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八]《竹书纪年》曰:魏章率师及郑师伐楚,取上蔡。《水经·汝水注》 案:《存真》列于惠成王二十四年,云:‘此未详何年事。’《辑校》附于‘无年世可系者。’现姑从《存真》列此。《史记·魏世家》:‘(哀王)九年,与秦王会临晋,张仪、魏章皆归于魏。’索隐:‘章为魏将,后又相秦。’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三八云:‘魏章魏公族,后仕秦为庶长,击楚于丹阳,卒归于魏而卒,详见《
秦本纪》及《六国年表》。’当即此魏章。[七九]《竹书纪年》曰:孙何取□阳。《水经·颍水注》案:《存真》列于惠成王二十四年,云:‘此未详何年事。’《辑校》附于‘无年世可系者’。现姑从《存真》列此。[八0]《竹书纪年》:梁惠成王二十五年,绛中地○,西绝于汾。《水经·汾水注》案:永乐大典本、朱谋□本皆作‘梁武王’,朱笺云:‘当作梁惠成王。’赵一清校本改,戴震校本仍作‘梁武王’。杨守敬《水经注疏》卷六云:‘戴仍作“武王”,当是刊板之误。
按梁有惠成王而无武王,今本《竹书》系此于周显王二十三年,适当惠成王二十五年。孔刻戴本作惠成王。’
[八一]《汲郡墓竹书纪年》作逢泽。《水经·渠水注》《纪年》作逢泽。《史记·六国年表》集解案:永乐大典本《水经注》云:‘徐广《史记音义》云:“秦孝公会诸侯于逢泽陂。”陂,《汲郡墓竹书纪年》作“逢泽”。’朱谋□本同。戴震校本改为‘《汲郡墓竹书纪年》作“秦孝公会诸侯于逢泽”’,云:‘案近刻脱“秦孝公会诸侯于”七字。’今本《纪年》有‘秦孝公会诸侯于逢泽’,实为戴校所本,非有他本《水经注》为依据。《史记·六国年表》秦孝公二十年‘诸侯毕贺,会诸侯于泽,朝天子’。
集解:‘徐广曰:《纪年》作逢泽。’据徐广《史记音义》所引,《纪年》原文当与《史记》秦孝公会诸侯于逢泽有关,戴震有见于此,又以今本《纪年》为可凭信,因托诸永乐大典本以改《水经注》旧文,虽作伪,然亦有见地。杨守敬《水经注疏》卷二二据集解改为‘徐广《史记音义》曰:秦孝公会诸侯于泽,《汲郡墓竹书纪年》作逢泽’。近是。
《存真》据戴校本作‘二十九年,秦孝公会诸侯于蓬泽。’云:‘“蓬”亦作“逢”。’《辑校》亦列于惠成王二十九年,作‘【秦孝公会诸侯于】逢泽’。系年皆据《六国年表》。秦孝公二十年应为惠成王二十八年。《订补》云:‘考徐广《音义》“《纪年》作逢泽”,盖以明《史记》“泽”之异文。不必《纪年》所记即此事,亦不必《纪年》记逢泽会与《史记》同年。’疑非是。
[八二]按《纪年》云:二十八年,与齐田□战于马陵。《史记·魏世家》索隐案《纪年》:威王十四年,田□伐梁,战马陵。《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索隐王劭:《纪年》云:……(梁惠王)二十七年十二月,齐田□败梁于马陵。《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索隐《纪年》当梁惠王二十八年。《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案:《史记·孟尝君列传》:‘宣王二年,田忌与孙膑、田婴俱伐魏,败之马陵,虏魏太子申,而杀魏将庞涓。’索隐:‘《纪年》当梁惠王二十八年。
’《纪年》所记马陵之战,一作在惠成王‘二十七年十二月’,一作‘二十八年’。《存真》分列为二条:‘二十七年十二月,齐(威王十四年)田□伐我’;‘二十八年,与齐田□战于马陵,【我师败逋】’。《辑校》则合为一条,云:‘案《魏世家》索隐引“二十八年,与田□战于马陵”。二十七年十二月,在周正为二十八年二月,是《魏世家》索隐已改算为周正也。’《纪年》用夏正,何独于此二条改用周正,且记二十七年、二十八年四条,皆为司马贞所引,何或改或不改?
《辑校》之说实未允当。《订补》云:‘案此事《魏世家》、《孟尝君列传》索隐皆引作“惠王二十八年”,则《孙吴列传》之“二十七年”,“七”为“八”字之讹。’然索隐所引尚有马陵之战在‘威王十四年’一条,威王元年当梁惠成王十四年(见前),威王十四年正当惠成王二十七年。以《订补》推算威王元年在惠成王十五年,因谓惠成王二十八年‘至此正得十四年’,此条亦成为其二十八年说之佐证。《订补》推算有误,说已见前,‘七’不得为‘八’字之讹。
马陵之战为当时一大战役,始于惠成王二十七年十二月,决战则在次年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