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惇好息民之事,王其审图之。”
先是浙江平章伊苏特尔劝帝用兵日本,帝曰:“今非其时。”因其俗奉佛,遂遣一山赍诏往使,而日本竟不至。甲午,命何荣祖等更定律令。帝谕荣祖曰:“律令,良法也,宜早定之。”既而书成,上之,且言:“臣所释者三百八十条,一条有该三四事者。”帝以古今异宜,不必相沿,诏元老大臣聚听之。未及颁行而荣祖卒,追封赵国公,谥文宪。诏:“军官受赃,罪重者罢职,轻者降其散官或决罚就职,停俸期年,许令自效。
”乙巳,行御史台劾平章嘉珲受财三万馀锭,嘉珲复言平章迪里布哈领财赋时盗钞三十万锭,及行台中丞张闾受李元善钞百锭,敕俱勿问。自崔彧卒后,帝命昭文馆大学士、平章军国事博果密行御史中丞事。有因父官受贿赂,御史必欲归罪其父,博果密曰:“风俗之司,以宣政化、励风俗为先。若使子证父,何以兴孝!”枢密臣受人玉带,征赃不叙,御史言法太轻,博果密曰:“礼,大臣贪墨,惟曰簠簋不饬。若加笞辱,非刑不上大夫之意也。”
戊申,减江南诸道行台御史大夫一员。召杨桓为国子司业,未赴,卒。夏,四月,辛未,禁和林戍军窜名它籍。通州至两淮漕河,置巡防捕盗司凡十九所。己卯,以礼部尚书伊噜布哈为中书左丞。五月,壬午,罢江南诸路释教总统所。庚子,复立征东行中书省。高丽国王王昛既复位,而使臣自其国还者,言昛不能服其众,乃复立征东行省,以福建都元帅奇尔济苏为平章政事,共理之。是月,以鄂、岳诸州旱,免其酒课、夏税;江陵路旱、蝗,驰其湖泊之禁,并以粮赈之。
六月,癸丑,罢大名路所献黄河故道田输租。戊午,申禁海商以人马兵杖往诸蕃贸易者。铁幡竿渠之开也,执政吝于工费,以郭守敬所言为过,缩其广三之一。是夏大雨,山水注下,渠不能容,漂没人畜庐帐,几犯行殿。帝谓宰臣曰:“郭太史,神人也,惜其言不用耳!”秋,七月,庚辰,中书省言:“江南诸寺佃户五十馀万,本皆编民,自嘉木扬喇勒智冒入寺籍,宜加厘正。”从之。八月,己酉朔,太史言是日巳时当日食二分有奇,至期不食,众惧。
保章正齐履谦曰:“当食不食,自古有之。矧巳时近午,阳盛阴微,故当食不食。”遂考唐开元以来当食不食者凡十事以闻。吴元珪迁工部尚书。时河朔连年水旱,五谷不登,元珪言:“《春秋》之义,以养民为本,凡用民力者必书。盖民力息则生养遂,生养遂则教化行,而风俗美。”宰相嘉其言,土木之工稍为之息。九月,庚寅,置河东铁冶提举司。壬辰,流星色赤,尾长丈馀,其光烛地,起自河鼓,没于牵牛之西,有声如雷。张珪上疏,极言天人之际,灾异之故。
其目有修德行、广言路、进君子、退小人、信赏、必罚、减冗官、节浮费,以法祖宗成宪,累数百言,劾大臣之不法者,并及近侍之荧惑者,不报。珪遂谢病归。
癸巳,罢括宋手号军。
己亥,帝至自上都。
扬州、淮安旱,免其田租。
冬,十月,戊申朔,有事于太庙。 壬子,册皇后巴约特氏。
甲寅,复立海北海南肃政廉访司。 山东转运使阿尔津等增课钞四万馀锭,各赐锦衣。 十一月,庚辰,置浙西、平江河渠闸堰,凡七十八所。 丁酉,浚太湖及淀山湖。
十二月,丙寅,诏:“各省戍军轮次放还,二年供役。”癸酉,诏中书省:“货财出纳,自今无券记者勿与。”以集贤院使、领太史院事鄂尔根萨理为中书平章政事。是岁,命兄子哈尚镇漠北。哈尚,帝兄达尔玛巴拉之长子,帝以宁远王库库楚总兵北边,怠于备御,命哈尚即军中代之。省民出公田租。时公田为民害,而荆湖尤甚,部内实无田,随民所输租取之,户无大小,皆出公田租,虽水旱不免。荆湖宣慰使列智理威,上民所不便十馀事于朝,而言公田尤切,廷议遣使理之。
会有诏,凡官无公田者,始给以俸,民力少苏焉。
浙江盐官州海塘崩,都省遣礼部郎中游中顺洎本省官相视,因虚沙复涨,难于施力而止。 朝议以江浙行省地大人众,非世臣有重望者,不足以镇之,帝乃以虎赍卫亲军都指挥使托克托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始至,严饬左右毋预公家事,且戒其掾属曰:“仆从有私属者,慎勿所。若军民诸事有关于利害者则言之。当言而不言,尔之责也,言而不听,我之咎也。”有豪民白昼杀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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