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升按察司、布政使或京卿。
其同知、运厂(司)判官,悉于科甲择人。三年之后一体行取考选科道。
有中纳之名,无收支之实,皆起于棍徒代商包揽,革之便。
以上俱隆庆二年庞都御史奏准例。
国初至成化,两淮每一边商引盐,派定一运司,未有搭配别处之例。亲中亲支,随支随掣。淮南岁掣八单,淮北四单,亦无内商、边商之别。弘治间,开中长芦山东、运司盐引,连年无商,开中议行配搭,一商而走六运司,故边商渐次卖引于近淮富民,照引支盐,始有边商、内商,然引盐未壅也。
自嘉靖惩正德积弊,停止额外夹带。廿八年,余盐六十万,而皆自内商出办。边商中引,内商守支,不相妨害。三十一年,行工本盐,淮壅甚,边商因营求告掣河盐,谓其在河径自超掣也。庞都御史革之,淮盐始通。
及万历初,张国用奏复行。河盐御史劾奏,若再掣河盐,盐价必贱,水商承买既少,六十万之额课将焉取诸?且盐法之患,不在假引而在老引。引源是真引,但系远年违例没官之数,更易年余,国用□□□(此处残缺三个字)掣,引目四十余万,正老引也。
巡盐御史戴金一岁积银百万两,遂为定例。投引未毕,即追余银。于是减正盐之价,卖银纳官。而恐其去不复来,执留三分之一以为质,召商不至,行文捉拿,恐非侍御本意,奉行者过耳。
昔有尽收余盐归官一说,此法未可行之两淮,且行之长芦、山东。与其私带私鬻,不如自公蓄之,佐一紧急边需,亦飞輓遗意也。
设商学,示鼓舞大都商人。有一分之利,即国家受十分之利。游客居间裹足而不入淮,则朱提白镪贯朽而皆归帮,勿夺两淮行盐之地先增一切额外之课,总正大公平,不近务财用一路,尤见大经济耳。
刘晏充盐铁等使为转运、为江淮转运使、为河南转运使,使身在江淮,积累岁月,始能成功。正统以来,累差大臣经理选择而使,莫如盐官云。
长芦之盐,止行于顺天、大名、卫辉、彰德四府。山东之盐,止行于东昌、兖州二府,徐、宿二州。其余地土多咸,刮土煎熬,商本坐困,由此,故两淮之余盐悉以利商,多取不如少取。长芦、山东之积盐,权用官买,私贩不如公贮,唯有识者权之。而闽、广、滇、蜀诸盐臣各上便宜图裨家公家万分(注:原文如此),但勿预为定额,以近见小欲速,尤荩臣远虑也。
嘉靖间有盐法之坏,起于多取余盐银两,失朝廷飞较大计,以致各边粮草不充。
两淮余盐令商人收买则可,纳价必开边,不失盐法初意。若运司纳价解部,必量减余盐官价,犹之可也。乃有正课未派,而先估余盐之价者,有盐未出场,而先定余盐之数者,有掣盐未及卖,而先称余盐之银者,使升斗米粟不得输边申纳,而朘削至尽,忍乎哉!
嘉靖十七年,给事中吕应祥疏:各边惟大同银亿库四壁萧然,仅余扃钥。查引盐大同,止得九万,较之辽东,未及其半,于是请特加数万,依拟。尔时山西拖欠已不下六十余万,盖以来久矣。
两淮每引仓钞五钱,余盐银八钱,加辽饷一钱,共一两四钱。例一引盐重五百七十斤。袁世振立纲法,减去一百四十斤,以减数三引凑一引,共增二十二万引,悉兔引价、余盐银,使带行无课之盐,以销积引。积引有真赝,编入纲者真也。今度其期,积引俱销尽。即有之,乃不准入纲之赝引耳。
梁垛场大盗王虎子被擒,余党未殄,灶勇一营,可移镇,可分练,而不可革也。
淮盐第一在去浮课,如行辽、行黔之等,又有底马私填,吏书包揽,计斤罚分,反开夹带。池中四六、三七陋规,入官不过二钱,私囊不可复问。何不紧于五百斤之外,而私贩浮课不得窜入派纲,使旧窝不出,而食盐之人渐众。水商利掣多,内商利引多,边商利中多,可以资飞輓也。
嗟乎!盐法、屯法相表里,而在今日有不尽然者,不如速理钱法。今天下行钱所在,仅十之四,而不能遍通天下者,皆由变旧制,不令布政司铸钱,不能遍行州县。惟复旧制原著布政司铸钱,钱照炉数验收,除该地方散用外,散诸各州县,配发兵粮及杂项钱粮。许民间纳银亦配纳铜铅,不必差官置买,只平买平卖,铜商望风而至矣。鼓铸益多而利益厚,然则加派可议缓也。

两淮盐政
海内有运司五,其利足管海内之半。而运司推两淮为首,其利又足管五运司之半,课虽煎办自灶,而实征解自商。商有三项,一边商,一内商,一水商。边商者,在边给粮草而中盐引。内商者,在内买边引,而支额盐。水商者,又买内商盐行江广,而公贩卖。
祖制编单,淮南十二单,每单八万五千引。淮北四单,每单五万五千引。
内商支额盐不足,复令添买余盐,掣卖历久,掣卖不前,余银预借。每年一巡盐御史出京,余银六十万两,春秋两解,解完,复命。于是始而借商,商困。既而借库,库竭。不得已,乃设疏理道。袁世振往扬革单,编做圣、德、超、千、古、皇、风、善、九、微十纲。商人占窝,争先上纳三十万余银,一月而完。迫今七八年后,浮课乱入,辽盐日加。课入三年之前,盐行三年之后,而商困。且其私贩成行,官盐日壅,而商愈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