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先问尽番亲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人引就向与汉人蔡灶观出首承买,三面议定时值卖尽山埔价银八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山埔随即踏明界址,交付买主前去掌管开垦,起盖厝宅居住,以及栽种树木、竹围,任从其便,永为己业。一卖尽千休,割藤永断,日后子孙永不敢言赎言找洗滋事。保此业系蛤肉承祖父益的物业,与别番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以及来历交加不明等情为碍;若有不明等情,蛤肉一力出首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给开垦卖尽山埔契字一纸,收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立给开垦永远卖尽山埔契字内佛银八大员正完足,再照。

  乾隆三年四月日。

  为中人陈宝官

  在场知见番妇肥肝

  立给开垦永远卖尽山埔契字蛤肉

  代笔林礼记

  (四)

  立给批雷里社番妇鲁物氏,有祖遗应份埔园一大段,坐落土名雷里社后,东至林家园,西至番东义乃园,南至番甲兵园,北至陈雄官园;四至踏明界址为界。今因氏不能自耕,情愿将此埔园托中送就与诚实汉人陈悻观前来承去佃耕,当日三面议定出得埔底银一百三十大元。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埔园即日同中照踏明,付陈悻观前去耕种,子孙永远为业,氏等番亲日后不敢言找贴赎等情。此园奉文清厘,丈过七分五芦,递配纳口粮租粟一石正,永远为例,不得加减。保此埔园明系氏祖遗之业,与番亲人等无涉,亦无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系氏一力抵挡,不干承佃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给佃批一纸,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批内埔底银一百三十大元足讫,再照。

  乾隆五年十月日。

  代书社记李亦明

  知见业户火生

  在场番武朗

  为中人番亲雅生

  立给佃批番妇鲁物氏

  (五)

  立招垦字岸里社番阿敦加喇霞、阿沐敦、阿姉劳阿喇满三济,有未垦章埔一块,坐址枫树下庄,约略五甲有余。今因招得黄秃锡官前来开垦,筑成水田,当日议定首年共纳大租十石六斗正,二年共纳大租三十石正,第三年共纳大租四十石正,其余规矩悉照旧例。又贴牛二只、铁钯二枝、锄头二枝、铁鉔二枝。如三年之后,即成水田,任田主别招佃人耕作,不得久长据耕;如要再作,亦须交还田主,另出佃批招耕字。此系二比甘愿,并无迫勒,口恐无凭,立招垦字付执为照。

  乾隆六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张和云

  在见通事张达京

  土官敦仔

  立招垦字阿沐敦

  阿敦加喇霞

  阿姉劳阿喇满

  (六)

  立招佃契人马芝遴社番米鹿,有自己园底一坵,土名西势沟边,东至沙厘园为界,西至沟,南至车路为界,北至山来园为界;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使用,托中引就与宅出头承佃,三面言议出得时价银三钱正。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园即付银主前去掌管耕作,永为己业。每年愿纳租粟一斗,亦无反悔,日后不得刁难。二比甘愿,并无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不明,园主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恐口无凭,立佃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银完足,再照。

  乾隆八年八月日。

  代笔并为中着甲信

  立佃契人马芝遴社番米鹿

  (七)

  立出永耕垦荒山契字南大肚社番爱箸,有承祖父遗下荒山一所,坐落土名中仑,东至义学官田庄边崁顶界,西至大坪脚横路界,南至坑界,北至坑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银费用,情愿将此荒山出垦永耕,先尽问通土番亲等俱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归与义学官田庄汉人陈麟瑞出首承垦永耕,当日三面言议时值价银七十六大员。同中即日见银、字两相交收足讫;其荒山随即踏明界址,交付银主前去掌管。经副园产或栽种树木,明约将来山底无出色者不敢言,如有出色者,或五谷,或树木,逐年配纳大租银三角。自此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找言赎之理,亦不敢生端阻挡滋事。保此荒山委系箸承祖父遗下之山,与别番亲等无干,亦无重张典借他人财物,以及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箸自应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仁义交关,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出永耕垦荒山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亲收过永耕垦荒山契字内银七十六大员完足,再照。

  乾隆十一年六月日。

  代笔人连日昌

  为中番□□□

  在场知见番□□□

  立出永耕垦荒山契字番□□□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