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以善自治而不至于恶也。如是,则舜为子,瞽叟不杀人矣。若不能止其未然,使至于杀人,执于有司,乃弃天下,窃之以逃,狂夫且犹不为,而谓舜为之乎?是特委巷之言也,殆非孟子之言也。且瞽叟既执于皋陶矣,舜恶得而窃之?虽负而逃于海滨,皋陶犹可执也。若曰皋陶外虽执之以正其法,而内实纵之以予舜,是君臣相与为伪,以欺天下也,恶得为舜与皋陶哉!又舜既为天子矣,天下之民戴之如父母,虽欲遵海滨而处,民岂听之哉?是皋陶之执瞽叟,得法而亡舜也,所亡益多矣。故曰:是特委巷之言,非孟子之言也。(右司马文正公《疑孟》)
  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余则日月至焉而已矣。”孔子曰:“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如有所誉,必有所试。”其于颜渊,试之也熟而观之也审矣。盖尝默而察之,阅三月之久,而其颠沛造次,无一不出于仁者,是以知其终身弗叛也。君子之观人也,必于其所虑焉观之,此其所虑者容有伪也,虽终身不得其真,故三月之久,必有备虑之所不及者。伪之与真无以异,而君子贱之何也?有利害临之则败也。孟子曰:“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归,安知其非有也?”假之与性,其本亦异矣,岂论其归与不归哉?使孔子观之,不终日而决,不待三月也,何不知之有?
  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志者无求无作,志于心而已,孟子所谓心勿忘。据者可求可作之谓也。依者未尝须臾离,而游者出入可也。君子志于道,则物莫能留;而游于艺,则道德有自生矣。
  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孟子较礼食之轻重,礼重而食轻,则去食;食重而礼轻,则去礼。惟色亦然。而孔子去食存信,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不复较其重轻何也?曰“礼信之于食色,如五谷之不杀人。”今有问者曰:吾恐五谷杀人,欲禁之如何?必答曰:吾宁食五谷而死,不禁也。此孔子去食存信之论也。今答曰:择其杀人者禁之,其不杀人者勿禁也,五谷安有杀人者哉?此孟子礼食轻重之论也。礼所以使人得妻也,废礼而得妻者皆是,缘礼而不得其妻者,天下未尝有也。信所以使人得食也,弃信而得食者皆是,缘信而不得食者,天下未尝有也。今立法不从天下之所同,而从其所未尝有以开去取之门,使人以为礼有时而可去也,则将各以其私意权之,其轻重岂复有定物?由孟子之说,则礼废无日矣。或曰:舜不告而娶,则以礼则不得妻也。曰:此孟子之所传,古无是说也。凡舜之事,涂廪浚井,不告而娶,皆齐鲁间野人之语,考之于《书》,舜之事父母,盖焉,不至于奸,无是说也。使不幸而有之,则非人理之所期矣。自舜已来,如瞽叟者,盖亦有之,为人父而不欲其子娶妻者,未之有也。故曰:缘礼而不得其妻者,天下无有也。或曰:嫂叔不亲授,礼也。嫂溺而不援,曰礼不亲授,可乎?是礼有时而去取也。曰嫂叔不亲授,礼也。嫂溺援之以手,亦礼也。何去取之有?

  ●卷十二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虽尧、舜在上,不免于杀无道。然君子终不以杀劝其君,尧、舜之民,不幸而自蹈于死则有之,吾未尝杀也。孟子言“以生道杀民,虽死不怨杀者”。使后世暴君污吏皆曰:吾以生道杀之。故孔子不忍言之。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凡物之可求者,求则得,不求则不得也。仁义未有不求而得之,亦未有求而不得者,是以知其可求也。故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富贵有求而不得者,有不求而得者,是以知其不可求也。故“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圣人之于利,未尝有意于求也。岂问其可不可哉?然将直告之以不求,则人犹有可得之心,特迫于圣人而止耳。夫迫于圣人而止,则其止也有时而作矣,故告之以不可牙求才曰,使其可求,虽吾亦将求之,以为高其闳,固有扁,不如开门发箧而示之无有也。而孟子曰:“食色,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义,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君子之教人,将以其实,何不谓之有?夫以食色为性,则是可求而得也,君子禁之;以仁义为命,则是不可求而得也,而君子强之。禁其可求者,强其不可求者,天下其孰能从之?故仁义之可求,富贵之不可求,理之诚然者也。以可为不可,以不可为可,虽圣人不能。
  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立然诺以为信,犯患难以为果,此固孔子之所小也。孟子因之,故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此则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