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二月,丁巳,金免安州今年赋役,凡扈从人尝止其家者亦复一年。庚午,还中都。
  丙子,减文武官及百司吏郊赐之半。
  庚辰,金以北京粟价踊贵,诏悉免今年课。
  乙酉,胡昉自宿州还。
  初,昉至金,金人以失信执之。帝闻昉被执,谓张浚曰:“和议不成,天也。自此事当归一矣。”既而布萨忠义以书进金主,金主览之,曰:“行人何罪!即遣还。边事令元帅府从宜措画。
  三月,丙戌朔,诏张浚视师江淮。王之望等以币还。
  初,汤思退恐和议不成,请以宗社大计奏禀上皇而后从事,帝曰:“金无礼如此,卿犹欲议和。今日敌势,非秦桧时比,卿议论,秦桧不若!”思退大骇,阴谋去浚,遂令之望等驿奏兵少粮乏,楼橹器械未备,又言委四万众以守泗州非计,帝惑之。会户部侍郎钱端礼言:“兵者凶器,愿以符离之溃为戒,早决国是,为社稷至计。”乃诏浚行视江淮。
  时浚所招徠山东、淮北忠义之士,以实建康、镇江两军,凡万二千人;万弩营所招淮南壮士及江西群盗又万馀人,陈敏统之,以守泗州。凡要害之地,皆筑城堡,其可因水为险者皆积水为匮,增置江、淮战舰,诸军弓矢器械悉备。金人方屯重兵以胁和,声言刻日决战,乃浚重视师,淮北之来归者日不绝。浚以萧琦契丹望族,欲令尽领降众,且以檄谕契丹,约为应援,金人患之。吏部郎龚茂良言于浚曰:“本朝御敌,景德之胜,本于能断;靖康之祸,在于致疑。愿仰法景德之断,勿为靖康之疑。”浚深然之。
  丁亥,诏荆襄、川陕帅臣严边备,毋先事妄举。
  卢仲贤除名,械送郴州编管。
  庚子,金中都地震。
  壬寅,诏知光州皇甫倜毋招纳归正人。
  金百官三请上尊号,不许。
  夏,四月,丁巳,金平章政事完颜元宜罢,为东京留守,请还所赐甲第,从之。未几,致仕,死于家。
  庚申,召还浚还朝。
  戊辰,罢江淮都督府。
  甲戌,金出宫女二十一人。
  丁丑,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张浚罢。
  汤思退讽右正言尹穑论浚跋扈,且费国不资,奏令张深守泗不受赵廓之代为拒命。复论督府参议官冯方,罢之。浚及请解督府,诏以钱端礼、王之望宣谕两淮而召浚还。端礼入奏,言两淮名曰备守,守未必备,名曰治兵,兵未必精,盖诋浚也。浚留平江,凡八上疏乞致仕,帝察浚之忠,欲全其去,乃命以少师、保信节度使判福州。
  左司谏陈良翰,侍御史周操,言浚忠勤,人望所属,不当使去国,皆坐罢。
  癸未,言者论宰执徇欺之弊,命书置政事堂。
  五月,丙申,误吴璘毋招纳归正人。
  辛丑,诏刘宝量度泗州轻重取舍以闻。
  贬江西总管邵宏渊,南安军安置,仍征其盗用库钱。
  癸卯,金以旱,敕有司审冤狱,禁宫中音乐,放球场役夫。
  乙巳,帝率群臣诣德寿宫贺天申节,始用乐。
  壬子,金讨平斡罕馀党富苏合。
  六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辛酉,以淫雨,诏州县理滞囚。
  庚午,金初定五岳、四渎礼。
  戊辰,太白昼见。
  壬申,命虞允文弃唐、邓,允文不奉诏。
  庚辰,金诏陕西元帅府议入蜀利害以闻。
  丁丑,赈江东、两淮被水贫民。
  秋,七月,乙酉,召虞允文还,以户部尚书韩仲通为湖北、京西制置使。
  丁亥,同知枢密院事洪遵罢,寻落职。
  壬辰,金故卫王襄妃及其子和尚,以妖妄伏诛。
  庚子,太白经天。
  金以左丞赫舍哩良弼为平章政事。
  诏:“内外文武官年七十不请致仕者,遇效毋得廕补。”
  乙巳,命海、泗二州撤戍。
  丁未,雨雹。
  癸丑,以江东、浙西大水,诏廷臣言阙政急务。
  八月,甲寅朔,帝以灾异,避殿,减膳。
  戊午,金以参知政事完颜守道为尚书左丞,大兴尹唐古安礼为参知政事。
  壬申,金主谓宰臣曰:“卿每奏皆常事,凡治国安民及朝政不便于民者,未尝及也。如此,则宰相之任,谁不能之?”
  己卯,金主如大房山;越二日,致祭于山陵。
  庚辰,以资政殿大学士贺允中知枢密院事。
  辛巳,判福州、魏国公张浚薨。
  初,浚既去,朝廷遂决和议。浚犹上疏言尹穑奸邪,必误国事,且劝帝务学亲贤。或劝浚勿复以时事为言,浚曰:“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间。吾荷两朝厚恩,久居重任,今虽去国,惟日望上心感悟。苟有所见,安忍弗言!上如欲复用浚,浚当即日就道,不敢以老疾为辞,如若等言,是诚何心哉!”闻者耸然。
  行次馀干,得疾,手书付二子栻、杓曰:“吾尝相国,不能恢复中原,雪祖宗之耻,即死,不当葬我先人墓左,葬我衡山下足矣。”数日而卒。赠太保。
  浚不主和议,为时所重。所荐虞允文、汪应辰、王十朋、刘珙等,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