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昧于理。其始托言劫掠小田县民,继乃及琉球漂民;我朝大度包容,勉徇英国公使之请而成和议。其所定条款两端,未尝一字及琉球;载在盟府,人所共见。乃遂欲以此指琉球为日本属地,掩耳盗铃!其可笑,八也。向时日人曾着论刊之日报曰:『我国以琉球航海之人遭风被戕,为台湾生番所害,遂兴师旅往征台湾;究未知琉球或属日本、或属中国,未有明文。据琉球人云:「事中朝如父、日本如母」;或则云:「琉球所属,岂有一定!惟强可以庇民者是从耳」。
考之日本史籍,琉球于上世即属日本;但近代以来,不过入贡土物耳,非臣服也。而其在中朝,则列于屏藩、世受册封,称为贡献之邦、共球之国』。然则东瀛日报出诸日人之口,所云尚如此,何况其他!远征之前事既如彼,近证之人言又如此;琉球之属于中国也,明矣。要之,据理而言,琉球自可为两属之国;既附本朝,又贡日本。今考日本国史,于琉球入贡年月,厘然可考;然要不过与渤海三韩、新罗、百济同列于外诸侯而已。又乌得藉口于奉藩纳土,比于内诸侯一例,而遽灭其国、俘其王、兼并其他,夷而为县也哉!
日本史官所记载,在明治纪元以前,皆信而可征。源光「日本史」成于我朝康熙九年——即日本后西天皇宽文十年,其时相距庆长十四年已六十二载,乃犹列琉球于「外国列传」;则可知琉球为自立之国矣。盖琉球之于日本,要不过盟聘往还,贡献不绝而已。即使蕞尔弹丸弱小不能自强,亦当相与共保之,俾得守其千余年未自立之国:斯乃所以联唇齿而固屏藩之义。今反翦灭而倾覆之,挟诈弥缝,嗫嚅掩饰,以便其私!将以此欺天下乎,而天下不任受其欺也;
将以此诳邻国乎,而邻国不任受其诳也。呜呼!彼作伪者,曷不即将其国史而一考之也哉!
考琉球内贡日本,明景泰二年——日本后花园天皇宝德三年、耶稣一千四百五十一年,琉球遣使来;明万历十一年——日本正亲町皇天正十一年、耶稣一千五百八十三年,琉球入贡;明万历三十九年——日本后阳成天皇庆长十六年、耶稣一千六百十一年,琉球入贡;我朝顺治六年——日本后光明天皇庆安二年、耶稣一千六百四十九年,琉球入贡;我朝顺治十年——日本后光明天皇承应二年、耶稣一千六百五十三年,琉球入贡;我朝康熙十年——日本灵天皇宽文十一年、耶稣一千六百七十一年,疏球入贡;
我朝康熙二十一年——日本灵元天皇天和二年、耶稣一千六百八十二年,琉球入贡;我朝康熙五十三年——日本中御门天皇正德四年、耶稣一千七百十四年,琉球入贡;我朝康熙五十七年——日本中御门天皇享保三年、耶稣一千七百十八年,琉球入贡;我朝乾隆十三年——日本桃园天皇宽延元年、耶稣一千七百四十八年,琉球入贡;我朝乾隆十七年——日本桃园天皇宝历二年、耶稣一千七百五十二年,琉球入贡;我朝乾隆二十九年——日本后樱町天皇明和二年、耶稣一千七百六十四年,琉球入贡;
我朝乾隆五十五年——日本光格天皇宽政二年、耶稣一千七百九十年,琉球入贡;我朝嘉庆元年——日本光格天皇宽政八年、耶稣一千七百九十六年,琉球入贡;我朝嘉庆十一年——日本光格天皇文化三年、耶稣一千八百六年,琉球入贡;我朝道光十二年——日本仁孝天皇天保三年、耶稣一千八百三十二年,琉球入贡;我朝道光二十二年——日本仁孝天皇天保十三年、耶稣一千八百四十二年,琉球入贡。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