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拱宸门之西,则不敢断定,或者所指地方也该不远才是。这些书肆都以市区人口聚集处作为贩书据点,除了年中月日定期贸易外,尤其在会试举子之期,更是热闹滚滚,引来百货聚集。直到清朝中叶以后,才转移于庙寺中,因此王氏又云:
  隆福寺书肆不知所自始,明代灯市口有书肆,月只三日,大抵雍干之
  际始迁于寺。[33]
  北京如此,南京又是如何?根据胡氏《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云:「凡金陵书肆多在三山街及大学前。」[34]至于建阳一地,据明嘉靖《建阳县志》卷三云:
  书市:在崇化里,比屋皆鬻书笈。天下客商,贩者如织,每月以一、
  六日集。[35]
  可见各地的经营模式及开市时间各有不同,除了固定的书肆外,也有一般非临时性的摆摊,并且带有早期的市集意味。因此,出版者都在刻书时,在书籍的牌记上刻印了自家的书肆地址,如:《新刊真楷大字全号搢绅便览》三册,每册后注:「北京宣武门里铁匠胡同同叶铺刊行,麒麟为记。」又汪谅刻的《文选》,其题识云:
  金台书铺汪谅见居正阳门内西第一巡警更铺对面,今将所刻古书目录
  列于左,及家藏今古书籍不能悉载,愿市者览焉。
  凡此牌记或识语,都在说明自家书肆的地址居所,方便读者寻踪访求购书。
  四、产品成本及贩卖价格的考察:
  当产品流通于市场上,除了民生急需的消费品外,其它非亟需必备的民生消费品则视收入所得与积蓄,决定是否购买消费,以及是否具有消费的条件,这个只有从群众是否有闲有钱及略通文理来作考虑,然后任由价格机制决定其消费的合理性。前者涉及有明一代的总体经济问题,不是三言两语可以理清;若仅就个体经济而言,文化原为总体经济中的一环,属于上层结构,其消费结构群也只限于一般的知识士分子,而通俗文化仍非启蒙、科举、医药、农经、阴阳黄历、随身宝等一类的实用书籍,它只是精神娱乐群当中的一个小环节,再怎么通俗仍有其一定的销售量限制,除非价格便宜到合于消费者的意愿。所以考察图书成本与物价的差额比或实用书籍与通俗书籍的贩卖价差,便是判别的唯一依据,至于消费者的心理因素今日则恐难以察考了。
  (一)、物价情况
  根据万历十三年(1585)重梓之《御制大明律例招拟折狱指南》十八卷,其首册上栏钦定时估例载有各种商品行市,提到金一两四百贯,银一两八十贯,铜钱一千文八十贯,粳糯米一石二十五贯,盐每十斤二贯五百文,香油一斤,茶一斤各一贯,榜纸一百张四十贯,笔十支二贯等,这应是明初的一般物价状况。根据这个物价纪录推算,如用一百张榜纸印刷书籍,不计油墨、刻工、印刷工及装潢工费,就已高达一石六斗米的物价,则当时书籍的价格并不便宜。
  事实上,物价也非一成不变,明代处理纸钞与金银铜价的问题,曾经弄得通货膨胀,物价飞腾;又荒年欠收,米价自然比丰年高涨,此已见诸于明末的史籍和话本小说诸记载中,所以清朝叶梦珠《阅世篇》对明末清初之物价情况曾经如此的纪录:
  崇祯五年(1632),每斗白米价一百二十文,值银一钱。至十一二年(1638
  ~1639)间,米价一斗三百文,计银一钱八九分。崇祯初,猪肉价每
  斤价二分上下,茶精者岕片,旧价银二三两一斤。竹纸如荆川太史连、
  古筐将乐纸,其幼时七十五张一刀,价银不过二分,后见增长。至崇
  祯末、顺治初(1643~1647),每刀纸七十张,价银一钱五分。[36]
  明初榜纸一百张四十贯,约银半两,平均每张纸钱约银0.5分;到崇祯五年(1632)时,竹纸如荆川太史连、古筐将乐纸,叶梦珠幼时七十五张一刀,价银不过二分,每张纸则约0.03分不到。后虽涨价,至崇祯末、顺治初(1643~1647),每刀纸七十张,价银一钱五分,平均一张纸约0.2分多。榜纸或者比竹纸的质地佳,所以价格贵,不过崇祯末年的纸张价又比明崇祯初年贵了七倍,则是明显的事实。因此,以一百张的连史纸印书籍,其费用在崇祯初年以前约值三升白米,末年则值约一斗有余,前后两种纸价若加刻工、印制、油墨及装潢,则书价成本不低,贩卖价格恐不便宜。再以谢肇制《五杂俎》所谈及的明代谷价和水费加以比较:
  一日呵得一担水,纔值二钱,廉者之言也,然亦杀风景矣,质润生水
  自是砚之上乘,譬之禾生合颖,麦秀两歧,可为多得,一石榖纔值二
  百钱平,萧颖士谓石有三灾,当并此为四也。[37]
  水取之于天然,挑一担水只卖得二钱,则一天的人工劳动成本约一合白米价,谢肇制认为工资太便宜了,不足五口之家的生活费,这是否也会影响到技术劳动工资的成本价?我们还无法确认这个问题。不过,根据《昭和法宝总目录》第二册说:万历三十三年(1605),每僧一日饭食腐菜算银一分。[38]如果按照僧尼过午不食的惯例,斋食一日最基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