凿射城上人,并持云梯四面奔城。被城上守御人弓弩箭凿、炮石、砖石雨下,贼并不曾得利。城中时出兵冲杀,贼遂少退。四五日后,贼复添立攻具,高起望楼,下瞰城中,并造战栅、对楼、洞子,用牛皮包幔;又用夹布作遮箭幕,约高三丈,箭凿皆不能害;又立大炮,攻具日增。夜遣人搬柴草向羊马城并城门放火,亦被守御人救护扑灭,并矢石御退,贼不得利。十七日,增望楼四座,大炮五十余座,洞子一百余个,遮箭布幕三十余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