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子,给事中魏杞等,札言皇太子已讲授《孟子》彻章,帝曰:“可讲《尚书》。治国之道,莫先于北。君臣更相警戒,无非日所行事。朕每无事,必看数篇。” 丁卯,赐礼部进士萧国梁以下四百九十有三人及第、出身。榜首本赵汝愚,以故事降居第二。 庚午,金主朝谒太祖庙。
辛未,尚书右仆射、平章事洪适罢。适以文学受知,自中书舍人,半载四迁至右相,然无大建明以究其所学。会霖雨,适引咎乞罢,从之。李信父上书,略谓守令不得人,且举其所见闽之一方者言之,如“蚕未成丝,已催夏税,禾未登场,已催冬苗,陛下固申加禁止矣。近盖有今年而追来年之租,谓之预借者;荒郡僻邑,有先二年而使之输者。如编户差役,官吏全不究实,陛下固申警有司矣。今则受财鬻法,以合差役者隐焉;其不应役之家,则自甲至癸,以次相及,使致贿求免。
如节次减免租负,何尝不巧作追呼也;如粳稻不得收税,而今之收税者自若也。如过犯不得入役,今之入役者自若也。常赋之外,泛科名色,容或循习。讼牒不问大小轻重,或罚使输金,或抑使买盐。顷岁小不登,乡曲小民,十百为群,持仗剽夺,借艰食之名以逞其私憾,倒廪颐囷,所在皆有,官不能禁也。”帝曰:“李信父书,词理甚可取。”汪澈等言守令得人,既无此弊。于是诏:“户、刑部检见行条法,申严约束,如有违戾,监司按劾闻奏。”
癸酉,以给事中、权吏部尚书魏杞同知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 丁丑,罢和籴。
夏,四月,甲戌朔,宰执言刘珙等措置李金事毕,宜推赏,帝曰:“近时儒者多高谈,无实用,珙能为朝廷了事,诚可赏也。” 金禁月朔屠宰。
丁丑,帝谕执政:“卿等当谨法令,无创例以害法。如胥辈兼局之类,切不可放行。” 戌寅,诏:“淫雨为沴,害及禾麦,可令侍从、台谏讲究所宜以闻。其临安府并诸路郡县见禁刑狱,立限结绝,委官分诣检察。”旋命减系囚罪。 庚辰,诏两浙漕臣王炎开平江、湖、秀围田,以壅水害民田故也。 甲申,太白昼见。
乙丑,臣僚言:“访问昨御营司招收弓手,所管三千三百人,见在殿司。以殿司而有弓手之名,色目不类。又闻王琪招一千四百人,专充养马并辎重。都头大率游手,不妨在外营趁。又闻马司逐月勘支效用军兵一万六千三百馀人,与密院兵籍房数目不同。请付密院审实,销落虚数。所有弓手并养马军兵,并行拣阅,将强壮堪披带之人收附以充战士,尪羸老弱,并行拣汰。”诏委都承、检详拣阅。于是检详晁公武取会殿前、马、步三司在外诸统帅之兵,各开具置籍闻奏。
帝曰:“朕令殿帅王琪措置三军,有掌记,将各人武艺注于下,甚易见也。”
乙未,枢密使汪澈罢。澈在政府,好汲引人才,其自奉清约,贵贱弗渝。丁酉,莫濛、程逖、司马倬等,奏知荆南府李道,所为乖谬,政出胥吏,妄用经费,专意营私,盗贼群起,不即擒捕,帝曰:“李道辄恃戚里,敢尔妄作,可与放罢。”叶容对曰:“陛下行法不问戚里,天下闻之,孰不胃服耶!”己亥,臣僚言:“祖宗留意考课之法,王安石始罢之。望遵太宗故事,应监司、郡守朝辞日,别给御前印纸历子。至于兴某利,除某害,各为条目,每考令当职官吏从实批书,任满精核。
”诏:“经筵官参祖宗法与见行条制,务要适中,可以久行。”
五月,甲辰,叶容等荐俞翊为饶州守,言其作邑有声,但资格尚浅,帝曰:“选材治剧,不须较资格也。” 戊申,资政殿大学士、提举万寿观并侍读、致仕张焘卒。 焘外和内刚,帅蜀有惠政,民祠之不忘。谥忠定。 金主如华严寺观故辽主诸铜像,诏主僧谨视之。 己酉,罢权借职田。
庚戌,参知政事叶容罢,以魏杞参知政事,右谏议大夫林安宅同知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中书舍人蒋芾签书枢密院事。壬子,金诏云中大同县及警巡院给复一年。癸丑,太白经天。罢修建康行宫。丁巳,帝谕宰执曰:“近臣僚多言大臣不任事,卿等更宜勉力。如朕有不至处,或事不可行,但来执奏。”庚申,命未任守臣者不得除郎官。魏杞奏:“监司人应否除授?”帝曰;“监司,察州县者也,事同一体。”丙寅,诏:“今后看详四方献投书札文字,拟等第以上。
”丁卯,诏:“诸路监司、守臣预讲荒政。如水旱无备,必置于罚;备预有方,当议推赏。”六月,甲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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