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布婿陈迪,祐甫之子也。布忿然争辨,久之,声色稍厉,温益叱之曰:“曾布,上前安得失礼!”帝不悦而罢。御史遂攻之,言:“布与韩忠彦、李清臣交通为私,使其子婿吴则礼、外甥婿高茂华往来计议,共成元祐之党。暨登相位,复与清臣析交离党,日夜争胜,遂揽天下之权,皆归于已,而怨望之心逞矣。故不及半月,首罢市易,中外之人,望风希指,变法之论,相因而至。于是范纯粹乞差衙前,以害神考之免役;李夷行乞复诗赋,以害神考之经术。
又力引王古为户部尚书,王觌为御史中丞,二人者,元祐之党也,而用以掌开阖敛散之权,定是非可否之论,岂非败坏神考之法度乎!”于是更诏布落职,提举明道宫,太平州居住。
以刑部侍郎张商英为翰林学士。甲子,诏:“诸路州县官有治绩最著者,命两司、帅臣各举一人。”丙寅,宝文阁待制、知杭州邹浩,改知越州。辛未,诏曰:“朕仰唯哲宗皇帝元符之末,是生越王,奸人造非,谓非后出。比阅诸僚旧疏,适见椒房诉章,载加考详,咸有显证。其时两宫亲临抚视,嫔御执事在旁,缘何外人得入宫禁杀母取子,实为不根。为人之弟,继体承祧,岂使沽名之贼臣,重害友恭之大义。诋诬欺罔,罪莫大焉!邹浩可重行黜责,以戒为臣之不忠者。
仍检会邹浩元奏札子,并元符皇后诉章,宣示中外。”
初,浩以谏立后被谪,章留中不下。元符末,还朝,入见,帝首及谏立后事,奖叹再三,问:“谏草安在?”对曰:“焚之矣。”退,告陈瓘,瓘曰:“祸其在此乎!异时奸人妄出一缄,则不可辨矣。”及蔡京用事,忌浩,欲挤之,果使其党伪为浩奏,言刘后杀卓氏而夺其子,且多狂妄指斥语,复伪为元符皇后上皇太后表,流布中外。帝见之,大怒,遂下诏治浩之罪,贬衡州别驾,永州安置。京又使其党为元符皇后撰谢表以上,诏并送史官。
浩初除谏职,入白其母张曰:“有言责者不可默,恐或以是诒亲忧。”母曰:“儿能报国,我顾何忧!”及浩两被窜责,母不易初意,人称其贤。壬申,辽降惠妃萧氏为庶人,幽于宜州,诸弟没入兴圣宫。辽方治耶律伊逊之党,其首恶既以贿免,而蔓引转及无辜。御史知杂事左企弓为辨析其冤,警巡使马人望,奉命推究,处以平心,所活甚众。戊寅,知江宁府邓祐甫,乞以府学所建王安石祠堂著祀典,从之。壬午,追贬李清臣为武安军节度副使。癸未,诏:“监司、帅臣,于本路小使臣以上及亲民官内,有智谋勇略可备将帅者,各举一人。
”续资治通鉴--●卷第八十八
●卷第八十八
【宋纪八十八】起玄黓敦牂七月,尽阏逢涒滩四月,凡一年有奇。○徽宗体神合道骏烈逊功圣文仁德宪慈显孝皇帝崇宁元年(辽乾统二年)秋,七月,甲申朔,建长生宫以祠荧惑。丙戌,诏:“省、台、寺、监及监司、郡守,并以三年成任。”戊子,以蔡京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制下之日,赐坐延和殿,命之曰:“神宗创法之制,先帝继之,两遭变更,国是未定,欲上述父兄之志,卿何以教之?”京顿首谢曰:“敢不尽死!”制辞极其褒美,翰林学士张商英所草也。
己丑,焚元祐法。
甲午,诏于都省置讲议司。
蔡京既得志,阴托绍述之柄,箝制天子。用熙宁条例司故事,即都省置讲议司,自为提举,以其党吴居厚、王汉之等十馀人为僚属。取政事之大者,如宗室、冗官、国用、商旅、盐泽、赋调、尹牧,每一事以三人主之。凡所设施,皆由是出,而法制屡变无常矣。
诏杭州、明州置市舶司。
庚子,同知枢密院事章楶罢,以老故也。诏授资政殿学士、中太一宫使。未几,卒,谥庄简。 甲辰,以雨水坏民庐舍,诏开封府振恤压溺者。 庚戌,臣僚上言:“管句明道宫张耒,在颍州闻苏轼身亡,出己俸于荐福禅院为轼饭僧,缟素而哭。”诏:“张耒责授房州别驾,黄州安置。” 辛亥,诏:“昨降置讲议司手诏内事件,许中外臣庶具所见利害闻奏。” 复罢《春秋》博士。
是月,辽主猎于黑岭,以霖雨,给猎人马。永兴宫太师萧呼图见辽主好游畋,每言从禽之乐以逢其意,辽主悦而从之,国政堕废自此始。 准布侵辽,辽招讨使额特勒战败之。 八月,乙卯,皇子烜改名桓。
臣僚上言:“陛下即位之始,渊默不言。尝开献书之路,而以书献者,有自布衣取甲科以令百里,或加秩一等,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