遽为灰烬,非出人意。如因其所存,又将葺之,则民不堪命,非所以祗天戒也。”宰相王曾、吕夷简亦助雍言,夷简又推《洪范》灾异以谏,太后默然。
太庙斋郎苏舜钦,诣登闻鼓院上疏曰:“今岁自春徂夏,霖雨阴晦,未尝少止,农田被灾者几于十九,臣以为任用失人,赏罚弗中之所召也。而大臣归咎于刑狱之滥,肆赦天下以为禳救,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抵罪,而欲以合天意也。古者断决滞狱以平水旱,不闻用赦。故赦下之后,阴霾及今。前志曰:‘积阴生阳,阳生则灾见焉。’乘夏之气,发泄于玉清宫,震雨杂下,烈焰四起,楼观万叠,数刻而尽,非慢于火备,乃天之垂戒也。陛下当降服减膳,避正寝,责躬罪己,下哀痛之诏,罢非业之作,拯失职之民,庶几可变灾为祐。
浃日之间,未闻为此,而将计工役以图修复。都下之人,闻者骇惑,咸谓章圣皇帝勤俭十馀年,天下富庶,及作斯宫,海内虚竭。陛下即位未及十年,数遭水旱,虽征赋咸入而百姓困乏。若大兴土木,则费用不知纪极,财力耗于内,百姓劳于下,内耗下劳,何以为国?今为陛下计,莫若采吉士,去佞人,修德以勤至治,使百姓足给而征税宽减,则可以谢天意而安民情矣。夫贤君见变,修道除凶;乱世无象,天下谴告。今幸天见之变,是陛下修己之日,岂可忽哉!
”舜钦时年二十一,易简之孙,耆之子也。
甲寅,王曾罢。始,太后受册,将御天安殿,曾执以为不可。及长宁节上寿,止供张便殿。太后左右姻家,稍通请谒,曾多所裁抑,太后滋不悦。会玉清昭应宫灾,累表待罪,乃出知青州。以玉清昭应宫灾,知宫李知损编管陈州;御史台鞫火起,得知损尝与其徒茹荤聚饮宫中故也。初,太后怒守卫者不谨,悉下御史狱。欲诛之。中丞王曙上言:“昔鲁桓、僖宫灾,孔子以为桓、僖亲尽当毁者也。辽东高庙及高园便殿灾,董仲舒以为高庙不当居陵旁,故灾。
魏崇华殿灾,高堂隆以台榭宫室为戒,宜罢之勿治,帝不听,明年复灾。今所建宫,非应经义,灾变之来,若有警者。愿除其地,罢诸祷祠,以应天变。”而右司谏范讽亦言:“此实天灾,不当置狱穷治。”监察御史张锡言:“若反以罪人,恐重贻天怒。”言者既众,帝及太后皆感悟,遂薄守卫者罪。
议者尚疑将复修宫,讽又言:“山木已尽,人力已竭,虽复修,必不成。臣知朝廷亦不为此,其如疑天下何!愿明告四方,使户知之。”秋,七月,己巳,下诏以不复修宫之意谕天下。改长生崇寿殿为万寿观。 乙酉,罢诸宫观使并辅臣所领诸宫观使名,从吕夷简、张耆、夏竦之请也。续资治通鉴--●卷第三十八
●卷第三十八
【宋纪三十八】 起屠维大荒落八月,尽玄黓涒滩十二月,凡三年有奇。 ○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天圣七年(辽太平九年) 八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诏:“罢天下职田,官收其入以所直均给之。”先是上封者言:“职田有无不均,吏或不良,往往多收以残细民。”命资政殿学士晏殊与三司、审官、三班院、吏部流内铨参议,皆以为然,故有是诏。己丑,以吕夷简为昭文馆大学士。辛卯,夏竦复为枢密副使,陈尧佐、王曙并参知政事,枢密使张耆改山南东道节度使。竦与夷简不相悦,故以尧佐易之。初,渤海自神册中附于辽,无榷酤盐曲之税,宽弛关市之征,渤海安之。自冯延修、韩绍勋以燕地平州之法绳之,民不堪命。
会燕地荐饥,户部副使王嘉献策造船,使其民漕粟以赈之;水路艰险,多至覆没,鞭扑搒掠,民怨思乱。东京舍利军详衮大延琳因之为变,遂囚留守、驸马都尉萧孝先及南阳公主,杀绍勋、嘉以悦众,僭号兴辽,改元天庆。
时辽主驻黑岭,副留守王道平逾城走告变,即征诸道兵以时进讨。时国舅详衮萧实迪先率本管兵据要害,绝其西渡。延琳以书结保州戍主夏行美,使率渤海军为乱,行美执其人送统军耶律普古,普古遂杀渤海兵八百人,入据保州,断其东路。延琳分兵西取沈州,副使张杰声言欲降,延琳信之,不急攻;既知其诈,攻之,守御已备,不克而还。南北女真皆从延琳,高丽贡使亦不至。
冬,十月,丙戌朔,辽以南京留守、燕王萧孝穆为都统,萧实迪副之,萧普努为都监,讨延琳。遇贼蒲水中,军少却,普努将右翼,实迪将左翼,夹攻之,先据高丽、女真要冲,使不得求援,贼溃,追败之于平山北。普努不介马而驰,追杀馀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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