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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继世纪闻-明-陈洪谟*导航地图-第4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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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官皆贷于京师巨家,及回任,括敛民财倍价之。上下交征,莫有纪极。又有荆州知府王绶、武昌知府陈晦俱在黜列,乃广赂瑾,复留。绶、晦皆升参政,仍掌府事。如此者尚多,此其尤甚者也。
是年春殿试,赐吕柟为状元,景旸第二,戴大宾第三。大宾莆田人,少有文名,甫二十登第。初聘高氏,未娶,瑾欲纳为侄婿,于是仆从鞍马衣服之类,极其侈靡。大宾偃然自居,意气扬扬,复纵酒不检。瑾薄之,常笑曰:“我不可做牛丞相。”大宾知之,遂请假归,卒于途。吕柟亦陕西人,内阁不无迎合之意,然吕实无预耳。又传奉取焦黄中、刘仁并黄芳等数十人为庶吉士,不由馆试,人皆以为愧。然黄芳数人实由焦黄中等贻累,后亦不免谪降焉。
逆瑾擅政,禁臣民不许用“天”等字为名。如郎中方天雨但令名雨,参议倪天民为倪民,御史刘天和为刘和。中外纷纷,尤为可异。尝记北朝周宣帝自称天元皇帝,不许人有“天、高、上、元之称。宋宣和中,丞相蔡京用给事中赵野等奏,凡世俗有以“天”等字为名称者,悉皆禁革。共禁人字犯天者,方天任改大任,方天若改元若,甚至承天寺亦改仁能寺。当时有识者忧之。正统十年进士登科录,“元”、“天”字皆作■〈艹曳〉,云出内阁意。景泰中幸大学士,谢表内阁自为之。
中“管窥霄,蠡测海”句,盖亦避“天”字也。识者尝讶其事。瑾目不知书,故事岂有所袭?明年,瑾以逆诛,无天之罪,其兆如是乎?瑾诛而禁废,人皆复其旧名矣。
殿试毕,焦黄中、刘仁等自以不得及第,嗾瑾云:“乡试解额,南方太多,北方太少,乃昔杨士奇私其乡里。”盖其宿愤已多,待此而发。给事中任姓者承风旨,上疏请厘正,乃命诸司集议东阁。焦芳盛怒数前人罪恶,且言陕西地几半天下,当增之,和者一口。李阁老东阳从容问曰:“且谓今当如何,往事不必论已。”礼部不得已,因言陕西可增作九十五名,与江西等。焦忽大声曰:“尚少,可增作一百名。河南、山东、山西、四川以次而增。”次曰:“湖广亦地阔,当增。
”李不肯从。后不二年,悉改正。
  逆瑾用事,贿赂公行,凡有干谒者,云馈一干,即一千之谓;云一方,即一万之谓。后渐增至几干几方,世道益颓矣。
四川镇守太监罗龠请便宜行事,瑾实主之。由是各处镇守,皆比例奏要,如巡抚都御史之任,干预刑名诸政。刘瑾捏旨批出,皆许便宜而行。河南太监廖堂亦奏兼管修河,剥取民财,遍于乡野,辇送数千余万于京师。太监毕真初差天津取海鲜,敛财数万,请换敕,起自天津历山东沿海,达于苏、松、福建。所至括取民财,凌辱官吏,莫敢声言。先朝故事:奏准,六部差官则该部请敕,必具事由送内阁写敕,未有不由六部,而内阁自出敕者也。毕真辈之敕并近日内官赐祠额护敕,皆瑾与内阁李、焦辈创为之。
时李公为首相,若肯执奏请敕必由六部具由,此祖宗故事,我辈不敢违,况《大明律》有结党乱政之法甚重。如此,纵使不从,亦不过如刘、谢等去位而已。乃不能然,谁之过欤?
  边方召商贾纳粮草情弊,瑾素知其故。一日,因户部奏差给事中三年一次查盘,奏内有“粮粗秕,草浥烂”者,瑾遂票旨逮系各年巡抚都御史、管粮郎中数人下狱。既而锁杻差人押至所任地方,加倍赔偿。又商人纳过粮草,拖欠价银,亦皆没官不给。由是商贾重困,边储渐乏。
刘瑾因户部奏送各边年例银两,瑾以为先朝无此例,令户部查天顺以前年例银数。顾尚书佐以天顺年前无银例回报。瑾大怒曰:“此户部官通同边方巡抚都御史共盗内帑银两之明验也。”悉追问致罪,革罢送银之例,边储至是缺甚。盖自成化八年间设榆林镇,巡抚余都御史子俊增置城寨,陕西民供馈不继,奏送江南折粮银,以补不足。然初亦依江南原折银例,每米一石,折银二钱五分放支军士。其后大同等边缺乏,亦暂送银补足,数皆不多,未有以万计送者。
弘治间户部叶尚书淇,淮安人,盐商皆淇亲识,因与淇议:“商人赴边纳银,价少而有远涉之虞;在运司纳银,价多而得易办之便。”时内阁徐溥与淇同年交好,遂从其议,奏准两淮运司盐课,于运司开中纳银解户部,送太仓银库收贮。分送各边盐价,积至一百余万,人为利便,而不知坏旧法也。盖洪武、永乐以来,天下盐课俱开中各边,上纳本色米豆,商人欲求盐利,预于近边转运本色,以待开盐报中,故边方粟豆无甚贵之时。
今废商人赴边报中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