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后以秋稼方盛,勿以鹰坊、驼人、卫士先往,庶免害稼扰民。敕禁止之。 枢密院言:“居庸关古道四十有三,军吏防守之处仅十有三;旧置千户,位轻责重,请置隆镇万户府,俾严守备。”制可。 丙午,奉武宗神主祔于太庙。
戊申,封李孟秦国公。孟感帝知遇,以国事为己任,见当时赐予太广,名爵太滥,风俗太侈,僭拟无章,劝帝以“人君之柄在刑与赏,刑不足惩,赏不足劝,何以为治!”帝在怀州,深见吏弊,既即位,欲痛铲除之。孟曰:“吏亦当有贤者,在激厉之而已。”帝曰:“卿儒者,宜与此曹气类不合,而曲为保护如此,真长者之言也。”孟尝乘间请罢政权,避贤路。帝谓之曰:“朕在位,必卿为中书,朕与卿相与终始。自今其勿复言。”因图其像,命词臣为之赞,及御书“秋谷”二字赐之。
入见,必赐坐,语移时,称其字而不名。
己未,诏谕省臣曰:“昔世祖注意国学,如博果密等皆蒙古人,而教以成材。朕今亲定国子生额为三百人,仍增陪堂生二十人,通一经者,以次补伴读,著为定式。” 甲子,宁夏地震。
丁卯,鄂勒哲、李孟等言:“方今进用儒者,老成日已凋谢,四方儒士有成材者,请擢任国学、翰林、秘书、太常或儒学提举等职,俾学者有所激劝。”诏:“自今勿限资格,果才而贤,虽白身亦任之。” 禁医人非选试及著籍者,毋行医药。 大同宣宁县雨雹,积五寸,苗稼尽损。 八月,己巳朔,裁京朝诸司员数,并依至元三十年旧额。 以近侍库勒实为户部尚书。
九月,丙子,安南国王陈益稷入见,言:“自世祖朝来归,妻子皆为其国人所害,朝廷因遥授湖广平章,仍与王爵,赐汉阳田五百顷,俾自赡。今臣年几七十,而有司拘所授田,就食无所。”帝谓省臣曰:“益稷来归,宜厚赐以怀远之,其进勋爵,授田如故。”
壬子,诏改明年元曰皇庆。
都水监传旨,给驿往取杭州所造龙舟,省臣谏曰:“陛下践阼,诞告天下,凡非宣索,毋得擅进。诚取此舟,有乖前诏。”诏止之。是月,江陵路水,漂民居,有溺死者。冬,十月,己巳,敕绘武宗御容,奉安大崇恩福元寺,月四上祭。辛未,赐大普庆寺金千两,银五千两,钞万锭,西锦、纟采缎、纱、罗、布帛万端,田八百亩,邸舍四百间。丁丑,禁诸僧寺毋得冒侵民田。辛巳,罢宣政院理问僧人词讼。壬辰,诏收至大银钞。
十一月,辛丑,李孟言:“世祖朝量入为出,恒务撙节,故仓库充牜刃。今每岁支钞六百馀万锭,又土木营缮百馀处,计用数百万锭,内降旨赏赐复用三百馀万锭,北边军需又六七百馀万锭;今帑藏见贮止十一万馀锭,若此安能周给!自今不急浮费,宜悉停罢。”帝纳其言,凡营缮悉罢之。
戊午,禁汉人、回回术者出入诸王、驸马及大臣家。 甲子,敕增置京城米肆十所,日平粜八百石以赈贫民。 十二月,辛卯,遣官监视焚至大银钞。 乙未,中书省言:“世祖立选法升降,以示激劝。今官未及考,或无故更代,或躐等进阶,僭受国公、丞相等职,诸司已裁而复置者有之。今春以来,内降旨除官千馀人,其中欺伪,岂能悉知!坏乱选法,莫此为甚。”帝曰:’自今凡内降者,一切勿行。”
命李孟整饬国子监学。
遣礼部尚书柰玛台等赍诏往谕安南,颁皇庆元年历日。 是月,太白屡经天。
是岁,遣官至江浙议海运事。时江东宁国、池、饶、建康等处运粮,率令海船从扬子江逆流而上,江水湍急,又多石矶,走沙涨浅,粮船岁有损坏。又湖广、江南粮运至真州泊入海船,船大底小,亦非江中所宜。于是以嘉兴、松江秋粮并江淮、江浙财赋府岁办粮充海运。
初,海运之道,自平江刘家港入海,经扬州路通州海门县黄连沙头、万里长滩开洋,沿山屿而行,抵淮安路盐城县,历西海州、海宁府东海县、密州、胶州界,放灵山洋,投东北路,多浅沙,行月馀始抵成山。计其水程,自上海至杨屯阝码头,凡一万三千三百五十里。至元二十九年,硃清等言:“其路险恶,复开生路,自刘家港开洋,至撑脚沙转沙觜,至三沙、扬子江,过匾担沙、大洪,又过万里长滩,放大洋至清水洋,又经黑水洋至成山,过刘家岛,至之罘、沙门二岛,放莱州大洋,抵界河口,其道差为径直。
”明年,千户殷明略又开新道,从刘家港入海,至崇明三沙放洋,向东行,入黑水大洋,取成山,转西至刘家岛,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