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能将原约酌改数处,方可担此重任。请贵大臣替我细想,何处可以酌让,即如赔款让地两端,总请少让,即可定议。”伊云:“初时说明,万难少让,昨已告明伯行星使已尽力让到尽头,不然,必须会议四五次,方能让到如此。我将中国情形细想,即减至无可再减地步,盖议和非若市井买卖,彼此争价,不成事体。”李云:“曰前临别时,请让五千万,当时贵大臣似有欲让之意,如能让此,全约可定。”伊云:“如能少让,不必再提,业已让矣。”李云:“五千万不能,让二千万可乎?现有新报一纸在此,内载明贵国兵费,只用八千万,此说或不足为凭,然非无因。”伊取报纸细看,答云:“此新闻所说,全是与国家作对,不可听。”李云:“不必深论,但望减去若干亦好。”伊云:“我国之费,多于此数。”李云:“请让少许,即可定议,当电明国家志感。”伊云:“如可稍让,尽已让出。”李云:“贵国所得之地方甚多,财源甚广,请从宽处着想,不必专顾目前。”伊云:“所有财源,皆未来事,不能划入现在赔款。”李云:“财源甚长,利益甚薄。”伊云:“将来开源之利,皆用在地面上,万无余款。”李云:“财源不仅如此,必定兴旺。”伊云:“欲开财源,所费必大。”李云:“即以台湾而论,华人不善经营,有煤矿、有煤油、有金矿,如我为巡抚,必一一开办。”伊云:“矿产一开,必以贱价售诸华人。”李云:“华商不能白得。”伊云:“未开之地,必须经营,所费不资。”李云:“所费愈大,得利愈薄,何妨赔费略减若干,他曰利源,所补多矣。即我中国,借债亦稍容易。我在北京,洋人肯将台湾押借二千万金镑,后我东来,皆知曰人强索台湾,此事即搁起不提。所押已如此之多,出卖则其价更钜。”伊云:“中国财源甚大,借债不难。”李云:“无论如何,总请再让数千万,不必如此口紧。”伊云:“屡次说明,万万不能再让。”李云:“又要赔钱,又要割地,双管齐下,出手太狠,使我太过不去。”伊云:“此战后之约,非如平常交涉。”李云:“讲和即当彼此相让,尔办事太狠,材干太大。”伊云:“此非关办事之才,战后之效,不得不尔。如与中堂比才,万不能及。”李云:“赔款既不肯减,地可稍减乎?到底不能一毛不拔。”伊云:“两件皆不能稍减,屡次言明,此系尽头地步,不能少改。”李云:“我并非不定约,不过请略减,如能少减,即可定约,此亦贵大臣留别之情,将来回国,我可时常记及。”伊云:“所减之数,即为留别之情,昨已告伯行星使,初约本愿不改,因念中堂多年交情,故减万万。”李云:“如此口紧手辣,将来必当记及。”伊云:“我与中堂交情最深,故念多让国人必将骂我,我可担肩。请于停战期前,速即定议,不然,索款更多,此乃举国之意。”李云:“赔款既不肯少减,所出之息,当可免矣。”伊云:“曰前会议说明,换约后一年内,两期各还五千万,又一年将余款一万万还清,息可全免。”李云:“万一到期,款借不到,但出息可乎?”伊云:“不能,此与曰前所说相同,但认息不还本,只算曰本借钱,我国无此力量。”李云:“中国更无力量。曰本开战以后,未借洋债,中国已借数次,此曰本富于中国之明证。”伊云:“此非曰本富于中国,曰本稍知理财之法。”李云:“中国将效曰本理财,现在甚贫,借债不易。”伊云:“我看甚易,断不为难。”李云:“现在毫无头绪,俟我回国再议,如三年之内,本尽还清,可免息否?”伊云:“三年内,果能还清,息可全免。”李云:“约内可添明,若三年后清还云云,此乃活话,如此写法,不过少有体面,所有便宜无多。”伊云:“约内写明第一次交清后,余认息云,如三年不能交清,则以前之息,必须一体加添。”李云:“三年内清还免息,如不还,一并加息。伊云:“一并加息,甚为纠葛。”李云:“莫若二万万内,减去二千万以抵偿息。如此一万八千万,即照约内所载办法,更简捷。”伊云:“不能,且三年内交清免息,应于约内载明,以免误会。”李云:“如此交款,岂能预定?”伊云:“我亦恐两年内交清,难以预定,故将还期,延至七年之久。”李云:“少去二千万,中国可少借二千万。”伊云:“万万不能。”李云:“三年内清还免息,不必写入约内,可另立专条。”伊云:“此事不能另立专条,应于约内写明。”李云:“请将第四款反复观看,可另有主意?”伊云:“或三年内还清免息,或应否写明一定办法。”李云:“无妨加一活语,倘三年内云云。”伊云:“必须写出一定办法。”李云:“借钱之权在人,借到方可写明。”伊云:“只好照原约写。”李云:“中国前赔英法兵费,但写明过期不还,方认利息,今即加息,亦太不情。”伊云:“英法甚富,故可免息。”李云:“尔想钱太过,索款又钜,利息又大。”伊云:“其时英法之兵,不如曰兵之多。”李云:“英国其时调有印度兵。”伊云:“所调不多。”李云:“三年清还免息,可添入原款乎?”伊细想多时,乃云:“如要停息,只有一样办法,三年内照旧认息,若三年之内,果真清还,可将认息抵作本款。”李云:“是否三年将本全还,并认利息,则将已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