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知、州县等官入闱分校。雍正十三年,允侍郎张廷彖请也。

  ○丧葬循礼雍正十三年,谕:“丧葬循礼,不得于停丧处所演戏闹丧,及举殡时扮演杂剧、戏具等事,违者按律究处。”又谕:“居丧毋得嫁娶,自齿朝之士,下逮门内有生监者,三年之丧,终丧不得嫁娶,违者夺爵褫服。”

  ○泰山香税往泰山进香者,在泰安州输纳香税。每名输银一钱四分,通年约计万金。此例创自前明,雍正十三年,降旨裁禁。

  ○道府部选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定道、府分别请旨部选例。

  ○擅刑大臣三品以上大员,身罹重谴,革职拿问者,法司不得擅加三木。即有不得不夹讯者,亦必请旨。雍正十三年,奉谕永著为例。

  ○教官品级教官品级,教授,向系从九品,学正、教谕、训导,向系未入流。雍正十三年,吏部遵旨议增,始改教授为正七品,学正、教谕为正八品,训道为从八品。

  ○离职封典丁忧及回籍终养人员,均准照原官品级给与封典。雍正十三年例。

  ○武乡试考官向例:顺天武乡试正、副考言,止开列编、检职衔。雍正十三年,谕将开坊翰林官一并开列。庶吉士开送顺天乡试外帘官之例,乾隆元年停止。

  ○买卖田房民间买卖田房,例应业主输税交官,官钤印信,原以杜作奸者捏造文契之弊。自河南抚田创为契纸、契根之法,预用布政司印信,发给州县。行之既久,遂启书吏需索之渐。雍正十三年,谕仍照旧例,自行立契,按则纳税,将契纸、契根之法永行禁止。

  ○革除力役国初,各省疆吏因节省钱粮,偶于田亩捐派。如山东挑挖运河,每年有派帮民夫工食银五万三千四百余两。江南海塘岁修,有每亩捐钱五文。京口挑挖运河,每年于苏、松、常、镇、泰等处照额征漕粮正、耗米,协解银三千八百余两。苏、松、常、镇、泰、通六府州,应修河、渠、闸、坝,令长洲三十三州县按亩派钱数文,以供大修,并令每亩酌捐钱文,以为岁修。四川岁修堤堰,令每亩派数厘不等。直隶运河挑浅,于天津等州县每亩派银一厘。各款均自乾隆元年一概革除,凡工程用款,皆从正项度支。我朝并无力役之征矣。

  ○审定案犯凡遇亏空赔累、追赃搜查家产、杂犯等案,概不许提审妇女。雍正十三年例。法司定案,除真正反叛及强盗、免死、减等人犯外,其职官、举、贡、生、监等有罪应发遣者,不得加以“为奴”字样。乾隆元年例。

  ○解任出署乾隆元年,允给事中汪时请,定解任官出署另居之例。

  ○乡试监试官各省乡试,添设内帘监试官。于道府或同知内科甲出身之员派用。乾隆元年允侍讲邹升恒请也。

  ○翰林引见翰林开坊缺出,仍照旧例,将俸满人员开列二十员,带领引见。乾隆二年例。翰林院轮值园班之日,每次带领编、检二十员引见。乾隆五年始。

  ○优礼大臣上御太和殿时,旧制:大学士俱在殿外檐下侍立,即于殿外赐茶。乾隆二年,命侍立仍照旧制,赐茶时,各携坐褥,坐于殿内。御门听政,向例:大学士等俱不设毡垫,惟圆明园奉世宗特旨铺设,乾清宫尚仍其旧。乾隆五年十一月诏:“大学士等皆年老大臣,当此严寒,就地长跪,特切轸念,嗣后著铺毡垫”。优礼大臣,恩圣渥也。敬记之。

  ○举人补教职乾隆二年,恩科会试榜后,照雍正五年之例,将未中试举人拣选文理明顺、年富力强者带领引见,分发本省,以太学学正、教谕遇缺即用。其乡、会试中式之教官,仍回原任。乾隆三年有旨。

  ○官埋骼乾隆元年,命五城各拨空闲官地,掩埋无名骼。从御史萧斤请也。

  ○学正养廉学正养廉,江苏二千两,安徽千五百两,较他省为少,各增足四千两。自乾隆元年始。

  ○汉官加俸雍正三年,增汉官俸米,并各部堂官给与双俸,其余大小官员加一倍,赏给恩俸。自乾隆二年春季为始。虽曰恩俸,其实即正俸也。遇有罚俸案件,将本身应得俸银、按年、按月计算扣除。

  ○武职终养父母武职有祖父母、父母年老者,果无伯叔、兄弟,家无次丁,非有紧要戎务,概准终养。乾隆元年例。

  ○官员守制乾隆二年部议:广东肇高学政王安国,疏请禁守制官员易衣拜官、送礼赴席。应照私罪,不应重律,于补官日降三级调用。三年,刘统勋参奏丁忧御史毛之玉,不回籍守制,潜往浙江招摇干谒。交部严加议处。此维持人心之大者,故记之。

  ○革“圆扁子”

  步军统领衙门番役私用之白役人等,俗名“圆扁子”,并非额设,亦无定数。每借番役索诈滋事,遂其所欲,即事消弭,否则告知捕役捕治,得受赏银。往往出资设计,诱人犯法,甚为民间之苦。自乾隆元年严谕革退,番役亦稍敛迹矣。

  ○五城巡检京师五城街巷,各竖栅阑,以司启闭。向设巡检数十员,于在京考职、候选、杂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