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者例不给,帝念其贫,命尽给之。
  僧格威焰方炽,参议尚书省事唐仁祖议论不同,屡忤僧格,人皆危之,仁祖自若也。迁工部尚书,僧格以漕务烦剧,特重困之,仁祖处之甚安。寻出使云中,僧格考工部织课稍缓,怒曰:“误国家岁用。”遣骑追还,命直吏拘往督工,且促其期曰:“违期,必置汝于法。”左右皆为之惧。仁祖退,召诸直长,从容谕之曰:“丞相怒在我,不在尔也。汝等勿惧,宜力加勉。”众皆感激,昼夜倍其功,期未及而办,僧格不能加罪。
  乙酉,帝谕翰林诸臣:“以丞相领尚书省,汉、唐有此制否?”咸对曰:“有之。”翌日,左丞叶李以所对奏闻,且言:“前省官不能行者,平章僧格能之,宜为右丞相。”帝然之。
  丙戌,范文虎言:“豪、懿、东京等处人心未安,宜立省以抚绥之。”诏立辽阳等处行尚书省。
  十一月,壬辰,以僧格为尚书省右丞相兼统制院使,领功德使司事。于是,僧格请以平章特穆尔代其位,阿喇根萨里为平章政事,叶李迁右丞,参政马绍为左丞。绍为参政时,有信州三务提举杜璠者,言至元钞公私未便,僧格怒,欲当以重罪。绍从容言曰:“国家导人使言,可采,用之,不可采,亦不之罪。今重罪之,岂不与诏书违戾乎!”璠得免罪,至是亲王戍边,其士卒有过支廪米者,有司以闻,帝欲究问加罪,绍言:“方边庭用兵,罪之,惧失将士心。所支逾数者,当后年之数可也。”从之。
  辛丑,改卫尉院为太仆寺,仍隶宣徽院。
  己酉,诏议弭盗。僧格、伊苏特穆尔言:“江南归附十年,盗贼迄今未靖,宜立限招捕,而以安集责州县之吏,其不能者黜之。”叶李言:“臣在漳州十年,详知其事,大抵军官嗜利与贼通者,尤难弭息。宜令各处镇守军官,例以三年转徒,庶革斯弊。”帝皆诏行之。
  江淮行尚书省参知政事高兴,讨婺州盗柳分司,擒斩之。会丁母扰,诏起复,讨处州盗詹老鹞、温州盗林雄。兴潜出青田,捣其巢穴,战于叶山,擒老鹞及雄等二百馀人,斩于温州市。又奉省檄平徽州盗汪千十等。
  广东盗起,寇肇庆,其魁邓太獠居前寨,刘太獠居后寨,相依以为固。湖广行省左丞刘国杰趣捣后寨,破之,遂拔前寨,擒斩邓、刘二人。捕民结贼者,皆杖杀之。
  十二月,丁卯,减扬州省岁额米十五万石,以盐引五十万易粮。免浙西鱼课三千锭,听民自渔。
  癸酉,诸王锡勒图部雨土七昼夜,没死羊畜。
  丁丑,以硃清、张宣海漕有劳,遥授宣慰使。
  镇南王托欢以诸军征安南,次思明州,留兵二千五百人,命万户贺祉统之,以守辎重。程鹏飞、鄂啰、哈达尔以汉券兵万人由西道永平,鄂啰齐以万人从镇南王由东道女儿关以进。阿巴齐以万人为前锋,乌讷尔、攀楫以后由海道经玉山、双门、安邦口,遇交趾船四百馀艘,击之,斩四千馀级,生擒百馀人,夺其船百艘,遂趣交趾。程鹏飞、鄂啰、哈达尔经老鼠、陷沙、茨竹三关,凡十七战,皆捷。是月,镇南王次茅罗港,交趾兴道王遁。攻浮山寨,拔之。又命鹏飞、阿尔以兵二万人守万劫,且修普赖山及至灵山木栅。命乌讷尔将水兵,阿巴齐将陆兵,径趣交趾城。镇南王以诸军渡富良江,次城下,败其守兵。陈日烜与其子弃城,走敢喃堡,诸军攻下之。
  ◎至元二十五年
  春,正月,陈日烜复走入海。镇南王以诸军追之,不及,引兵还交趾城。令乌讷尔将水军迎张文虎等粮船,又发兵攻其诸寨,破之。
  己丑,诏江淮省内外并听蒙古岱节制。
  辛卿,尚书省言:“初以行省制丞相与内省无别,罢之。今江淮平章政事蒙古岱所统,地广事繁,宜依前置丞相。”从之。诏以蒙古岱为右丞相。
  毁中统钞板。
  戊戌,大赦,弛辽阳渔猎之禁,惟毋杀孕兽。
  壬寅,贺州贼七百馀人焚掠封州诸郡,循州贼万馀人掠梅州。
  癸卯,哈都犯边,敕发兵从诸王珠纳北征。
  甲辰,伊苏布哈谋叛,逮捕至京师,诛之。
  丙午,畋于近郊。
  己酉,发海运米十万石,赈辽阳省军民之饥者。
  癸丑,募民能耕江南旷土及公田者,免其差役三年,其输租免三分之一。
  江淮行省言:“两淮土旷民寡,兼并之家皆不输税。又,管内七十馀城,止屯田两所,宜增置淮东、西两道劝农营田司,督使耕之。”从之。
  僧格以甘肃行省特穆格无心任事,又不与协力,奏以雅岱代之。未几,又以江西行省平章呼图特穆尔不职,奏罢之。兵部尚书呼图达尔不勤其职,僧格殴罢之而后奏。帝曰:“若此等不罪,汝事何由得行也!”
  二月,丁巳,改济州漕运司为都漕运司,祹领济之南、北漕,京畿都漕运司惟治京畿。
  戊午,以右丞叶李为平章政事,李固辞,许之;赐以玉带,视秩一品,又赐平江、嘉兴田四顷。
  庚申,司徒萨里曼等进读《祖宗实录》。帝曰:“太宗事则然,睿宗少有可易者,定宗固日不暇给;宪宗汝独不能忆之耶?犹当询诸知者。”
  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