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为下农;自二十一顷以上至四十顷,则为中农;自四十一顷以上至于六十顷,则为上农。上农可使三役,中农二役,下农一役。其尝有万顷者,则使其子孙分析之时,必以三农之数为限。其或诡名挟户,而在三农限田之外者,许人首告,而没田于官。磨以岁月,不惟天下无不均之役,亦且无不均之民矣。”
乙丑,金大名尹荆王文,以赃罪夺爵,降授德州防御使,僚佐皆坐不矫正解职。文,宗望之子,京之弟也。丙寅,金右丞相赫舍哩志宁薨,谥武定。金主尝宴群臣于太子宫,顾志宁谓太子曰:“天下无事,吾父子今日相乐,皆此人力也。”及殁,甚悼惜之,曰:“志宁临敌,身先士卒,勇敢之气,自太师梁王后,未有如此人也。”五月,己巳,提点江东刑狱萧之敏乞祠,帝不允。虞允文言:“前日之敏言臣,是其职事。臣虽不知其所论,窃自揣度,罪无可疑者。
既蒙圣恩,复令暂留,如之敏之端方,愿召归旧班,以辟敢言之路。”帝曰:“今以监司处之,亦自甚优。”顾曾怀曰:“丞相之言甚宽厚,可书之《时政记》。”
癸酉,金主如百花川。
甲戌,金命赈山东路饥。
丁丑,金主次准居。久旱而雨。 戊寅,金主观稼,禁扈从蹂践民田,禁百官及承应人不得服纯黄油衣。 癸未,金主谓宰臣曰:“朕每次舍,凡秣马之具,皆假于民间,多亡失,不还其主,此弹压官不职,可择人代之。所过即令询问,但亡失民间什物,并偿其直。” 乙酉,金给西北路人户牛。
戊戌,诏福建盐行钞法,从转运陈岘之请也。仍支借十万贯作本。知福州陈俊卿移书宰执曰:“福建盐法与淮、浙不同。盖淮、浙之盐,行八九路、八十馀州,地广数千里,故其利甚博。福建八州,惟汀、邵、剑、建四州可售,而地狭人贫,土无重货,非可以它路比也。今欲改行钞法,已夺州县岁计,又欲严禁私贩,必亏税务常额;而贫民无业,又将起而为盗。夫州县阙用,则必横敛农民;税务既亏常额,则必重征商旅。盗贼既起,则未知所增三十万缗之入,其足以偿调兵之费否也!
将来官钞或滞不行,则必科下州县;州县无策,必至抑配民户。本以利民而反扰之,恐皆非变法之本意也。”当时不能用,然钞法果不行。
丙申,立宗室铨试法。
六月,庚子,以武德郎令抬为金州观察使,封安定郡王。辛丑,帝曰:“雨止,岁事有望。”虞允文曰:“麦已食新,米价日减。”帝曰:“今岁再得一稔,想见粒米狼戾,更得二年,便有三年之蓄。仍须严切戒约,只置场和籴,听百姓情愿入中,不得纤毫科扰。”壬寅,蠲两淮归正人撮收课子。淮东巡尉有纵逸归正户口过淮者,夺官有差。国子司业刘焞,尝移书宰相,言张说不当用,出为江西转运判官。朝辞,论州县穷空无备及当今利害,帝曰:“江西旱荒之馀,州县亦是无备,亦多由官吏非其人。
”旋命赈江西饥。丙午,傅自强言父察遇害于燕山,乞赐谥,特赐谥忠肃。甲寅,金主如金莲川。
秋,七月,己巳,臣僚言:“祖宗马政、茶马司,并专用茶、锦、绢博易,蕃、汉皆便,近茶马司专用银币,甚非立法之意。况茶为外界必用之物,银宝多出外界,甚非中国之利。”诏四川宣抚司参旧法措置。癸未,以曾觌为武泰军节度使。庚寅,知光州滕瑞奏:“遇天申圣节,臣自书‘圣寿万岁’四字,约二丈馀,兼造三棚,高三丈馀,凡用绢五十匹,标背投进。”帝曰:“滕瑞不修郡政,以此献谀,特降一官。”是月,知庐州赵善俊言:“朝廷顷者分兵屯田,其不可者有三。
臣谓罢屯田有三利:习熟战陈之兵,得归行伍,日从事于教阅,一利也。无张官置吏,坐以糜稍,无买牛散种以费官物,二利也。屯田之田,悉皆膏腴,牛具屋庐,无一不具,以资归正人,使之安居,三利也。”诏:“庐州见屯田官兵并行废罢,其田亩牛具,令赵善俊尽数拘收,给付归正人请佃及募人租种。”
金罢保安、兰安榷场。金主谓宰相曰:“夏国以珠玉易我丝帛,是以无用易我有用也。”命罢之。 八月,庚子,度支硃儋言:“经总制钱,顷自诸州通判专收,岁入至一千七百二十五万缗,继命知州、通判同掌,而岁亏二百三十万缗。故向者版曹奏请专属通判,其后又因臣僚乞委守臣,于是有知、通同共拘催分授酬赏之制。夫州郡钱物,常患为守者侵欺,经制钱分隶之数,而多收系省以供妄费,今使知、通同掌,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