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汉文帝时,匈奴自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不闻文帝复为大名以加之也。愿陛下追用先帝本意,不受此号。”帝大悦,手诏答光曰:“非卿,朕不闻此言。”遂终不许。
以观文殿学士、尚书左丞、知越州陈升之知枢密院事。故事,枢密使与知院事不并置,时文彦博、吕公著既为使,帝以升之三辅政,欲稍异其礼,故特命之。辛巳,孙觉责授太子中允,仍知谏院。先是陈升之登对,帝面许擢置中枢。而觉相继登对,帝因与言。“升之宜居宥密;邵亢不才,向欲使守长安,而宰相以为无过。”时升之已有成命,而觉不知,退即上言:“宜使亢知永兴,升之为枢密使。”帝以觉为希旨收恩,故责之。觉又言滕甫贪污颇僻,斥其七罪,帝不信,以觉疏示甫,甫谢曰:“陛下无所疑,臣无所愧,足矣。
”
壬午,以恩、冀州河决,赐水死家缗钱及下户粟。甲申,京师地震。乙酉,又震,大雨。是夜,月食,有司言《明天历》不效,当改;诏司天更造新历。知开封府吕公著上疏曰:“自昔人君遇灾者,或恐惧以致福,或简诬以致祸。上以至诚待下,则下思尽诚以应之,上下尽诚而变异不消者,未之有也。唯君人者去偏听独任之弊,而不主先入之语,则不为邪说所乱。颜渊问为邦,孔子以远佞人为戒。盖佞人唯恐不合于君,则其势易亲;正人唯恐不合其义,则其势易疏。
惟先格王正厥事,未有事正而世不治者也。”
辛卯,以河朔地大震,命沿边安抚司及雄州刺史候辽人动息以闻。赐压死者缗钱。 京师地又震。
壬辰,遣御史中丞滕甫、知制诰吴充安抚河北。时河北地大震,涌沙出水,破城池庐舍,吏民皆幄寝茇舍。甫至,独卧屋下,曰:“民恃吾以生,屋摧民死,吾当以身同之。”民始归安其室。乃命葬死者,食饥者,除田税,察惰吏,修堤防,缮甲兵,督盗贼,北道遂安。
韩琦自永兴复请相州以归。会河北地数震,知梓州何郯因上书言阴盛臣强以讥切琦,又乞召还王陶,以迎合上意,帝薄之。后陶入为三司使,迁翰林学士,中丞吕公著复论“陶赋性倾邪,当韩琦秉政,谄事无所不至;及为中丞,及诬琦以不臣之迹,陷琦以灭族之祸。反覆如此,岂可信任!”乃出陶知蔡州。
癸巳,疏深州溢水。
甲午,减河北囚罪一等。
丁酉,降空名诰敕七十道付河北安抚司,募民入粟。 戊戌,知谏院钱公辅言:“祠部遇岁饥河决,鬻度牒以佐一时之急。乞自今,宫禁遇圣节,恩赐度牒,并裁损或减半为紫衣,稍去剃度之冗。”从之。 是月,河溢瀛州乐寿埽。
辽南京霖雨,地震。
八月,壬寅,京师地又震。
同知谏院孙觉既降官,累章求出,不许。觉以为去岁有罚金御史,今兹有贬秩谏官,未闻罚金贬秩而犹可居位者也,乃出觉通判越州。 诏京东、西路存恤河北流民。
甲辰,京师地又震。
辛亥,迩英讲读已,召司马光,问以河北灾变,光对曰:“饥馑之岁,金帛无所用,惟食不可一日无耳,宜多漕江、淮之谷以济之。”帝因论治道,言州县长吏多不得人,政府不能精择。光曰:“人不易知,天下三百馀州,责其精择诚难,但能择十八路监司,使之择所部知州而进退之,知州择所部知县而进退之,得人多矣。”又问:“谏官难得人,谁可者?”对曰:“凡择言官,当以三事为先:第一不爱富贵,次则重惜名节,次则晓知治体。具此三者,诚亦难得。
盐铁副使吕诲、侍御史吴景,此两人似堪其选也。”
癸丑,曾公亮等言:“河朔灾伤,国用不足,乞今岁亲郊,两府不赐金帛。”送学士院取旨。司马光言:“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可听两府辞赐。”王安石曰:“昔常衮辞堂馔,时议以为衮自知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且国用不足,非当今之急务也。”光曰:“衮辞禄,犹贤于持禄固位者。国用不足真急务,安石言非是。”安石曰:“所以不足者,由未得善理财之人耳。”光曰:“善理财之人,不过头会箕敛以尽民财。民穷为盗,非国之福。”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
”光曰:“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譬如雨泽,夏涝则秋旱。不加赋而国用足,不过设法以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此乃桑弘羊欺汉武帝之言,史迁书之,以见其不明耳。”争论不已。帝曰:“朕意与光同,今且以不允答之。”会安石当制,遂引常衮事责两府,两府亦不复辞。
乙卯,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