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谱相同,揣其情形,似尚不难。但详细情形,及所制之茶,果否合销,则非身经目历,不能尽悉。若延聘西人,据需薪资每月二百金,且要包定三年,不兔薪水太巨,万难延请,西人姑不置议。如若就申延聘华人,亦不过口传指授而已,此创办之难,殊无把握。

——初办碾压机器,若由绅商邀集股本,究非善策。因恐成本昂贵,一经大折,势难复振。惟有厚集资本,初年不利,则更加考究精益求精,再接再厉,庶几能尽机器之利用。此创办必须厚集股本,以备不虞。

——集股之法,似宜仿公司成例,每股百金。窃以祁门、浮粱两邑计之,茶号不下百家,若得每号集股百金,为数亦颇可观。此外如有另愿附股者亦可兼收,集资既厚,经理得人,庶可图效。茶商众心散漫,惟有商请宪裁,一面给资筹办机器,一面出示劝导,然此事原为振兴商务起见,成则众商渐可推广盛行,不成则官商两无所损。想众商一经提倡,自必乐从。

——局宪如必购办此机,望请将价银即速汇下,以便缴交前途,代为电致锡兰购办。俟办到申后,即由绕河运祁,惟沿途厘卡,尚乞局宪咨会江海关,给照护行,以免沿途厘卡留难,实为捷便。

以上各节,谨就所见尽陈,因无把握,故机器尚未定购,望详加商酌,奉覆局宪核夺,即希示复。二十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